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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我是啃妻族[快穿]_分卷阅读_307

  沐熙的决策是正确的,贝氏迎来了辉煌时刻。
  大家非常好奇贝氏太子爷,了解贝氏太子爷的时候,发现沐熙并没有结婚,但她每个月定期到一个村子,他们到这个村子,仿佛置身于古农耕文明时代。这个村子太美了,原本他们以为绝迹的生物鲜活的出现在他们眼前。他们了解到这个村子能出现这样的场景,全是因为那个埋头盖房子的男人,听说这个男人是贝总的相好。
  楚尘被这些人盯上,十分不自在。他和沐熙在一起没偷没抢,他又不是小三,不管他们异样的眼光和说辞。
  来村子里玩的游客变多了,村民们的收入增加了。游客们偶尔能遇到贝总和楚尘在一起,两人长年累月这样相处,久而久之大家习惯了。
  楚尘的别墅竣工了,贝莱长成一个英俊的青年,沐熙选择退休,她回到华村和楚尘一起打造生活小窝。
  贝莱掌管贝氏期间,他延续母亲的脚步,以优质、关爱婴儿为宗旨。贝氏太子爷开启了他的辉煌时代,他每月不管有多忙,都会抽出两天时间到华村和父母团聚。
  楚尘和沐熙依旧没有扯证,沐熙每天早晨牵着男人的手走在乡间小路上,她做了一辈子女强人,身处在最奢华的顶端,昔日的生意伙伴因为各种诱惑做出被判家庭的事,她庆幸没有找他们做人生的伴侣,老光棍傲娇,但是他对自己绝对是真心的。
  楚尘翻着白眼走在后边,村民们都说他熬到头了,爱了一生的女强人终于回到他身边。殊不知他爱宁静的生活,不想结婚怕烦,自己一个人多自在。这个女人来了之后,打断了他的生活规律,老是粘着他。“你能不能不要老是拉着我的手。”
  “你能不能不要扣住我的手。”沐熙回头看着两人紧握在一起的手,男人扣住她的手腕,她扣住男人的手腕。
  楚尘哼了一声,抬脚慢慢往前走,让他一下会死啊!
  沐熙对着这个像孩子一样耍心眼、傲娇的老男孩没办法,算了,老男人等了她几十年,让着他一点。
  两人爬到高坡,坐下看朝阳,宁静而温馨。
  贝莱跟在俩人身后,他就是多余的,他百忙之中抽空陪二老,被二老当成空气。一大把年纪了,每次当着他的面秀恩爱。父母之间的爱情细水流长,他们聚少离多,可他们的心永远在一起。
  楚尘嫌弃看着身边的女人,抬手掰着女人的头,让她靠在自己的肩膀上,身体做的笔直,望着希望的曙光。
  沐熙握着他的手伸向太阳,男人的手真粗糙,他给了儿子一个童话世界,是一个称职的父亲。
  ……
  沐熙陪着楚尘在村子里过着平淡的生活,楚母走的很安详,孙子陪伴身边,儿子、儿媳守着她。她看到儿子成才,女儿嫁了一个好人家,女儿有一子一女,女儿、儿子都很幸福,她可以安心找丈夫。
  黄锐的俩个儿子考上了大学,金磊出国深造,银磊致力于推广村子里的产物。黄锐嘚瑟极了,每天过着太上皇的生活,他的媳妇是女皇。有时候他觉得一切是一场梦,他清楚记得二十岁之前的自己是一个二流子,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娶到一个漂亮的媳妇,有出息的儿子。
  杨光和楚青的孩子到大城市拼搏,孩子们想接他们到城市里,他们不愿意去,每天和老朋友在一起聊天,守着自己养的动物,守着他们心中的净土。
  人老了,楚青偶尔会想着王辉家里没有退婚,弟弟还是二流子,她的生活会是怎样?一定是不幸。她更加珍惜当前拥有的生活,公婆对她好,她和丈夫几乎没有吵过架,两人会互相体谅彼此。她从舅妈那里听到王辉家的事,王辉媳妇当家,王辉妈老了,在儿媳妇手下讨生活,做的不好,儿媳妇大骂一顿。
  银芳一直没有嫁出去,在兄嫂手底下讨生活,国家每月给她发放油粮、钱,最后到她嫂子的手中。程云住在低矮破旧的瓦房里,她七十多岁了,国家对农村七十岁以上的老人补助力度很大,她家的人不希望她早早去世,想得到国家每个月给程云发的养老费。
  现在是年轻一辈的世界,老一辈的人退居二线,过着养老的生活。
  楚尘一生没有经历过大风大浪,过着平静的生活,孝顺的儿子,老是缠着他的女人,他的老年生活因为有沐熙陪在他身边,变的丰富多彩。他一辈子待在村子里,外界有多精彩他不管,他只守着自己的一片天地。
  贝莱爱上了做公益事业,他接受采访时说了一句话:我的童年比任何一个孩子精彩,我生活在童话里,我走进来书中的世界。
  因为他是幸福的孩子,他要做出优质的奶粉,让更多孩子感到幸福,这已经成为了他的信仰。
  “米青子,爸爸死不瞑目。”楚尘不明白,他给了孩子足够的爱,为什么这么大年纪了,还没有媳妇。
  贝莱跪下恳求父亲能不能不要叫他‘米青子’,他好歹是上市集团老总,传出去会被众人嗤笑。“爸,儿子也要面子。”他年纪小不知道米青子是什么意识,朋友们问他的小名时,他傻傻的说出自己叫米青子,现在那群混蛋时常拿这件事嘲笑自己。
  “你小时候也没反对。”楚尘不满道,控诉儿子不喜欢自己给他起的小名。
  “……”贝莱不知道该如何接话。
  “下次回来看爸,带一个女朋友回来。”楚尘下了最后通碟。
  “你都没有媳妇。”贝莱嘟囔道,母亲都没有说什么,父亲每次见到他,催他娶媳妇,他不想找媳妇,找一个代孕,提供米青子,生一个孩子得了。
  “行,爸以后不说了。”楚尘背过身子不想看儿子。
  沐熙知道男人又钻牛角尖了,“孩子都长大了,有自己的想法,你别瞎操心。”
  楚尘没有再提起儿媳妇的事,贝莱松了一口气,哄着父亲开心,找媳妇看缘分。
  在楚尘六十岁的时候,中年老帅哥贝莱找了一个门当户对的女孩,楚尘喝完儿媳妇茶,心愿已了。不久后他住进医院,在沐熙、儿子、儿媳妇的陪伴下停止呼吸。
  人老了,生老病死,贝莱已经做好了准备,可至亲离世,他失魂落魄,父亲在他的人生中扮演者重要的角色,他的心痛的无法呼吸,有一个人硬生生割去他心上的一块肉。他没有想到母亲也跟在父亲后面离世,他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翻看父亲的画册,上面记录了一家三口在一起点点滴滴,他和母亲都围绕着父亲,父亲填补了他和母亲人生中的遗憾,给了他们一个精彩的世界。
  母亲的遗愿是把她和父亲的骨灰放在一起,撒在荒野中,不需要墓碑,不需要人的惦记,他们无声无息离开人世间。
  贝莱每年带着妻儿回到华村度假,华村成为华国最美的村落。
  完
  第448章 清末格格1
  “上个世界活的舒爽!”小肥猪嫉妒道, 楚尘在上个世界就是度假, 所有人都围绕着他转, 媳妇宠着他, 儿子护着他。
  “记不清楚。”楚尘努力回想,模糊的身影从他脑海里闪过, 脑海中的片段凑不成一段完整的故事。
  小肥猪惊恐的裂开嘴,露出小米牙, 吸了吸鼻子, 他忘了, 楚尘的记忆被他锁在心海中。“记忆给你了。”快去接收记忆,别想以前的事。
  楚尘身处乱世中, 路上行人行色匆匆, 身边已经有几批背着qiang的士兵从他身边走过。百姓们穿的是大褂、长裤, 黄包车从他身边走过,还有穿着旗袍的摩登小姐。他找了一家酒楼, 摸了一下身上, 有一些银两,“小二, 上一壶酒, 随便上两个菜。”
  “客官, 你先喝酒, 菜一会儿就上。”小二先上了一壶酒。
  楚尘倒酒,发现手腕上有一块瑞士表,穿的是西装, 面料是顶好的,难道原身是一个富家少爷?楚尘不由自主笑了,当少爷好啊。
  小二看着楚尘衣着打扮,心知他是一头肥羊,他为楚尘点了两道上好的菜,催促厨房快些,别让小少爷等急了。他端着两碟菜,躬着腰,殷勤说道,“客官,还需要什么吩咐,喊小子一声。”
  楚尘让小二先下去,他慢慢吃饭,先不着急接受记忆,美酒佳肴,即使身处在乱世中,做一个混吃等死的二世祖也不错。
  小肥猪阴险的笑了,想当二世祖,下辈子。
  楚尘吃的半饱,放慢吃饭的速度,他开始接收原主的记忆,楚尘脸上的笑容变的僵硬,嘴中的饭菜如同嚼蜡,他能不要这些饭菜吗?
  原主说好听些是留英回来的魔术师,是杏林世家的小公子;说难听一点,原主是钱塘小乞丐,偷人馒头,被人追赶趁乱躲到放蔬菜的竹篓子里,原主在竹篓子里睡着了,一觉醒来,发现自己邮轮中,此刻邮轮飘荡在一望无际的大海中。原主乘坐邮轮来到英国,在这里跟着一个流浪汉学变魔术,偶尔有人施舍他们一些钱,过着永远吃不饱肚子的生活。原主在这里生活十四年,说着一口流利的伦敦腔,老魔术师去世了,原主偷偷躲进邮轮放着蔬菜的船舱里,成功回到阔别已久的祖国。原主离开邮轮的时候,从里面偷了一套上好面料西装,他一路变着魔术到了京城,奇妙的魔术让人大开眼界。
  原主被请到古尔泰亲王府中当上宾,变魔术逗大家开心。和硕格格-完颜彤慕被风趣、浪漫的男子吸引,伙同丫鬟支开身边的人,她和原主在一起很开心,通过原主的描绘大洋彼岸的大陆,她向往外边自由自在的生活。
  格格倾心于原主,原主的虚荣心得到很大的满足,俩人暗中在一起。
  彤慕和贝勒奕继自幼有婚约,到了两人成婚的年纪,彤慕跟原主私奔了,身上带了很多值钱的玩意。
  两人逃亡的过程中过着浪漫的生活,原主带着她到教堂起誓,结为夫妻。仅仅一年的时光,彤慕带的两盒首饰变卖的只剩两个玉镯,一支玉簪,还有一副祖母绿耳环。两人没了银两,想要回到京城,生米已经煮成熟饭,王爷也不会对他们如何。谁也没有想到一夜的时间,皇帝退位,中华民国成立,王府被军阀们占领,彤慕失去尊贵的格格身份。军阀们四处搜捕满清贵族,彤慕不敢暴露自己的身份,联系不到亲人,她的依靠只有原主。
  彤慕提出跟着原主回到钱塘,原主也不知道自己的家究竟在哪里?从记事开始,原主就在钱塘当乞丐。他带着彤慕回钱塘,暴露自己真实身份,原主安抚彤慕,说到集市上采买东西,顾一辆马车。原主从此再也没有回到小院子里找彤慕,原主游走在上层社会,靠着变魔术取悦众人,迷惑一群小姐们的眼睛,流连花丛。
  彤慕一直在小院子中等着原主归来,她等到的是军阀,隔壁邻居听到她和丫鬟谈话,知道她是清末格格,找到军阀,报告她的行踪,得到赏银。她被军阀强行纳做小妾,忍受不了屈辱,自尽而亡,尸骨被扔到荒野中,成了一个孤魂野鬼。
  新zhong guo成立后,原主被关进牢中,接受pi dou,原主死的时候才知道针对他的人是奕继,奕继投身革命,他现在已经是上将。原主从彤慕丫鬟口中得知彤慕的结局,彤慕死后,丫鬟在战火中和奕继相遇,跟着奕继一起投身革命。奕继在彤慕和他私奔后,娶了婉月格格,俩人相扶相持走到最后。
  楚尘掂量着身上的银两够不够付这顿饭钱,他十分后悔为什么先上一壶茶,接收完记忆后点菜。楚尘吃饭的速度越来越慢,小二一直关注楚尘。
  “客官,还需要什么吗?”小二客气问道,公子吃了半个多时辰的饭,他看着公子的衣着打扮,不像是吃霸王餐的人。
  “多少钱?”楚尘放下筷子,佯装淡定,紧张死了。
  “八十八两银子。”小二凑了一个整数,吉利。
  还好,不是几百两银子,几十两银子他还能付得起。可是付完之后,他没有钱采买其它物品。
  “客官?”小二小声问道,这位公子老是走神。
  楚尘掏出九十两银子放在桌子上,至少还剩二两银子。
  “多谢客官打赏小的二两银子。”小儿捧着银子开心道,有钱家的少爷不会在意几两银子,有一个规定,少爷们给了整出,他们不用找银子给少爷,当做少爷们给他们跑腿的打赏的钱。他们这群小二看到有钱公子哥到酒楼吃饭,他们就会盯着,公子们吃完饭,总会给他们一些赏钱。
  楚尘开不了口打破小二脸上的笑容,小二服务周到,给他一些打赏的钱也不为过。他身上只有几十枚铜钱,回去不好交代啊。“你叫什么名字?”他发了善心,总要知道小二的名字。
  “我叫阿善。”小二送公子出门,“客官,经常来。”
  楚尘抬头看了一眼酒楼的牌匾聚全楼,这家酒楼的消费水平太高了,一生一次就够了。“阿善,有缘见。”
  小二挥手,“有缘见。”他第一次遇到有钱公子温柔的叫他的名字,他只是一个下等人,别人呼之则来挥之着去的小人物。
  “小姐,你瞧瞧,这个男人真的有问题。”阿喜拉着彤慕指着楚尘的背影,坏男人花言巧语哄着小姐花钱,得知她家王爷福晋不知所踪,对小姐不如以前好,小姐身上的钱财没有多少,坏男人靠不住,她们两个女子在乱世中不安全。
  “他只是想吃些好的,不为过。”彤慕蹙着眉头,囊中羞涩,他们很长时间没有到酒楼吃饭。
  “可是小姐,我们没钱了,照着他这样吃下去,钱全被他吃完了,以后的日子怎么过。”阿喜心急如焚,自从坏男人带着小姐逃出王府,一直吃小姐的,用小姐的,也没有看到他拿出来一枚铜钱。
  “好了,我们去买一些菜,你晚上想吃什么?”彤慕打算晚上和阿尘说说,她的首饰快没了,他们要节省着花钱。
  “小姐,你就惯着他。”阿喜后悔帮小姐逃出王府,小姐嫁给奕继贝勒爷就不会遇到渣男,阿喜冲着楚尘的背影哼了一声,你要是敢负小姐,弄死你。她们俩中午吃了馄饨,付了十枚铜钱,坏男人吃的是山珍海味,气死她了,小姐太不争气了,要是她,直接冲上去,甩坏男人两个大耳巴子。
  ……
  楚尘做起老本行,利用身上剩余的铜钱买了一只鸽子,一支玫瑰花,还有一顶帽子,绅士鞠躬面对百姓,吹嘘他留洋的经历,“路上遇到一群劫匪,庆幸劫财没有伤其性命,路遇此地,表演魔术,筹集一些钱财赶路,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看个热闹。”
  现在世道混乱,到处都是土匪,生意难做,大家同情男子,奈何腰包里瘪瘪的。
  帽子中藏有玄机,楚尘让大家看看帽子中有没有东西,自己拍了拍帽子顶端,轻松拿着帽子甩了甩,“什么都没有。”
  “没有。”大家不知道一个帽子能玩出什么花样,期待看表演。
  楚尘让大家看衣服上没有藏任何东西,手中出了帽子,什么也没有。
  楚尘举起帽子,手放进帽子中,摸了一下,惊恐的看着大家。
  “怎么了!”搞得他们心跟着提了起来。
  楚尘掏出一只白色的鸽子,“它是什么时候跑进帽子里的?”利用光反色原理,帽子里黑洞洞,大家只能看到帽子里漆黑的颜色。
  “咦?”围观的人纳闷了,鸽子从哪里来的!
  楚尘问大姐要了一根绣线,绑了鸽子的腿,系在自己腰上。“上天看到我遭受劫难,奖励我一只鸽子,晚上有鸽子汤喝也不错。”
  “再来一个。”大家没想到小哥会这样操作。
  楚尘举着帽子伸向众人,“大家手头宽裕的给个盘缠钱,手头不宽裕的,留下来继续看,大家日子过的都不容易,今天我能逗乐大家,也是功德。”
  有钱的扔了一两枚铜钱,没钱的和拍手叫好。
  帽子放在地上,大家想给就给,不想给也不强求。楚尘抽出一条手帕,“这只是一条手帕!”
  “的确是一条手帕!”
  楚尘卷起袖子,证明他袖子里面什么也没有,“这是一个绣了花的手帕!”楚尘拿起手帕一角,一只手放在手帕底下,手帕轻轻一挥,一支玫瑰花出现在大家眼中。
  真是奇怪了,小哥的手速太快了,一瞬间的时间小哥手中多出一支玫瑰花,他们瞧着小哥身上没有藏花的地方。
  “我要回去了,祝大家生活幸福美满。”楚尘拿起帽子,走了很远后,数了数里面的钱,几两银子。他又到其它的地方表演魔术。
  ……
  两人买完菜回家,阿喜是大丫鬟,不会做饭,彤慕更不会,生活所逼,两人不得不学习做饭,不能天天到酒楼吃饭。
  “格格,你说王爷福晋他们去哪了?”阿喜担忧道,希望府中的人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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