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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没错我爹娘是反派_分卷阅读_128

  扶桑和归虚能够对曾经发生的事情如此熟知,唯一的答案,应该也只有一个了。
  诸神陨落,而他们,却活到了现在。
  只是,虽然他们现在的力量也很强,但是,如果真的是神,应该远远不止是这样的水平吧?
  他们的力量被削弱了。
  至此为止,能够削弱神的力量的唯一存在,应该就只有规则。
  天道也越不过规则,天道也要被规则束缚。一旦一项规则在天地间成立,那么就再也无法修改。包括设立它的人本身。
  时至此刻,我都不知道是应该庆幸还有规则能够约束一切,还是悲哀规则的力量使我们沦落到现在这样的地步。
  “我究竟,是为什么会来到这个世界的?你知道原因,但是你不告诉我。”
  我深呼吸一口气,看着扶桑,道:“事到如今,究竟还有什么,是你不能跟我说的呢?两个人一起承担,总比一个人硬抗要好的多,不是么?”
  扶桑微微合上眼,说道:“昀儿……我说过的,等到你该知道的时候,自然会知道一切。所有的秘密,都越不过时间。时间到了之后,一定会有答案。至于你为什么会来到这个世界……”
  “因为你本身就属于这个世界。哪怕走错了地方,现在天地间残存的规则之力,也一定会把你拉回来。”扶桑伸出手,捧住我的脸,认真的看着我,说:“你的母亲就是你的母亲,你的父亲就是你的父亲。这是缘。既然是缘,就不要去思考因了。至于我……我一直,都会陪在你的身边。即使是消亡……你也拜托不了我。昀儿,你害怕吗?”
  我与他对视,良久,缓缓摇头。
  怎么会害怕呢。对于一个缺乏安全感的人,我恨不得他粘着我。
  我喜欢的人扶桑,他是这个天底下最好的人。
  对我最好的人。
  我何德何能,能得他的青眼。我只害怕他不要我,却绝对不会害怕他缠着我。
  曾经不敢接受这样的深情,是因为害怕辜负他,也害怕被辜负,所以才可以若即若离,哪怕面对面,也总是保持着无端的距离。可一旦坦然面对了内心的感情,便真的只想同他亲近,寸步不离的跟着,然后对着全世界宣布,这个人是我的。
  不管有多少人喜欢他,不管他多么的优秀,不管别人觉得我们般不般配,应不应当,这个人都是我的,别人抢不走。
  如果他有一天不在了,我天上地下翻一遍,也要找他,等他。如果等到地老天荒,也没有等到,那我就同他一起走。
  人的深情不是无端就有的,我从前总是怀疑他把我看做了谁,可是后来想一想,我就是我,若我真有前生,那也是我。自己吃自己的醋,实在是有些诡异。
  可却又无法不醋。
  一个疑问在心里,如果得不到答案,那就会永远积着,积成毒。
  “你究竟喜欢我什么?”
  思量许久,还是想要问这个问题。
  “你的所有。只要是你。一颦一笑,嬉笑怒骂,每一种模样,我都很喜欢。”
  真是情话十级的回答,却还是叫人心里堵着一口气。
  “那么我如果换了一个芯子,别人长着我一样的脸,你还是喜欢吗?”
  扶桑缓缓摇了摇头。
  “不管你变成什么样,我都不会认错。皮囊不过表象,你的性格,你的脾气,你的魂魄,我比你更了解,更熟悉。”
  ——————————--这大概是切换内心独白的分界线---------------------
  曾经有一个傻傻的丫头,将所有的感情都给了他,这份深情,甜蜜仿佛剧毒,罗织出情障,将天子束缚,一旦沉沦,便再也没有了爱多爱少,只想要去好好地爱那个人。
  爱到连名字都成了她。
  并非害怕忘记,有一些东西,是刻入骨髓,永远无法忘却的。
  他只是想要在别人喊着自己名字的时候,能够记住她。
  他是谁不重要,但他想要让扶桑之名,能够永存于世间。
  哪怕曾经的经历都成了神话,成了传说,最终连寥寥数笔的记载也不存,世人也必须记住,扶桑这个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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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凡人的眼里,神大多是冷酷无情的。
  要不然,也不会有类似牛郎织女,天仙配之类的传说了。
  这其实真的很冤枉。
  我私以为,神的情,比人要真挚纯粹的多。
  爱了就是爱了,恨了就是恨了。
  认定了,就不会回头。
  过程是一回事,结果是过程之后才需要考虑的东西。
  没有努力过的人,没有唏嘘结果的资格。
  -------恢复剧情的分割线-----------
  “蜉蝣之羽,衣裳楚楚。心之忧矣,於我归处。
  蜉蝣之翼,采采衣服。心之忧矣,於我归息。
  蜉蝣掘阅,麻衣如雪。心之忧矣,於我归说。”
  一曲终了,琴弦微微颤动。
  我不甚理解的看向林贤,道:“你这么喜欢这首歌吗?”
  “众生如蜉蝣,旦夕朝暮。”
  “所以。”
  林贤微微一笑:“珍惜活着的每一天。”
  我托着下巴道:“可以理解成,或者就要好好享受,能享受一天是一天吗?”
  林贤道:“这样理解也好。”
  我微微叹了口气,道:“若是真的有人这样做了,便要被人以为‘狂’。却不知人家只是看的透彻而已。像我们,都是嘴上功夫,说的好听,真要做,却又不行了。所以呀……真是劳碌命。不过——”
  我抬眼看他一眼,道:“之前我看见过一句话,大意是,被一个优秀的人喜欢,那是幸,被两个喜欢,那就是孽了。你到底有没有什么决断,拖着总不是个办法,拖来拖去拖成愁。”
  林贤平静的看着我,丝毫不像是一个眼睛看不见的人。他说道:“你要我决断,你要我如何决断?”
  当手心手背都是肉的时候,根本就不存在“决”,更遑论“断”?
  的确是孽,一世一世的孽,纠葛万千,缠成了一团乱麻,永生永世也分明不清了。
  我其实一直很惊奇。这样的关系,他们三个人见面的时候,就不会觉得尴尬吗?
  又或者,的确是尴尬的,但却不得不尴尬下去。
  “总会有个结果的。”
  总会有个结果的,可是什么是结果?
  三个人在一起吗?
  那岂不还是很尴尬?
  “说来……今天怎么不见斐鉴?”
  林贤随意的在琴弦上“叮叮咚咚”的拨着琴音,道:“他去见孟寒凌了。”
  作者有话要说:  喝喜酒喝的我少女心爆棚~~
  有个喜欢的人多美好啊~
  甜的要冒小泡泡~
  可惜我没有(哇的一声哭出来!)
  ☆、第172章 一百七十二章
  稍有不慎,指腹擦过弦刃, 割出一道口子, 鲜血倏忽染红了指尖。
  我瞧的心惊,往往遇见这种事情, 多半都不是多吉祥的兆头。
  “你……”
  林贤从袖中取出一个小瓷瓶,将指尖伤口上滴落的血存入瓶中, 道:“用这个去救这里的百姓吧。定魂丹……终究不是长久之计。”
  我愣愣的看着他, 许久方才道:“冥灵……”
  他淡淡道:“匀入丹药之中服下即可。不够再问我要。”
  我道:“这怎么可以。”
  林贤道:“不管什么东西,有用的时候, 该用的时候,还是要用的。”
  我道:“可是冥灵是幻。”
  雍城的惨剧, 尚且历历在目,我是实在是不敢再叫人沾染冥灵血了。
  林贤顿了顿, 过了好一会儿, 方才道:“不会有事的。我保证。这些血的作用,的确是幻,但却是为了驱赶冥灵而存在的幻。”
  也就是说, 只要服下混合了冥灵血液的丹药, 就再也不会为魔灵所察觉, 从而能够躲过灾劫?
  我接过那瓷瓶道:“辛苦你了。”
  林贤不大在意的道:“举手之劳而已。”
  我道:“你的举手之劳,能救万千生灵。”
  “其实说一句实话。”林贤淡淡道, “这并非是我的本心。人生在世,个人有个人的命数,我本无心干涉。只是……终究还有私仇旧恨需要了断, 这并没有什么好讳言的。”
  我道:“只要能够达到那个结果,其实过程与动机,也不过就是过程与动机而已。”
  林贤点点头,并不说话。
  我忍不住又道:“可是你要了断的私仇旧恨,究竟是要与谁了断?”
  他缓缓摇首,沉默不言。
  我心中不得不暗自道,林贤近来的性格,真是越来越难以捉摸了。
  -------我是切换分镜的切割线----------
  “孟大哥……你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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