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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四个巨佬写进耽美文后_分卷阅读_145

  其实老作者重来不影响新人王的争夺。
  只是白雀喜欢被当成毫不费力的天才来对待。
  缪斯编辑大多爱才,编辑于轩果然相信了他的天才人设。
  给他排的榜单,远超同侪。
  白雀太明白榜单的重要性,只要前期榜单给得好,曝光度足有数据,后续竞争力就会比同期作品强。第一个榜单没给好,后面就要花成倍的努力才能补回来。
  他也比萌新更敢于和编辑说话,讨好编辑,和编辑于轩称兄道弟。由于忙着组织读者群活动,偶尔更新量拖了后腿,编辑也给他睁只眼闭只眼的拖过去。
  《宇宙最后一只狼王》的读者群内。
  白雀浮绿水:「日常求一波月票。今晚群里八点会组织歌会和抽奖,凭全订和投月票纪录截图获得抽奖资格哦,今晚是抽[一次书里跑龙套机会]、[零食大礼包]、还有豆腐君赞助的键鼠套装,万勿错过。」
  对普通读者来说,他们手中的月票并没有那么重要。
  有些读者让它烂在手里,有些更是连月票是啥也不知道。
  组织活动增加粉丝粘性和归属感,抽奖带动读者的占便宜心态——
  不抽白不抽。
  万一抽中了,不就汽车变摩托!
  听到组织歌会,群里立刻活跃起来。
  白雀很沉迷这种一呼百应的感觉,他有好些女读者在开麦唱歌之前会向他表白,让他对歌会也不禁期待了起来。原本打开的文档也变得索然无味了,不过今日已经更新了两千,少一千字无所谓了吧!
  他一刷新后台,月票数量立刻上涨。
  果然,月票和订阅不一样,经营粉丝才是最快的捷径。
  这是白雀浮绿水摸索出来的经验。
  埋头写文的萌新又怎会明白。
  等他们晓得这道理,新人期早就过去了。
  要保持千人群的活跃度,光靠自己小说根本做不到,每天更新三千字能有多少内容?要不停的话题,只能搞活动了,只是在一片对歌会的讨论中,偶尔会出现不合群的发言——
  「无语,点开群又是歌会,有这时间为什么不多码点字?」
  「白大你又克扣更新了,本来就短小,现在一章根本没什么内容啊,到底主角什么时候能成为狼王?」
  「想要月票用加更来求不好吗?我看隔壁双玉更新就勤快多了。当然每天写多少字是作者的自由,但是开书时明明承诺了要日更四千字的,刚开始的时候还很勤奋,为什么慢慢变懒惰了?小说才是根基呀!」
  缪斯作为男女频混合的小说站,星际读者实在温和。
  像顾珏上辈子,女频还好,男频敢这么作,作者第二天起来发现自己在激进读者口中妈都没了。
  对这些口吻温和的读者,白雀眼也不眨就将他们清理出群,避免影响读者群里的热闹气氛。
  幸好千人群的刷屏速度很快,这点不和谐的声音没引起任何水花就安静了下去。
  反正不愁新读者加进来,多筛选几次,剩下的就是他的忠实粉丝。
  他的书是次要。
  喜欢他,崇拜他这个作者,才是他想要看到的。
  白雀点开《带着参谋长的球跑了》,发现月票涨幅如自己所料的慢了下来,脸上露出果然如此的微笑。双玉还是太年轻,很多读者根本连新人王是啥也不知道,得花时间去组织,去策动他们,才是最行之有效的拉票手段。
  由于两人是同期的竞争对手,曾经在一次榜单pk中,因为更新量实在差得太远,他没争取到那个榜单,他便记住了双玉的ID。
  要是强制所有小说只能每日更新三千,就不会出现这种不公平竞争的情况了。
  那种天天上万的更新量,正常作者谁拼得过啊!
  听说双玉连读者群都不建的,怕不是24小时泡在光脑里码字的家里蹲。
  白雀不甘地想。
  但他也知道这种话说出来是要被读者围殴的,只能在心里抱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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