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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根手指(法医秦明系列3)_分卷阅读_34

  侦查员说:“另外,据调查,李怡莲最后一次出现是在五天前,周五的晚饭,他们单位几个人在谈事情一起吃了饭,晚上八点左右离开。从那天晚上后,李怡莲就失踪了,周一没有上班,电话也打不通。因为她是闲职,上起班来属于那种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所以单位的人以为她去云泰市找老公去了,也都没有在意。”
  “一起吃饭?”我说,“死者的胃内容物不像是聚餐的食物啊,仅仅只有玉米粒,难道她不是周五晚饭后死亡的?”
  侦查员说:“哦,据调查,李怡莲一直在节食减肥,晚饭基本都不怎么吃。那天晚上,她确实只吃了一根玉米。如果和胃内容物对上了,她应该就是那天晚上死亡的。”
  “至于杀人现场,我们还没有找到。”林涛打开了幻灯片,说,“我们从一楼沿着楼梯走到了十一楼死者家门口,只在二楼到三楼的楼梯口发现了好像有被拖把拖过的痕迹,但是墙上没有喷溅状血迹。我听说死者是被扎破了心脏死亡的,应该会有很多喷溅状血迹吧?楼梯口狭小,墙壁如果喷上了血,肯定是打扫不掉的。所以我们认为死者应该是在室内被杀害,然后拉出来抛尸的。”
  我皱了皱眉,摇头说:“我不太赞成这个看法。你们看,死者的衣服背侧黏附了大量灰尘,应该是在有灰的地方呈仰卧位停了一段时间。如果是家里,不该有这么多灰。我看你们的勘查照片,一楼的楼梯间地面贴了瓷砖,而上了一楼楼梯后,就是水泥台阶了。这栋楼的住户很少走楼梯,所以楼梯上就有大量的灰尘。这个现象提示死者是在楼梯间被杀害的。”
  “不可能是在运送尸体的时候,在楼梯间地面上擦蹭上的灰尘吗?”林涛问。
  我摇摇头,说:“不会。擦蹭状的灰尘有方向性,而死者衣服上灰尘的分布是大面积、均匀的,所以是完全接触而黏附上的。而且,我们在现场检验尸体的时候,死者的尸斑位于腰背部未受压的部位,说明死者死后处于仰卧位停留了至少三十六个小时。”
  “只有二楼到三楼的楼道里有拖把拖过的痕迹,我们用四甲基联苯胺也做出了潜血反应,dna检验正在进行。这么说,死者应该就是在这里被杀害的了,可是为什么没有喷溅状血迹呢?说不过去吧?”林涛问。
  “这个问题很好解释。”我说,“并不是说每个动脉破裂的现场,都会有大量喷溅状血迹。这名死者裸露部位的动脉,如颈部,没有破裂。破裂的都是胸部的脏器。虽然前几天天气还比较热,但是死者穿着了一身职业套装,居然还是长袖。加之胸部还有文胸的包裹,这个位置的衣物很厚,那么即便有血迹喷溅,都会被衣服遮挡黏附。所以只要是穿着比较厚的尸体,胸部受伤,都很少有明显喷溅状血迹。”
  “那么,是什么人作案的呢?”侦查员问。
  我直截了当地拍了桌子,说:“我认为凶手就是楼里的住户。”
  【4】
  “就因为这单元门有门禁系统吗?”侦查员质疑道,“一个单元三十层,每层两户,六十户人家互不认识,如果有人尾随死者进入门禁门不也可以吗?比如说,那天晚上聚会的人,或者是聚会后约见了一些不正当关系的人,不都是可以进入门禁吗?而且,我们都觉得是熟人作案,生人是没法把死者骗到二楼到三楼的楼道里的。”
  “不对吧。”大宝说,“如果是尾随进入后挟持,完全可以挟持到一楼楼梯下面啊。如果是熟人,也应该是坐电梯到死者家附近杀人啊。为什么要拉死者去二楼半?然后杀完人,再从二楼半拖回一楼扔污水井?这人脑子不好吧。”
  “是啊。”我说,“我觉得凶手应该是在二楼半和死者偶遇,或是潜伏在那里,等死者到达后下手的。”
  “如果是潜伏,那还不是熟人吗?”侦查员说。
  我说:“可能是了解一些,但绝对不是熟人。我说过,死者被杀害后,是处于仰卧位了一段时间,然后被移尸的。在仰卧位的这段时间还不短。”
  侦查员说:“哦?怎么判断出的呢?”
  我说:“尸斑一般在人死亡后两到三小时就会出现,逐渐加重,在二十四小时基本稳定。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如果你把尸体再翻转一下,尸斑会重新在新的低下位置形成。这和尸斑的形成原理是有一定关系的。尸斑是因为死亡后,血管内的血液不再流动,血管通透性增强,血液就从血管里渗透出来到达皮下组织,在皮肤上透视出斑块状的红色。因为重力作用,血液总是往低下的位置沉积。翻动尸体,尸体就成了沙漏,尸斑就成了沙,会在新的低下位置出现。”
  一口气说了一大堆,我有些口渴,清了清嗓子,接着说:“但如果死后三十六到四十八小时,沉积的血液就会浸染到软组织内,这个时间段被我们称为尸斑的浸染期。此时,尸斑在尸体上就固定了下来,不会再行变化。我们知道,本案的死者死于失血,虽然尸斑浅淡,好在尸体皮肤比较白,所以尸斑的红色依旧可以在皮肤上清晰透视。死者被我们发现的时候,是悬空挂在线缆上的。也就是说,尸体从入污水井开始,就一直是处于直立位的。如果死者死后立即被抛入污水井,那么尸斑应该在小腿和双足出现,因为小腿和双足才是尸体低下的位置。但我们检验的时候,发现死者小腿和双足并没有明显尸斑,在腰背部却有浅淡尸斑。这就说明死者死后,至少被处于仰卧位置停放了三十六个小时,尸斑在腰背部固定,然后才被抛尸。”
  我顿了顿,接着说:“死者敢把尸体放在楼道里这么长时间,说明两个问题,一是对这个楼很熟悉,知道一般情况下是没有人在楼道里走动的;二是对死者并不熟悉,即使死者被人发现,也没有人会很快怀疑到他。至于后来移尸,应该是因为尸体开始发出尸臭了。发出尸臭,即便没有人走楼道,也会把楼道有尸体这个信息主动推送给住在这栋楼里的人。他为了延缓发案时间,才把尸体移走的。当然,这个小区人多眼杂,拖出楼去抛尸肯定不切实际,那么最好的位置就是楼下的污水井。知道楼下有污水井这个信息,也提示了凶手很熟悉这栋楼的结构,很有可能是这栋楼的住户。”
  “嗯,我赞同。”侦查员说,“对楼道熟悉,对死者不熟悉,很符合这栋楼的邻居啊。不过,既然楼道没人走,为什么凶手和死者会在楼道里出现?死者为什么会走楼道?凶手又为什么会走楼道?”
  我说:“对于邻居的判断,我很认可。现场尸体被移走后,还被打扫过。说明凶手对现场很熟悉,而且还能轻易拿到拖把。这些情况都指向凶手就是邻居。至于凶手和死者为什么会在楼道相遇,至少我觉得李怡莲会在楼道出现是很好解释的。”
  “怎么解释?”
  “刚才侦查部门说了,死者正在减肥。”我说,“住在十一楼,每天爬楼,会不会是个好的减肥方法?”
  “有道理。”侦查员说,“李怡莲在减肥这是事实,她这个年纪的女人都是想努力留住青春美丽的,而且她的很多同事都能证实她在节食。通过我们调查,她没有其他的什么体育运动,而她应该知道运动加节食才能减肥。现在我们知道她的运动是什么了,爬楼!不过,凶手为什么会在那里出现呢?”
  我挠了挠头,说:“这个,我们还是再去现场看一下再做定夺吧。”
  经过一下午的工作,专案会也开到了七点多。夜幕已经开始降临。我和林涛并没有因为天色已晚就放弃勘查,我们知道能否迅速破案可能只有一秒之差。正所谓差之毫厘失之千里。所以我们顶着渐暗的天色,再次来到了案发现场。
  现场周围还是有很多住户向污水井周围的警戒带内张望。虽然我们已经通过工作证实了井里的是一具尸体,而不是女鬼,但大家还是心有余悸,生怕井里不仅有一具尸体,还有一个女鬼。
  楼道里有声控感应灯,我和林涛踏上楼梯,干咳了一声,楼道顿时一片光亮,但是我顺着楼梯间隙朝上方看去,却发现二楼到三楼的楼道里,光线暗了许多。
  我抬头看了看顶上的灯泡,说:“没想到晚上来,居然还真有重大的发现。”
  “是呀,”林涛会意地说,“每一层的楼道里感应灯都是好的,只有这里的是坏的,而且这里是我们认定的作案现场,不会有这么巧的事情吧?”
  “你说,会不会是凶手挑了一个比较暗的地方下手?”大宝问。
  林涛说:“有可能,不过,我上去看看就知道是不是这样了。”
  林涛下楼,从勘查车上拿下便携式人字梯。他戴上手套,小心翼翼地用勘查灯看了看灯泡,露出一脸惊喜:“老秦,灯泡上有几枚指纹,而且在满是灰烬的灯泡上,显得很新鲜。”
  我递上相机,说:“你先把灯泡上的指纹取证,然后看看灯泡是不是被拧松了。”
  林涛在拍照固定完证据后,轻轻一拧灯泡,灯果真亮了。
  “哈哈!”我说,“这真是一大发现。”
  “什么发现?”大宝说,“能肯定指纹是凶手的吗?”
  我点点头,说:“灯泡不是坏了,而是被人拧松了。你说什么人要费劲儿去爬那么高拧松灯泡呢?只有要干见不得人的事情的人。也就是说,凶手是提前做了准备,拧松灯泡,人为地把这里做成一个阴暗的地方,好隐藏自己。”
  “楼里就这么几十户人,有了指纹,还怕抓不到人吗?”林涛得意地看着相机屏幕上的指纹照片。
  “可是凶手是怎么知道死者会从楼道里走呢?”大宝问。
  我想了想,说:“看来凶手对楼道的情况非常熟悉,知道死者会经过这里,也知道其他人不会走,所以才敢在这里潜伏,然后在这里杀人停尸。那么,说明凶手是可以看到死者走楼梯的。我们想一想,什么人才有可能不经意间发现死者走楼梯?”
  林涛略作思考,说:“如果是十一楼以上的住户,应该就看不到死者走楼梯了。只有十一楼以下的住户,才会偶然发现死者走楼梯,发展到观察发现死者每天都会走楼梯,对吧?”
  “有道理。”林涛说,“就剩二十一户嫌疑人了,怕是今晚就可以破案了。”
  又到考验大宝数学的时候了,他掰着手指头,对着我们的背影说:“哎,等等!怎么算出来是二十一户?”
  “十一乘以二,再减去一。”林涛甩下一句话。
  专案组会议室里,放着一张贵临小区四号楼的图纸,以及物业公司提供的业主名单。侦查员正在逐户分析排查。
  “301室长期不在家,401室是两名女子住的,这都不太符合。”侦查员说,“这是高档小区,市里有钱人住的地方,怎么会有人干这种事儿?”
  我努努嘴,说:“看看601室,这个独居的富二代。”
  601室,是韩氏集团董事长给他的二儿子韩风购买下的住宅。业主照片上这个染着红头发、戴着粗链子和大方戒、歪眉斜眼的富二代迅速进入了警方的视线。
  通过两个多小时的紧急调查,他的嫌疑更是逐渐上升。
  专案组决定先以吸毒的理由抓了他再说。
  韩风是在一个夜总会包间里被抓获的,被捕的时候,他刚吸食完毒品,浑身瘫软地躺在一个软妹子的怀抱里。
  林涛迫不及待地抓起他的手,在白纸上摁下了指纹,然后躲在一边光线较亮的地方看了三分钟后,说:“是他!”
  这个韩风天天不务正业,和一群狐朋狗友泡在酒吧、ktv,溜冰、泡妞。
  天天大把花钱,还给韩董事长惹麻烦的韩风终于彻彻底底地激怒了自己的父亲。恨铁不成钢的韩董事长一气之下冻结了他的信用卡,想借此让他反省。
  然而,这种诫勉式的惩罚,根本不可能让一个习惯了大手大脚花钱的人浪子回头。韩风在失去经济来源后,就靠卖自己项链、手机、名牌服饰来维持花销。在他山穷水尽却又找不到自己父亲救命的时候,欲望逼着他去犯罪。
  他想起几周前,带了个妞回来在楼道里亲热时,看到一个女人珠光宝气,却在气喘吁吁地爬楼,模样很是奇怪。可现在他已想不起她的模样,只能记起她的珠光宝气。
  于是,韩风开始潜伏在楼道防火门口进行观察。经过几天的观察,韩风发现这个女人每天晚上下班时间都会走楼道,而这个楼道里从早到晚,也只有这个女人的身影会出现。
  为了白粉,只有拼一把了。
  他在家里睡了两天,不单纯是睡觉,还设计了整个杀人抢劫的过程。
  为了让他选择的作案现场光线暗一些,方便隐蔽,他拧松了楼道里的灯泡,然后在楼道的阴暗角落里蹲伏着。
  果真在这天晚上九点钟左右,他等来了那笨重的脚步声。他看准时机,猛地冲出阴影,把惊魂未定的李怡莲按倒在地,捂住她的嘴,用水果刀拼命地朝她的胸部捅去,直到她不再挣扎。
  这是韩风第一次杀人,但他完全没有恐惧,他的脑子里只有即将到来的灯红酒绿。
  杀完人后,他拿走了李怡莲的随身物品和首饰。他惊喜地发现,这个女人的钱包里还真是有不少现金,于是,他如愿以偿了。
  韩风获得满足后,终于踏踏实实地睡了一个长觉,一觉醒来,才想起来不能把尸体总放在那里,要把尸体扔到一个神不知鬼不觉的地方。
  “楼下有个污水井,直接扔下去不就完了吗?”他这样想,也这样做了。
  在清扫完现场之后,他以为自己这次杀人天衣无缝,却未曾想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我早上出门还没见出事儿,怎么晚上你们就来抓我了?”韩风对警察的高效破案一脸疑惑,却未对他杀死的无辜女人感到半点儿愧疚。
  “这个案子破得还真是有不少巧合性啊。”大宝得意扬扬,“如果不是一些巧合,怕是破不了吧?至少没这么快!”
  我说:“很多案件的破获都有巧合性,但是没有认真严谨的态度去搜索线索和证据,没有殚精竭虑的决心去分析、推理,那么这些巧合就都不存在了。”
  “嗯!”林涛说,“有道理!所以我们也不能放弃‘六三专案’!”
  “我没有放弃啊。”我说。
  大宝说:“哎哟!你一说‘六三专案’我就脑袋疼。算了,还是赶紧回家,抱着老婆过个安稳的中秋节吧!”
  第十一案 湖边诡火
  孤独,所有人都是孤独的,没有人能独自超脱这一切。
  ——玛娅·安杰格
  【1】
  云泰市的黄支队长说我不说则已,一说就有案,所以我就有了“乌鸦嘴”的绰号。其实大宝作为我的助手,一直隐藏在我的身后,“好的不灵坏的灵”在他的嘴里屡试不爽,他才是真正的“乌鸦嘴”。
  其实几天前大宝说:“抱着老婆过个安稳的中秋节吧!”我心里就有了些隐隐的不祥之兆。
  这年中秋天气晴朗,微风徐徐,是赏月的绝佳天气。然而自六月份“六三专案”发生以来,别说赏月了,任何娱乐活动都不能激起我们的兴趣。这个案件就像一根毒刺,扎在心底,时不时地疼一下。
  听说最近一个省电视台的女孩正在勾搭林涛,邀林涛去电视台观看一档现场版的音乐综艺节目。为了防止在这个看似很浪漫的传统节日里被推倒,加之想用大场面来舒缓一下“六三专案”侦查无果而产生的纠结的心情,林涛叫上了我和铃铛,还有大宝小两口儿。
  “看,看,看,”大宝说,“今晚的月亮多圆啊,氛围多好啊,太浪漫了。”
  “哎?那个要勾搭你的妹子呢?”我看了看前面几十个人的队伍说,“这侧门到现在也不开,什么时候才能进去啊?”
  我们在林涛的带领下,在演播厅一旁的侧门口排队。
  “她在里面忙。”林涛扬了扬胸牌,说,“看到没,在这里排队的都是vip!正门那边排队的人才叫多呢。”
  “第一次当vip啊。”大宝也低头看了眼胸牌。
  话还没有说完,身边一溜人在一个穿着像导演的人的带领下,插队先进了演播厅。
  人群中有一些骚动。
  我笑着对林涛说:“看着没?这几个人才是vip,你啊,撑死就最后一个字母。”
  “你才是p呢!”林涛白了我一眼。
  我们几个人絮絮叨叨地聊了半个多小时后,侧门打开了,人群开始慢慢地向里涌动。
  “丁零丁零……”
  电话铃声不应景地响起,我的脑海里立即浮现出大宝的那句话。
  我在拥挤的人群中,费劲儿地掏出口袋里的手机,四个大字:指挥中心。
  “嘿,嘿,等会儿。”我踮起脚尖,叫住了走在前面的林涛和大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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