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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七十年代之农家好女_分卷阅读_391

  刘洪东带着满腔的怨气走了,把他的老娘丢给了他闺女。
  而刘芳呢,因为从小就不受奶奶待见,当然一万个不乐意伺候那个老不死的了。
  于是,刘芳就干脆住进了学校里,反正这年代的大学都给学生发津贴,就像单位给职工发工资似的。学校给的津贴足够她的生活费了,她也没必要回去,伺候那个一直不待见自己的老太婆去了。
  就这样,整个家里就只剩下了刘老太太一个人。她只能整日形单影孤,暗自神伤。在儿子孙女跟前霸道了一辈子,没想到,到老了却被儿子孙女给抛弃了……
  “这帮不孝的畜生啊!”
  老太太每每想起儿子和孙女的绝情,就忍不住破口大骂。
  “早知道他们这么不孝顺,想当初,我就该在他们刚一生下来,就把他们按到尿罐子里溺死……”
  可是,不管她怎么哭怎么喊,都已经改变不了被抛弃的事实。之后得很长一段时间,刘老太太不得不有一顿没一顿地吃着粗茶淡饭,每天拄着拐杖苟延残喘地混日子……
  ……
  “哎,老头子,你说妞妞那丫头咋样啊?”
  章淑珍躺在炕上,望着屋顶的檩子,和王文远商量着。
  王文远一听这话,就明白老伴的心思了。这段时间,他没少听她墨迹这家姑娘好那家姑娘好的话,恨不得立马就给儿子娶到媳妇。
  前两天,章淑珍还惦记着小秋呢,这才两天的功夫,又惦记起妞妞来了,aw
  “再说,等妞妞念完高中再念完大学,都是六七年后的事儿了,谁知道六七年后啥样啊?你敢叫你儿子等人家六七年呀?”
  大乱现在都十八了,六七年后就是二十四五岁。在这个年代,二十四五岁还没娶上媳妇的男青年,就算是大龄剩男了,想娶好媳妇也不那么容易了。
  章淑珍是个比较传统的人,当然不会让自己的儿子二十四五岁才娶媳妇,何况还是个随时都会有变数的媳妇。
  所以,她默默地闭了嘴,不再打妞妞的主意了。
  “哎,儿女多都是债啊,整天惦记完这个惦记那个,多咱两眼一闭两腿一蹬,这颗心才能静下来。”
  章淑珍小声嘀咕着,转了个身,又开始为儿子琢磨起下一个人选来……
  王文远知道他媳妇的性子,这个老婆子就是一个风一样的女人。说风就是雨的,这段时间疯魔了似的,要帮大乱找媳妇,他怎么劝也劝不住,干脆也就不劝了。
  反正老伴也没认识几个跟大乱年貌相当的姑娘,就是有心替大乱找媳妇,她也没那个人选,干脆就由着她瞎张罗去好了……
  章淑珍确实没轻张罗,从打她动了要早点给大乱找媳妇的念头起,就一直忙活得热火朝天的。她不光在自家亲戚的小范围内找,还把选择的范围扩大到了周围邻居那里。
  韩明玉在首都住了一年多了,却很少跟邻居们往来,而章淑珍才住几个月,就跟附近的街坊邻居都打得火热了。
  差不多每天吃完晚饭,章淑珍都要搬个小凳儿,到外面跟街坊邻居们拉呱。她和邻居们东家长西家短的,最主要的还是打听谁家有没有年龄相当的闺女,如果有的话,就开始查户口似的掏人家底:闺女长啥模样啊,干啥的啊,脾气秉性好不好啊,等等……
  这片住宅区里,还真有不少适龄未嫁的闺女。只是人家这些闺女大多还都在念书,有几个中途辍学不念了的,不是暂时不想找,就是不想找农村户口的。章淑珍挑了一溜十三遭,一直挑到大乱放暑假,也没挑着一个相应合适的。
  “哎,你说这大乱的媳妇咋这么不好找呢?你看人家建峰,当初我就是跟你娘那么顺嘴一说,人家就娶到秀儿了,哪像大乱操这么多心啊?”
  没挑着称心的儿媳妇,章淑珍的心情很是郁闷。一天,她特意找到韩明玉吐吐槽,痛快痛快。
  韩明玉眼看着大舅妈整天上窜下跳地给表弟找媳妇,到头来还是一无所获,于是就笑着劝了起来:
  “大舅妈呀,你就别跟着操心了!大乱才十八啊,你着什么急呀?”
  章淑珍叹了口气,说:“唉,玉啊,你说我能不着急吗?大乱又不像建峰那么优秀,要是不早点帮他找,等到他岁数再大点,不就更不好找了吗?我这不是寻思早几年帮他找,选择的面儿也能大些,多挑一段时间,能给他找个好点的媳妇嘛!
  韩明玉说:“好不好的,都得人家大乱自己看对眼才行,现在可不兴父母包办婚姻了,那都是过去的老黄历了,大舅妈,你这个思想可得改一改。”
  章淑珍撇撇嘴说:“什么老黄历新黄历的,你看你姐跟你姐夫俩,还是我跟你娘俩给包办的婚姻呢,人家两口子不照样过得好好的?要不叫我包办,你建峰哥上哪儿找你姐那么好的媳妇去?”
  “话又说回来了,我呀,就怕将来大乱自己随便找一个女人,等岁数大了再后悔,到时候再埋怨我,给他哥找了秀儿那么好的媳妇,却没帮他找个好的,到那时,我不擎等着让他堵我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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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外话------
  亲爱的朋友们,最近幺儿的更新可能会不太稳定,因为幺儿病了,周一要在首都协和医院做乳腺囊肿切除手术,这段时间一直忙着检查身体,排号找人……所以,更新可能会不定时,但是不管怎样,幺儿一定会更新的,请大家多多体谅。
  第621章 出来了
  这时,正在院子里劈柴火的林宏伟忽然插话说:“大舅妈,我说句话……您可别不乐意听啊!”
  章淑珍一听林宏伟这么说,就知道他要说不好听的了。不过,在一起生活这么久了,她也了解这个外甥女婿了。知道他是个实在人,也净唠实在嗑儿,所以,即便是知道他接下来说的话不好听,也还是让他说了下去。
  “嗨,都不是外人,你有啥话就说呗,舅妈还能挑你理咋地?”
  林宏伟撂下斧头,用搭在肩膀上的毛巾擦了一把汗,说:“舅妈,既然你这么说,那我就直言不讳了,其实啊,我觉得你想帮大乱找一个像秀儿那么好的媳妇,怕是够呛啊!能赶上秀儿的姑娘太少了,倒也不是没有,但你想过没有,那么优秀的姑娘,人家能找咱们大乱吗?大乱要学历没学历,长得也一般,在首都又没有房子没有户口,真有那么优秀的姑娘,人家不得寻思找更好的吗?”
  韩明玉听林宏伟这么直截了当的埋汰大乱,偷偷地瞪了他一眼,意思是埋怨他不该把话说的这么直白,怕大舅妈听了不乐意。
  然而,章淑珍却都没不乐意,因为这些话王文远已经跟她说过了,她都有抵抗力了。
  再说,宏伟说的也确实是事实,虽然她不乐意听,但是却不得不承认。
  “我也没说一定要找像秀儿这么好的姑娘,只要跟大乱差太多,初中毕业就行,家是不是首都的咱也不在意,因为咱自己也不是正儿八经的首都人儿,我就挑她的品行、长相,还有说话办事儿的能力啥的,就是品行,长相,说话,办事能力,赶不上秀也行,只要挺好的就中,你们说,我这要求还高吗?”
  林宏伟心想:大舅妈呀,你的要求太高了,现在小姑娘找婆家,谁不想找条件好的呀!大乱目前连个房子都没有,又不是首都户口,也没有正经工作,人长得又不出众,想找到大舅妈要求的那样的姑娘还真不容易。
  韩明玉接着劝道:“舅妈,让我说,还不如等一两年,让大乱上班之后干出点成绩来再找,这样的话,也好有点儿讨好姑娘的资本啊,不然就现在这样高不成低不就的,也不好找啊……”
  韩明玉和丈夫的想法一样,就大乱现在这样的,想在首都找个好媳妇,简直就是痴人说梦呢。大舅妈呀,真是太不切合实际了!
  章淑珍见他们两口子一唱一和地紧着打破头楔,仍然坚持道:“那啥,我也没说一定现在就找,这不是寻思先找找试试看嘛!能找着最好,找不着咱也不搭啥,就当是总结经验教训呗!”
  可怜天下父母心,章淑珍这是铁了心的要给大乱找个称心媳妇了。别人咋劝都不听,韩明玉也不会劝人,林宏伟一个外甥女婿,也不好劝太深,没办法,最后,两口子只好学着大舅的样子,由着章淑珍魔障去了。
  大乱还不知道他娘成天疯魔似的给他找媳妇的事儿,此时,他正钻头不顾腚地忙着赚钱呢。
  现在已经放暑假了,大乱闲来无事,就天天跟着他爹王文远一起到市场去往出批发海鲜。
  王文远家现在也开始学习林宏伟的销售模式,搞海鲜批发生意了。就是一块钱一斤进的,要是一次性买二十斤以上,就卖一块一毛钱一斤。要是有顾客想零买,一次买一斤二斤或三斤五斤的话,也可以卖,不过要一块二毛钱一斤。
  这样的销售方式很好,让他家一度陷入萧条的生意又红火起来,重新恢复到了每天赚二十几块钱的风光时候。
  还有一点,就是王文远家跟林宏伟是分开做的,比如你今天去崇文门市场,那我就去三元里市场,或者去磁器口……
  这样,大家分开来做,往出卖货的时候就不至于发生冲突了。
  林宏伟虽然还在上班,但每天都起大早,去做一趟海鲜批发生意。如果快到上班点儿还没卖完的话,他就赶紧送到王文远那儿去,让王文远按进价收购了。免得在家里放一天,再把那些海鲜给放坏了。
  有了这个生意经,林宏伟跟韩明玉的钱也是滚雪球似的越积越多。眼看着就要攒够买房子的钱了,林宏伟很高兴,最近这段时间,也开始欻空儿到处看房子了……
  王文远一家赚得更多,他们不像林宏伟似的还要上班,他们一家子可以整天地做。而且,王文远和章淑珍两口子还能分头去做,所以赚得钱就更多了。
  现在,大乱放暑假了,又加上个大乱,大乱又是个能说会道油嘴滑舌的。有了儿子的加盟,王文远两口子真是如虎添翼,生意更加锦上添花,蒸蒸日上了。
  小秋她们姐妹三个一放假,就跑到韩明秀的服装厂当临时工去了。
  小秋和小四在服装的生产线上工作,小五在食堂上班。
  姐妹三个都在自己擅长的领域内做自己喜欢的事,既能赚钱又能锻炼自己的技术水平,可谓是一举两得。
  她们几个都做得非常有劲儿,甚至还计划着,等毕业了就到她们嫂子这儿上班来呢。
  来首都这儿一年多的时间里,小秋她们几个进步很大。不光每个人都学了一门赖以谋生的技术,还都上了夜校,恶补了不少文化知识。
  如今,她们已经不是过去小东山屯那三个目不识丁的黄毛丫头,而是三个朝气蓬勃,意气风发的城市女青年了。
  从打来首都,小秋姐妹几个一直过得顺风顺水的,每天都过得很充实、很快乐。
  唯一让小秋感到不痛快的,就是她那俩大侄子。
  那俩孩子虽然都是霍长生的种,可他们也是老霍家的孩子,想当初,喜凤和娘被公安局抓走了,霍长生跑了,那俩孩子就由小秋抚养了。
  小秋看见过秀嫂子是怎么培养孩子的,她觉得嫂子教育孩子的方式,比霍长生他们两口子强多了,于是就照着嫂子的样子教育招财和进宝。
  在她的精心教育下,那俩孩子已经不再像从前那么蛮鲁任性,也不再像从前那么没礼貌了,而是变得乖巧,又懂事又听话的。
  小小年纪,他们就学会帮她烧火,帮他撵鸡撵鸭撵鹅,还会帮她看家扫地什么的。
  那段时间,两个小娃子像两个贴心小棉袄似的,守在她身边,身前身后姑姑姑姑的叫着她,啥都听她的,简直就把她当成他们的娘了……
  成天在一块儿,就是养两条狗都得有感情,何况是两个乖乖巧巧的小孩子,还是他们老霍家的种,是她的亲侄儿,她怎么能不动心呢?
  她很惦记这俩孩子,很怕霍长生不好好照顾他们,把孩子弄病了、弄丢了或者弄死了。
  以霍长生那自私自利的性子,真能干出这种丧良心的事儿来,每每想到那两个可怜的孩子,小秋的心就一揪一揪的,再也高兴不起来了。
  只是,不管怎么惦记怎么担心,她都不会去主动联系霍长生的。
  这辈子,就是到死那天,他都不会主动去联系那个要把她卖掉的哥哥,这辈子,她这辈子都不会原谅他的……
  此时,那个被她恨的牙根直的哥哥,正站在春市某监狱外,殷勤的看着从监狱里走出来的喜凤,表情热烈而又夸张。
  刚一看到媳妇的身影,他就拼命的挥舞着手臂,大声喊道。
  “媳妇,媳妇啊,你终于出来了,我都想死你了……”
  喜凤面无表情的看了他一眼,摇摇晃晃的从监狱的大门走出来。
  两年不见,她瘦了许多,基本上已经是皮包骨了,而且,脸色还是不健康的苍白,没有一点血色,看起来鬼似的,就连那双漂亮的媚眼,也因为太瘦凹进眼眶去了,曾经红润丰满的脸颊也凹了进去,颧骨被高高的凸了出来,越发显得她刁钻刻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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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22章 我把孩子弄丢了
  “媳妇啊,你受苦了,你瞅瞅你瘦的,我都心疼了……”
  霍长生拉着喜凤的手,上下打量着她瘦脱了形的样子,心里遗憾极了。
  论容貌,喜凤可比他现在跟着的那个女人强多了。想当初,他之所以跟那个女人搞破鞋,完全是为了解决生理问题。每次一看到那女人的大黑脸时,他就感到阵阵恶心……
  可现在,喜凤瘦成了这副鬼样子,还不如那个女人呢。
  就这副鬼样子,跟个骷髅似的,搂着都得硌得慌,睡到半夜时看到她肯定得吓一跳。
  好在……霍长生知道他媳妇原来的姿色,所以,即便喜凤眼下变丑了,他还是可以接受的。
  大不了多花点钱再把她喂胖呗!
  等她胖起来了,依旧是那个俊得跟朵花似的大美人儿,别人看见了,依旧得羡慕他霍长生。
  “霍长生,我可叫你那个杀千刀的嫂子给坑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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