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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七十年代之农家好女_分卷阅读_341

  当时,报社的记者跟校方取得了联系,然后校方再争取韩明秀的意见,得到韩明秀的同意后,才开始对她进行了采访。
  采访的内容无外乎是韩明秀的成长轨迹以及她的创作的历程,创作灵感的来源和她对未来的打算什么的……
  韩明秀简单的描述了一下自己的成长历程,把自己描述成了一个勤奋好学,自强不息的新时代女性,至于她的创作灵感,她当然不能说是来源于上辈子看的众多种田小说。也不能说她在小说中提到的那些致富知识来源于上辈子的经验积累,只能说是自己在图书馆查阅资料,大胆联想,外加自己在农村长大的,对农村的生活比较熟悉,所以写起来才会如此得心应手。
  至于为啥写得这么好,文风为啥不同于同时期的小说那般严肃正经,而是诙谐幽默,让人忍俊不禁的文风,这个她的解释更简单了,因为什么样的人写什么样的文,她的文跟她的性格和生长环境有关。
  她是个乐观积极的人,而且她生活非常的幸福,顺利,所以,她一直生活在阳光之下,写出来的东西自然也都阳光积极,乐观向上,以她的生长环境和心态,想让她写出点阴暗的东西她都写不出来!
  对未来的打算,韩明秀也已经规划好了。
  上学的这几年,她打算再创作两本小说,也都是同类型同题材的小说。希望能给广大读者们带去欢乐,顺便能为那些想要发家致富的读者提供一点儿致富的门路和法子……
  这就是韩明秀的真实想法。
  其实,她还可以像其他的穿越者那样,利用自己未来的理解和空间这个金手指大干一票。开个服装厂,饭店,或者其他的什么厂子来血赚一笔。
  但是韩明秀没有那样的野心,现在孩子们都还小,她想多抽点时间陪在孩子们身边,让孩子们有一个温暖快乐的童年。
  反正她的空间里囤积的那些物资以及她买到手的那些房产,足够她们一家闭着眼睛花销一辈子的了。她也没想过要成为世界首富或者是全国首富啥的,钱只要够花就可以,再多的钱也不如家庭的幸福重要。
  本着这样的原则,在孩子上学前的这几年,韩明秀并没打算干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业。等到孩子都上学了,她再考虑其他的也不迟。
  华国未来的发展趋势都在韩明秀的心里呢,不管哪个时间段,她想什么时候干事业都来得及。
  **
  被采访后的第三天,韩明秀登上了报纸的头条,还上了广播,一下子成了全国人尽皆知的人物了。
  现在,她不光成了外院的偶像,还一下子成了全民的偶像。
  很多失学在家的女子,都以韩明秀为榜样,开始刻苦学习,自强不息,力图将来像她一样能通过自学考上理想的学校,改变自己的命运。
  全国各军区也召开了向模范军嫂学习,努力实现自我的运动。各地区各部队的军嫂们通过广播和报纸知道了韩明秀的事迹后,都感慨不已,纷纷以韩明秀为榜样,不再将自己禁锢在家庭生活这个小圈子里,开始努力提升自己,要通过努力实现自我的价值。
  韩明秀一下子成了全民的偶像,这可是她始料未及的事。
  尽管她一再地想低调生活,不想引人注目,可是,还是成了当下最大的热门和话题。
  韩明秀火了,又登报又上广播的,还成了名人了,周叔周婶觉得应该庆祝一下,正好他们这些人也好久没往一起聚了。于是,周婶发起号召,让大家赶在周末的时候一起聚一聚,吃顿饭,给韩明秀贺喜,顺便联络联络感情。
  聚会的地点就定在御膳坊,是周婶定的。
  韩明秀知道那儿有高大爷的前妻在,怕去了那里高大娘不自在,很不想去那里。
  但是高大娘知道她的心思后,反而安慰她说:“客随主便,人家请客的都把地点定好了,咱们也不好提出异议,再说,你高大爷早就跟她断得利利索索的,没一毛钱的关系了,就是见面了也不用怕她什么,咱人正不怕影子斜,不用躲着她!”
  韩明秀见高大娘都这么说了,就不再犹豫了。
  到了大家聚会那天,韩明秀特意打扮了一下,毕竟是为自己准备的聚会,出于礼貌,她也应该穿戴得隆重些。
  于是,她穿了一件当下很流行的咖色风雨衣,里头穿一件雪白的衬衣,下身穿一条天蓝色的裤子,脚上是一双铮亮的夹皮鞋。
  另外,脖子上还系了一条当下十分流行的红纱巾。
  虽然这一身儿在后世看起来挺土气的,不过在当下,可是最时髦最流行的打扮了。
  韩明秀不光给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还把霍建峰和三个宝宝也打扮得光鲜亮丽的。
  霍建峰还是穿着那身军装,不过,军装已经被韩明秀洗得干干净净,用电熨斗烫得平平等等,穿在身上也显得整整齐齐,越发显得他高大威武,挺拔俊逸了。
  三个宝宝都穿着从华侨商店买来的进口洋童装,脚上还都穿着小皮鞋。
  这年代,大人都鲜少有能穿得起皮鞋的,能舍得让这么小的孩子就穿上小皮鞋的人家还很少有呢!
  一家人都捯饬得漂漂亮亮,跟高大爷高大娘一起,步行着去了御膳房。
  到了御膳房后,不曾想竟碰到了个老熟人,也是韩明秀最不乐意见到的人——韩明燕!
  今天是刘老太太的六十八大寿,六十八岁又不是整寿。刘老太太本来不想大操大办的,也没想要过生日。不过韩明燕却撺掇着刘洪东带老太太来御膳房给老太太过生日。
  韩明燕之所以撺掇给刘老太过生日来,主要是她很想到御膳房尝尝御膳房的美食。不然的话,她也没机会到这么高档的地方吃顿饭,也没办法让自己长长见识。
  刘洪东因为最近被老婆毕素敏管得紧,很少能有机会出来见韩明燕,自以为冷落了小情人儿,所以对她也愧疚得很。
  这会儿既然韩明燕提出来要带老太太来这吃饭,理由又合情合理。他也就顾不上心疼钱,就慨然地带她们来了。
  进了御膳房,落座之后,刘洪东叫服务员拿来了菜单。
  当他看到这儿的菜这么贵,一道普普通通的里脊肉炒豆芽都要一块八毛钱后,不由得肉疼不已。
  太贵了,他真想抬腿走人!
  可是,小情人在一边眼巴巴的看着呢,他又舍不得让她失望,只好咬着牙点了四个菜。都是相对来说比较便宜的菜,来哄他的小情人开心。
  这段时间,刘洪东一直是痛并快乐着,过得并没有他想象得那么舒心。
  在他的想象中,他的日子应该是家中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最好是韩明燕再给他生个儿子,那可就美死他了。
  可现实是——没等他的小情人怀上呢,他媳妇就已经发现了端倪,最近对他管得很紧,还动不动地就找他要钱。
  虽然他不想给他媳妇钱花,但是他怕家中后院起火,也只能用钱来息事宁人。于是每次媳妇管他要钱,他都尽量满足她,满足她的同时,还得满足他的小情人
  小情人喜欢穿漂亮衣裳,也喜欢吃好吃的东西,总是叫他给她买这买那的。他就是心疼钱,可也舍不得让他的小情人失望啊。
  因为每次他拒绝给她买啥时,小情人就瞪着那双无辜的大眼睛,可怜巴巴地望着他。一副受了委屈要哭不哭的样子,作得刘洪东的心都化了。
  最后,还是小情人要什么,他就给她买什么。
  于是,在这两个女人的夹击下,刘洪东攒了多年的积蓄日渐减少,眼看着所剩无几了。
  但是为了能哄小情人开心,他还是得硬撑着。一边享受着小情人带给他的新鲜刺激,一边承受着荷包缩水的痛苦。
  所以,说他痛并快乐着,一点都不为过……
  韩明燕在刘洪东点菜的时候,也凑过头去看了看菜牌上的菜。看到那么多好吃的,最后这个老吝啬鬼就只点了四个清淡的菜,不由得暗骂这个老色鬼抠门儿,连点儿好吃的都舍不得给她点。
  于是,就指着菜单上的那个佛跳墙,撒娇耍痴地说要吃这个。
  刘洪东一看后面的价码,竟要十多块钱一份,顿时把头摇得拨浪鼓似的。
  “不要这个,不要这个,老太太岁数大了,吃不了这么油腻的东西,今儿个是给她过生日,还是挑她爱吃的菜点吧……”
  正说着呢,周军长一家人走进了饭店。
  刘洪东不经意间一抬头,看见自己的首长也来这吃饭,急忙起身向他敬礼,韩明燕的眼睛也在一瞬间精准地捕捉到了小周的身影,顿时露出了痴迷的神色,都顾不得要佛跳墙吃了。
  几个月不见,小周越发地英俊帅气,潇洒飘逸了。
  颀长挺拔的身板,比刘洪东足足高出了一头。年轻俊美的脸庞,跟刘洪东站在一起,简直一个是潘安,一个是武大郎,根本没法比!
  看到魂牵梦萦的小周,韩明燕的心一下子疼起来。
  她是那么的爱小周,以至于每次跟刘洪东在一起的时候,都闭着眼睛把他当成小周。要是她的爱人是小周,叫她少活十年,她也是乐意的。
  她多么希望小周能接纳她的爱,跟她在一起呀!
  可惜……
  这个想法,只是她的一厢情愿而已,小周的心里根本一点儿都没有她,从打进来,连一个正眼都没看她。从进了饭店起,小周的眼睛就一直在大厅里撒么着,似乎在寻找什么人。
  韩明燕不愿意放弃这次机会,趁着刘洪东和周首长说话的时候,悄悄地跟小周搭了句腔:
  “小周,好久不见了,你,你还在天天打篮球吗?”
  “嗯?呃……”
  小周的心思明显没在韩明燕身上,听到她发问时还愣了一下,不过出于礼貌还是答应了一声。只是,答应得心不在焉的,那双眼睛也依旧没在她身上停留,依旧在四处撒么着。
  看到小周根本不愿意搭理自己,韩明燕的心难受了一下,尴尬地扭头对周夫人说:“阿姨,真巧啊!没想到,会在这儿见到您!”
  周婶在这儿看到他们三个,倒是没觉得巧,只觉得挺奇怪的,说:“你怎么会在这里,怎么会跟他们在一起?”
  韩明燕面色微红,垂下眼帘说:“阿姨,我现在在刘奶奶家做保姆,今天刘奶奶过生日,我陪她出来过生日的。”
  周婶笑道:“原来如此,我说你怎么跟他们在一起!哦,对了,你做保姆不耽误你学业吗?你平时不都去上学吗?怎么做保姆啊?”
  韩明燕不自然的笑了笑,说:“刘奶奶照顾我,平时上学的时间依旧叫我去上学,只是不上学的时间,我回她那儿去帮她做做家务就可以了。”
  “哦,原来如此。”周婶转过身,对刘老太太说:“想不到老人家还挺体恤人的,一般的人家,都不会同意让保姆一边上学一边在家做事。”
  刘老太太干讨好的对首长夫人说:“我看她一个人在外也不容易,能帮衬一把就帮衬一把吧。”
  这时,崔经理带着他媳妇也走进到饭店里。
  崔经理看到老周一家子都站着,就爽朗地笑着说:“呦,东道主也是刚到啊,我还以为我们两口子来迟了呢,对了,秀呢?还没到吗?”
  周婶儿笑着说:“应该快了,秀儿是个很有时间观念的人,从不迟到。”
  话刚说完,韩明秀一家子和高大爷高大娘就进来了。
  韩明秀领着窈窈,高大爷和霍建峰一人抱着一个双子,一家人有说有笑地进了饭店,一派和睦温馨的景象,真是羡煞旁人。
  韩明燕看到韩明秀的瞬间,眼睛顿时蹦出了仇恨的火花。
  这个贱人,几个月不见,越发得意了。
  听说,她又出版了一本新书,不光拿了一千多块钱的稿费,还上了报纸和收音机,成了全民的偶像了。
  就她这副熊样的,咋就能成全民的偶像呢?别人不知道她的根底,她还不知道吗?
  从小到大,韩明秀就一直窝窝囊囊的,说话都没大气儿。学习成绩也只能用‘凑合’来形容,跟她韩明燕根本就没法比。
  可是,不知怎么地,韩明秀突然变了,变得能耐了……变得,她几乎都不认识了。
  韩明秀为啥会变化这么大呢?
  为啥变得这么能耐,而不是变得更窝囊,低微到尘埃里呢?
  看到韩明秀穿得时髦又漂亮,一副光彩照人、神采奕奕的样子,韩明燕又嫉妒又恨,恨得差点把牙咬碎了。
  而霍建峰他们进屋后,也很快看到了这边这伙人,就冲着他们走了过来。
  霍建峰首先给周军长敬了个军礼,又给刘洪东敬了个礼。
  刘洪东一看到韩明秀,眼睛差点直了!
  这女人,这身材,这脸蛋,这气质,确实比韩明燕强许多,难怪小周为了她不要他家芳芳呢。
  芳芳的那点儿姿色跟人家比起来,根本没法比……
  刘洪东悄悄地咽了一下口水,艰难地把眼睛从韩明秀的身上移开。和蔼地对霍建峰点点头,说:“建峰啊,听说你的爱人很优秀啊,恭喜你!”
  第562章 作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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