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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阳代理人之改命师_分卷阅读_744

  许佛哈哈一笑说道:“我说你真是个急性子,你儿子都这么大了,趟过不少浑水,度过不少危险。有些劫难必须要他自己才能渡过,你帮不了他的。”
  “我就觉得你让他回去接周易有些问题,难道里面还有什么事情是你没告诉我的?许佛,你现在胆子也未免太大了,难不成你以为你修为现在比我高,就可以如此恃强凌弱!”
  许佛被扣了一个大帽子急忙喊道:“我可没有欺负你的意思,再说了,谁敢欺负你啊。我这么做自然有我的用意,不过暂时不能告诉你这是一次蜕变,对于万林来说,如果他能顺利地归来,我的无始计划三分之一就算是成功了。”
  见许佛不愿意说明,女娲眉头皱的更紧了,许佛哈哈一笑道:“你就放宽心吧,出不了大事,我倒是觉得,你要是担心的话,应该担心的是接下来极北深渊秘境之行……”
  第二百七十八章,书库的老管理员
  “我们不坐飞机吗?”
  我奇怪地问道。
  “先要带您去见一个人,这是恋心儿女士的安排。见过之后,再去飞机场。”叼住以划。
  副驾驶上的男子开口说道。
  我不解地问道:“谁啊?”
  “恋心儿女士说在您见到她之前,不能将对方的名字告诉您。”
  车子在路上穿梭,开了大约三十五分钟。停在了旁边一片居民区门前,门口已经站满了身穿黑衣的男子,我奇怪地挠挠头,飘下了车,此时已经是下午,阳光倒是还好,路上行人也不太多。
  “请跟我们来。”
  迎接我的居然全都是身怀灵觉的保安,在轩辕家族中有两类保安,一类是武术出身。另一类是修士出身,前者主要负责外勤,和执行一些比较普通的任务。而后者则是负责保护众人的人,或者是执行相当严密的任务是才会出动。
  能够看见我的都是有灵觉有修为的,现在的我毕竟只是魂体状态。
  我点点头走了上去,身后众人跟了上来,这小区不是很新,也并不十分高档,却也不见居民,似乎都被清空了。门岗里站的也不是小区保安,同样还是黑衣人。
  一路向前走,穿过了三个楼区,到了一栋十二层的小高层前,旁边的黑衣人说道:“就在里面,三楼,还请您自己上去。”
  我点点头。跟着走了上去,在三楼的房门关着,门前贴着一些符咒,四周的墙壁上画着一些奇怪的咒印,像是驱邪避凶之用,我走到门前,轻轻叩了叩门扉,里面传来一个还挺浑厚但是并不凶狠的声音,说道:“进来吧。”
  我推开门,扑面而来的是一股浓浓的墨香,很多人家里经常写写画画,墨水用的多了,自然会有一股特殊的香味,所谓的书香门第,其实也有这个意思在里面。
  走了进去,便看见成堆的书。一个中年男子,站在书堆的后方,似乎在写着什么,我没见过他,轻道一声:“你好。”
  他仰起头,瘦高的个子,棱角有些分明的脸,以及架在鼻子上的眼镜,看起来是个老学究的模样。
  “哦,你来了啊。”
  他似乎是认识我的,开口对我说道。房门轻轻地在我身后关上,我一怔,没感觉到有灵气在身边流动,这房门咋就自己关上了呢?还是哪里有按钮和机关可以一碰就关上门?
  “坐吧。”
  他示意我坐下,我找了个还算空的椅子,其他上面都放着书。看起来有些乱糟糟的。
  “我是恋心儿师娘指引来的,只是还不知道您是哪位。”
  我实在是不认识眼前的男子,说是一张平凡的脸。其实又有点不平凡,能够看见我的肯定是有修为在身,但是我却看不穿他,不光是我现在变成了魂体状态的缘故,我的眼力可没有因为我失去肉身而改变,即便我见过那么多高手,可还是无法看出这个提着毛笔的老前辈的路数。
  不似圣人那般强大如同日月星辰,也没有凡人之中一代宗师掌门的指点江山气魄,却更多了几分平静如深井一般的城府。
  “我可不是什么大人物,严格的来说,在过去漫长的岁月里,我只是在北京一个库房里看书的老头。我翻阅过很多书籍,也在管理很多书籍。将我漫长的岁月,都用在了看书上。”
  他笑着放下笔,似乎写成了什么。
  说白了是一个图书管理员,但是仅仅是一个图书管理员为什么会引起恋心儿师娘的注意?还特意让我来见他?
  “吴伯,你还是早点说出身份的好。”
  我身后房门边上的玉罕忽然喊道,这么一说,房间里的我和中年男子都一怔,吴伯这个名字我似乎并不陌生,好像在哪里听说过。
  “玉罕啊,看你这么年轻,看来是投胎转世了吧,不过还记得我的名字,看来虽然转世了,不过记忆还在。倒是有趣,记忆居然还在……”
  吴伯笑着从书桌后面走了出来,开口说道。
  我努力回想,似乎想起了什么,在我刚来北京之前,也就是在拜我师傅为师的那段日子里,似乎听说过一些传闻,轩辕家族乃是超级家族,底蕴之深厚几乎如同大海一般深不见底。能人异士更是不少,其中高人层出不穷。其中关于轩辕家族的藏书库就有这样的传闻,轩辕家族的藏书之丰富远比燕京诸多学府合起来还要夸张,能够读过其中四分之一书的人少之又少,但是有一位老人,从年轻时候就在藏书库内工作,入库的时候好像是十来岁,等我到轩辕家族的时候似乎已经过去了百年时间,依然还在,而且书库中拿本书在什么位置,什么书内容讲的是什么,甚至有些比较珍贵的书少了几页,他都知道的一清二楚。被称为是移动的书库,即便书库中有的书被人借走后不小心弄丢,他也可以凭自己的记忆重新复写一本出来。
  而这个传奇人物就是吴伯,但是这么算起来,他应该有一百二三十岁了才对,可眼前我看见的这个吴伯最多也就50来岁,看外貌就像是处在中年和老年的交界处,完全不像是暮气沉沉的老者。
  “很惊讶吗?”
  他似乎看出了我眼中的吃惊,笑着问道,同时一抖手,将刚刚在宣纸上写的东西于空中扬了扬,上面的墨迹渐渐变干,写的乃是四个字:学无止境。
  “我啊的确是年龄不小了,只是当初接了这工作,本来是想混混日子得了,不过后来发觉日子过的太无聊,就到处翻书看,于是就一直看了下去,一本接着一本,看的越来越多,内容见的越来越丰富,见识广了,学会的东西也多了不少。自然而然修炼了一些本事,这外貌也就老的慢了。是我和恋心儿说了想见见你,其实当初小森当了家主之后我就快隐退了,他也见过我,有时候会从我这里获得点古籍上的情报。我也帮他培养了几年接班人后就回了上海,其实我是生在浙江的,不过他们给我置办的房子在上海,所以我就住在了这里。”
  他笑着说道,洗了洗手,其实他的手很干净,相比其他那张和他真实年龄不相符的脸来说,他的手似乎更加年轻,说是细皮能肉也不为过,表面看不见任何的皱纹,甚至手背和手心处都很白,葱白玉指很是漂亮。
  “我见证了四代轩辕家族的变迁,从老家主到云家主上台,再到云家主将位子传给了端木家主,再到如今的你继承家主之位。这个超级家族始终屹立不倒,每一代的家主都是人杰,我知道你也是,只是你的羽翼还未丰满,和当年我第一次见到的端木家主很像呢。”
  他洗干净了手,坐到了我的旁边,随手从书堆的最上面抽出一本书,接着放在了手边,说道:“来这里,是因为听说了一些你的事情。也查到了一些似乎和你有关系的事情。你且看看……”
  他将手上的那册书递了过来,我接到手上一看,脸色瞬间一变,这书没有名字,打开后第一页上就写着:伏羲之难。
  这四个大字立刻吸引了我的注意力,我接着往下看,眼睛渐渐睁大,才没看多少就立刻抬起头问道:“吴伯,这里面的东西是真的吗?还是说不过只是好事之徒随手写下,臆想出来的内容。”
  “这我就不知道了,我也老了,可没工夫去验证,你信的话就信,若是不信,就当是一个玩笑吧……”
  第二百七十九章,离家出走
  书中说了一个故事,古神伏羲,在与女娲相遇之时,还是一个文质彬彬的男子,虽然已经有了法力。但是面对尚未开化的众生,他却可以温柔的对待。时常会穿着蓝色的布衣,在草丛中支起一块石板,会将自己学来的法术和修炼的心得与众生分享,让那些没有资格进入无名宫殿听道的百族获得相同的待遇,让它们也有机会学到高深的道法。但是,在和女娲相爱之后,尚未成亲之前,一日。伏羲行过一片黑色的大山,到处都是瘴气,邪魔横生,他皱起眉头,正要快速通过之时,却听见一声声呼救从山中传来。他奇怪地向下看去,却见一个少年坐在大石旁边,似乎是双脚受伤,趴在地上半天都起不来,只能一边哭泣一边呼救。
  这四周人迹罕至,多是妖魔,伏羲不忍少年落难,便从空中落下,想救走少年。可是刚一落下,却感觉到身上的神力被封,四周被黑气包围。他立刻意识到自己可能是中了邪魔的诡计,却见眼前少年身子越变越大,最后化作了一个参天大魔,冷冷笑道:“我等你多时了。”
  故事说到这里就结束了,但是根据我当年在南山福地内看见的石板上的情景,相互这么一联系,似乎立刻就有了一些感悟,明白了其中的一些事情,难道当年伏羲真的被黑暗吞噬了吗?那也就是说,之后在鸿元面前听道的,和女娲生子的都是假伏羲?可是不对啊,南山福地内我见到了少典的哥哥,他当时说,伏羲是在他出生之后被换的,这时间似乎又有一些对不上。而且眼前这本书也没有来历,没有出处。可信度虽然不低,但是也绝不能立刻相信。
  我收起书问道:“吴伯,这本书你如何得来?”
  “当年一个下午,北京乌云盖顶,电闪雷鸣,我在藏书库内都能听见外面轰鸣的雷声,当时我就在想,还好躲在藏书库内安全,有书看,有地方睡,还有半壶酒喝。却在看了一会儿书后,蜡烛忽然灭了,我一看是忘记换蜡烛了,便起身去库房拿。因为是藏书库,都是竹简和纸张,所以这火烛之类的东西都是放在旁边库房内的。等我取了蜡烛回来。点燃了火光后,却看见自己的桌子上忽然多出了一本书。那时候的我还没看过库内所有的书,对我来说。在藏书库内每天都有新的发现,经常在角落里看见几本我喜欢的书。这本书没有名字,我拿过来看了一会儿就被吸引住了。里面写了好多上古时代神话故事里所没有记载的小段子,看着很真,我便留了下来。当时还在想,既然有灵异圈,有修士,有灵觉,有功法,就该有仙人,也该有神明。后来,在轩辕家族待的时间久了,尤其是端木家主来了以后,见过的神话高手越来越多,我才渐渐发现这本小册子的内容还挺真的,不少事件都被验证了。因此,我离开藏书库后,将这本小册子的内容给默默复写下来。如今,我想对你应该是有用的。”
  我点点头,将这本小册子收了起来,然后转身要走的时候,吴伯却从口袋里摸出了一样东西,是用黑布包着的,放在了我面前的桌子上,示意我打开。
  轻轻打开黑布,看见一枚黑色的戒指出现在眼前,外表底子是黑色的,上面镶嵌着一些金边,正中间有一个暗红色的宝石,却和欧洲那种大戒指不同,没那么夸张的宝石,只是戒托很大,类似扳指的大小。
  “这是?”叼住鸟弟。
  我奇怪地问道。
  “这是恋心儿放在我这里的,让我转交给你,轩辕家族的家主,都要带这个。”
  他笑了笑说道。
  我接过戒指,却见戒托的内层似乎刻着一行字,只是有些小,看不真切,我盯着看了好半天后才看出来,上面写着:“天下霸业,皇者之证。”
  北京,恋心儿从劳斯莱斯里走了下来,其实无论是在中国的哪座城市,上海也好,深圳香港也罢,出现一辆劳斯莱斯都是很惹眼的,在小巷子中,四合院外,站着很多身穿黑衣的轩辕家族保镖,看见恋心儿来了之后,急忙迎了上来。
  “院子里没有找到周易的踪迹。”
  黑衣人低声说道,恋心儿微微皱了皱眉头说道:“派人查了吗?”
  “已经派人去查了,不过暂时还没有任何追踪的小组给出回馈,应该都没找到。而且,您应该也知道,马上就要入夜了,在夜里我们的人想在北京城找到周易,这恐怕不太可能。”
  恋心儿皱了皱眉头,走进了院子内,穿过前厅,在后院一个小库房旁边站住了脚,过去这个小库房是用来放杂物的,如今却成了他睡的地方。
  推开门,地方很小,大约也就五六个平方米,放着一张小床,一个老式的小橱柜,以及一些生活用品。简单的衣服挂在橱柜里,都是不值钱的便宜货,还打了很多的补丁。
  这些年,周易没有问轩辕家族,没有问恋心儿要过一分钱,也没有收过自己名下产业的任何钱,一直过着普通到不能再普通,清廉的几乎可以被称为寒酸的日子。
  恋心儿走了进去,房子里不怎么透光,因为他体质的缘故,床上是灰色的被褥,叠的很整齐,上面放着一封信。
  “照片我带走了,不过还是别相见了。我记得老大当初说过,如果人死了就是了断了这一生,投胎转世就会变成另一个人。那些曾经和我生活在一起的人,现在基本都死了。我不愿和他们相见,不是因为不怀念,而是因为太怀念,我怕过去的痛苦再重蹈一次覆辙,请让我安静地度过以后的日子。如果一定要相见,我选择离开。”
  自己很漂亮,周易一直能写一手好字。
  “这个倔强的家伙!”
  恋心儿将纸头捏在手里,说这话的时候脸上却涌上来悲伤的表情。
  北京的夜晚,街头总是显得很冷,即便明明人流穿梭不息,可是北京就是会给人一种苍劲的感觉,仿佛一位一直挺立在冷风中的老者,即便外面多大的灾难,这座城永不陷落!
  路边一个小酒馆里,上面挂着蒸汽羊肉的牌子,门被推开,大冷天的,里面生意还不错,服务员特别客气地喊道:“哎呦,老大爷一个人啊?”
  周易仰起头,对面的服务员一愣,接着笑道:“是周大爷啊,难得啊,今天出门了啊。我去和老板说一声,您找个空位坐下。”
  没一会儿老板就笑呵呵地走了过来,三十多岁的中年男子走到周易身边说道:“周大爷今天光临,这顿饭我包了,您随便点。要喝一杯吗?”
  周易摆摆手说道:“就是忘了屯菜,大晚上的没吃的,出来吃一顿羊肉,我付钱的。”
  “这您不是抽我脸吗?我小时候读书,父母工作忙,那都是您照顾我的,我在您家吃的大枣多的我自己都数不过来了。还要您的钱?小周啊,上炉子,给我拣最好的羊肉上,再把我后院藏着的茅台拿一瓶出来,我陪周大爷喝一杯。”
  老板笑着喊道,周易笑着点点头,然后回头看向雾气弥漫的窗外,在这里藏着,明天继续流浪,有多远就走多远,不想面对是因为害怕再次失去。
  那场大火,那次离别,那一张张曾经撕碎他心灵的面容,他已不想面对,就这样老去吧,虽然不死,但至少安宁……
  第二百八十章,看门人
  热气腾腾向上冒,化作一团团升腾的雾气,老板热情地说道:“您看您多瘦啊,吃点,这羊肉都是我早上新弄来的。保证新鲜。您可得好好补补,我就记得吧,小时候我见到您的时候,您就这么瘦。那时候咱们兄弟几个放了学,就爱跑到您的大院子里踢球,您还给我们弄棒冰吃,还有大枣。有一回,我一脚把个花瓶给踢烂了,我还以为您得打我呢。结果您连骂都没骂一句。我以为那玩意儿不值钱,现在知道了……”
  老板端着酒杯,笑了笑说道:“我现在也认识了点做古董的朋友,那花瓶少说得值几十万呢,那院子也有来历,您肯定没少挨主人家骂吧。我这店以后您来就是免费吃,要吃啥我给您做,我做不来就让我媳妇给您做。”
  周易摆了摆手,也不说话,不吃肉,只是抿了口酒。
  “对了,周大爷,您年轻时候做什么的啊?大家老街上都是邻居,都知道您是好人,可就是不知道您过去是干什么的。嘿嘿,您给我说说呗。咋那么多宝贝的院子,就您一个人看着?您别是什么贝勒,王爷的后人吧?”
  老板笑呵呵地问道。
  周易微微一笑,笑的时候皱纹舒展开,显得特别慈祥。开口道:“也没干什么,做过的事情也挺多,跑过的江湖也挺广。后来老了,跑不动了,就安顿下来了。我也不是什么贝勒,王爷啥的,你也别瞎说,我就是一个乡下老头。”
  老板哈哈一笑,估计是喝高了,举着杯子笑道:“您又瞎说了,不过你们老一辈的故事多,我们这群小家伙只能仰视。我现在还经常和我那上幼儿园的儿子说您呢。还说将来看见您的时候要打招呼。强子啊,出来,见见你周大爷!”
  没一会儿,一个虎头虎脑的小子跑了出来,手上还拿着一瓶汽水,见了周易笑呵呵地说道:“周爷爷来了啊,爸,你也不叫我。周爷爷,周爷爷……”
  说话间就跑到了周易身边,一下子扒住了周易的肩膀,周易哈哈笑道:“好好,给你吃羊肉……”
  “你这臭小子快下来,人家周大爷身子骨经不起你折腾,快给我下来,臭小子!”
  老板佯装要打,胖头小子才做了个鬼脸。跳了下来,要跑的时候还从口袋里摸出了一粒糖给周易,说道:“周爷爷你吃糖。我就两粒,分你一粒,嘿嘿。”
  说完就跑了,老板笑道:“我可不会真打,强子淘是淘了点,不过这小子心眼还不错,不是坏孩子。这糖您可别吃了,对牙不好……”
  周易把玩着手上的糖,不知不觉已经在这条老街上,以这样的面貌过去了那么多年,邻居都认识了他,看着一代孩子长大,又认识了下一代的孩子,也许这就是家的感觉。如果不是有这些人,或许他心里的痛和伤疤永远都无法愈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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