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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崽崽后萌翻全世界_分卷阅读_216

  顿时被吓了一跳,手跟着一抖,竟把小奶锅给打翻了。
  一锅奶几乎全泼到了腰腹处,连胸口和裤子上也有牛奶,小大佬整个人都懵了懵。傅程言同样有点懵,——少年只穿了一件衬衫,衣料湿了之后,腰线便完美地勾勒出来,眨着无辜又明亮的大眼睛,整个人像一块淋了牛奶的精致可爱又香甜软糯的小糕点,让人想把他一口吞进肚去。
  傅程言连手脚都开始僵硬起来,掩饰性的移开视线,目光落到少年的脚上。有一滴牛奶顺着裤子的布料砸中少年踩着深色地毯的脚背,脚踝纤细又精致,莹白的脚背上能隐隐看到青色的血管,让人忍不住去想究竟是牛奶更白才还是他的肤色更白。
  从懵逼中反应过来的唐浩初却只想着他的牛奶,一边把奶锅扶正一边道:“全都洒了……”
  傅程言沉默着将外套脱下来披在唐浩初身上,然后挽起袖子,一边夺走少年手上的小奶锅一边言简意赅的说:“卧室的衣柜里有你穿的这种衬衫,换好衣服在客厅等一会儿,不要乱动,半小时后开饭。”
  虽然出身富贵,但傅程言从小就十分独立,也没有君子远庖厨的旧式想法,做饭的水平相当不错,但一直以来都是自己做给自己吃,还没有人吃过他做的东西。灯光下的切菜姿势十分认真,挽起衣袖的手臂显示出隆起的肌肉和坚实的力量,脸部线条也因光照显得更加深邃。
  唐浩初去卧室找到了衣服,——毕竟身高和肩宽不一样,傅程言的衣柜里的确有唐浩初穿的那种衬衫,却没有唐浩初能穿的型号,他的衣服对唐浩初来说有点宽大,不太合身。换好衣服的小大佬抿着嘴走出来,有一种小孩子偷穿大人衣服并且还装很威武严肃的即视感。
  傅程言看着站在厨房门口的少年,莫名觉得他这个样子有种说不出的可爱,定了定神,才冷声道:“饭马上好,再等一下。”
  片刻后又补了一句:“鞋柜里有拖鞋,把鞋穿上。”
  这种老夫老妻般的相处模式竟没有一个人察觉。天气热,唐浩初不喜欢穿鞋,但他是真的饿了,所以规规矩矩地坐到沙发上等着吃饭,傅程言忍不住又回头看他一眼,竟觉得他乖乖坐着等吃饭的样子也很可爱。
  你可以觉得一个人聪明,觉得一个人漂亮,觉得一个人有个性,因为人天生有对美的欣赏能力,可一旦觉得一个人可爱就完了,会觉得他做什么都可爱,怎么看怎么可爱,甚至难以将视线从他身上移开。
  傅程言没有再回头,却借助碗柜上的反光看到了唐浩初的侧脸。少年安静地坐着,从脸颊到脖颈的线条异常优美,美好得像油画一般。
  小大佬就是有那种能力,他冷起来能冻死人,安静下来却又像古堡里不谙世事的小王子,给人十分舒服和宁静的感觉。这一顿饭吃的比那日的烛光晚餐更融洽,哪怕两个人都没怎么说话,却一点也不觉得尴尬,仿佛曾经坐在一起吃过很多次饭一样,甚至弥漫出一种温暖的气氛。
  虽然提倡自由和民主,但人们的普遍结婚年龄还是在二十岁左右,早已超龄的傅程言也曾经想象过家的样子。风雨中携手,疲惫时相依,开心有人分享,烦恼有人倾诉,清早起来互道早安,晚上两个人坐在一起吃饭。
  ——这是每个凡夫俗子都会留恋和憧憬的最简单的温暖,任谁也不能例外。
  让傅程言意外的是,吃完饭唐浩初并没有多留,主动走了。但第二天晚上回到公寓,发现大门在他特地又加了一道锁的情况下再次被打开了。
  锁很正常,也没有被暴力破坏,他实在想象不到唐浩初究竟是怎么开的,反正一推门就见少年和上次一样盖着小毯子窝在沙发里看书,然后理直气壮地问他要吃的。所幸这次依旧只是乖乖地等他做饭,吃完就走了。
  明明以前屋里再静都恍然不觉,少年一走,却感觉整个空间突然就安静起来。
  次日早上,帮他打扫房间的人过来收拾厨房时,傅程言竟忍不住吩咐他们多买点排骨和牛奶。
  因为少年似乎很喜欢吃排骨,每次做的糖醋排骨都会被清盘。话说出口才觉得懊悔,但负责买菜的人已经麻溜的应了,他再改口又有点奇怪。
  然而当天晚上门锁没被打开,推开门也没见到窝在沙发里看书的少年。傅程言在安静得过分的客厅里坐了许久,才缓步走向厨房,随便给自己做了点饭。
  不知不觉时间已是九点多,突然在这时传来了敲门声。
  傅程言打开门,见唐浩初就站在外面。
  他今日没穿休闲服,而是穿着军装,军装上带着血腥和萧杀,但他懒懒倚着门框的样子又有种说不出的温柔,“你之前不是说喜欢红酒吗,我得了一瓶好酒。”
  唐浩初边说边扬了扬手里的酒瓶,“我以前读‘满船清梦压星河’这句的时候,就想要坐在船上对着星星喝一次酒,你陪我一起去,好不好?”
  眼眸光华流转,月光似乎都变成了他的仆人,银辉覆在他身上,像笼罩了一圈淡淡的光环。也许是月光太好看,或是夜色太浪漫,傅程言鬼使神差地点了点头,轻声道:“好。”
  城北有一条由云江分流出来的河湾,叫清河湾,河边有很多船夫,买下一条小船只需要两三块银元,租的话就更便宜了,唐浩初财大气粗地直接买了一条,和傅程言一起上了船。夏末时节,河面上依然有许多荷花绽放,两人在月色下摇着桨慢悠悠地往前荡,不知不觉晃进一片荷花里。船头挂着盏用玻璃罩着的风灯,随着桨一起晃,船边红的白的荷花也跟着晃。唐浩初开了酒盖,给自己和傅程言一人倒了一杯酒,问:“你的酒量好不好?”
  傅程言认真想了一下,“还好。”
  “那你醉过吗?”
  傅程言又认真想了一下,“没有。”
  “我曾见过不爱说话的人醉酒后反复唠叨,特别坚强的人醉酒后失声痛哭,和平常完全不一样。”唐浩初拿起杯子一边喝一边道:“人总要醉过一次的,你没有醉过,不会觉得无聊吗?”
  傅程言这次想的似乎更认真了,最后一本正经地摇摇头。
  他摇头的意思并不是不无聊,而是不知道。唐浩初看着他这幅认真的模样,莫名想起以前的世界里看过的一个用兵马俑做的认真脸的表情包,忍不住有点想笑。
  傅程言不明所以地看着少年突然伏在船舷边笑起来,笑得肆意又灿烂,甚至把脸埋进手臂下面,整个身体都在抖。笑完了才把头抬起头来,但半张脸还是被袖子挡着,只露出一双眼睛。
  那是一双十分漂亮的眼睛,因为笑出了水光,显得格外明亮。也许是夜色太柔,少年高冷的气质都变柔了,眼里还带着一点天真的稚气,轻轻颤动的长睫毛显得无辜又乖巧。
  傅程言定定看着那双眼,不知为何联想到了丛林里的小鹿。
  是那种懵懂无知却胆大妄为的初生的小鹿,在林间到处乱跑,然后没头没脑地撞到了他的心窝。
  很轻,却听到了砰的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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