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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性浪漫_分卷阅读_42

  程奶奶撒谎比她孙子厉害,假的掺着真的说,还能移花接木——玲子婆婆确实来找过她,但那已经是上个星期的事儿了。
  程旷将信将疑,但他一周只有一天看得见程奶奶,学校的事情很快把他的精力拽走,也就没工夫刨根究底。
  只是没想到他这一松懈,就出了岔子。
  这事儿要从程有义买车说起。
  眼看着二哥搬新家了,程有义眼酸,可他穷得叮当响,买不起房,只能退而求其次,打起了买车的主意。
  程有义那辆二手桑塔纳开了好些年了,跟他本人一样灰头土脸,十分不气派。除此之外,老破车毛病忒多,车子一发动,发动机轰轰作响,就跟开飞机似的。程有义老早就有换车的意思,可是他自己身上没钱,而且买车不是一件小事儿,程有义一个人说了不算,于是他旁敲侧击地跟方幼珍提了好几回,可惜方幼珍像是听不明白,总能把话题岔开。
  程有义想通了,跟一个装傻充愣的人绕弯弯是行不通的。某一天饭桌上,当他终于直截了当地把话题挑明了,告诉方幼珍“我想换辆车”的时候,方幼珍把筷子“啪”地往桌上一拍,声音大得吓人:“买你狗屁的车!”
  此话一出,程有义就知道好好商量也是行不通的,方幼珍不可能同意拿钱给他,可是他又实在想买一辆新车。
  程有义从白天琢磨到晚上,琢磨得半宿睡不着,起床上厕所的时候,不小心撞到坏了的抽屉。没关严的抽屉歪斜着卡在滑轨上,程有义蹲着修了半天,忽然灵光一闪。
  他想起方幼珍在抽屉里放的一条金项链。
  那条链子还是结婚时他送给方幼珍的聘礼,不算很粗,但也绝对不细。程有义看中的车子不贵,把旧车卖了,再加上这条金链子,够付首付了。
  程有义把账算清后,毫不犹豫地摸走了方幼珍的金项链。
  他很快就办好了后续的事情,风风光光地开着新车回家了。那是在傍晚,方幼珍送走一桌客人,用桌布拎着一兜垃圾走到门口,这时她看见一辆新车在不远处停下来。方幼珍一愣,然后她瞪圆了眼睛,发现推门下车的人居然是程有义。
  方幼珍跟程有义大吵了一架,吵得人尽皆知,好些人议论纷纷,有人说程有义娶了个泼妇,还有人骂程有义简直不是个东西。
  吵架不能解决任何问题。方幼珍把嗓子喊哑了,把指甲刮折了,把自己弄得狼狈不堪,但金项链回不来了,程有义的车也已经买了。她把程有义关在屋外,一个人靠着墙坐了一夜,哭一会儿停一会儿,停一会儿又哭一会儿。她感到天昏地暗,一想起这些年程有义干过的龌龊事,她就忍不住掉下眼泪,因为命运的捉弄而气得浑身发抖。
  在方幼珍的少女时代,因为生得十分标致,有不少男青年追求她。程有义是这群人当中最穷的一个,但这个穷光蛋有一个别人所不及的优点——书念得好。
  方幼珍娘家兄弟姐妹众多,她书念得不怎么样,小学毕业后就辍学了,当时二十出头的程有义说话很有些水平,张口就是她听不懂的成语,身上还飘着一股墨水味。
  事实上程有义也就是初中文化水平,只不过比旁人多念过一些闲书,但这并不妨碍方幼珍对他的崇拜。
  少女方幼珍被这股墨水味儿迷了心窍,终于跟程有义好上了。
  程家穷得远近闻名,方幼珍的母亲不同意,放话说:除非程有义能拿一条金项链做聘礼,不然这门亲事想都不要想。
  在那个年代,金项链的粗细也有讲究,太细了也不行。程有义为了娶老婆,心一横,东拼西凑地凑够钱,把项链给买了。
  金链子是方幼珍和程有义的婚姻当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当初她因为程有义送了这根项链,才答应嫁给他,从此开始了一段不幸的孽缘。现在金项链没了,孽缘却断不了。
  方幼珍把自己关在家里,像精神病人一样蜷着抖索了一整天,最终妥协了。在程旷周末回来的那天,她的伤心已经不见端倪。
  方幼珍笑着对程旷说:“这车比从前那辆稳多了,等会儿让你爸开车送你回去。”
  程旷拒绝了。
  程有义也没吭气儿,在这方面他很有自知之明,知道程旷有多不待见他。
  好不容易有了新车,程有义抓紧时间四处炫耀,首先就是他身边的几个亲戚。
  比如他大哥程有德。
  程有义开着新车到程奶奶家吃饭,程奶奶家前面有一条狭窄的巷子,车开不进去,于是程有义把车停在了巷子外面,也恰好在程有德家楼底下。
  兄弟俩在饭桌上边吃边聊,程有德开了一瓶啤酒,正要给程有义倒上。程有义摆摆手说:“不喝了!开车来的,喝不了酒!”
  程有德没说什么,自己喝了起来。燕石街这边的村庄里没有查酒驾的,程有义从冰箱里拿出了米酒,兄弟俩凑合着把酒言欢了一个多小时,回去的路上,程有义领着他大哥,说要带他出门兜风。谁知还没出巷子,前方就传来“哐啷”脆响,程有义睁圆了眼,愣愣地看着自己的车玻璃被从天而降的花盆砸出了一个大窟窿。
  碎裂的玻璃就像龟裂的土地,也像程有义眼球里的红血丝。程有义仰头一看,正好看见程有德家的窗户被一个女人关上了。
  那个女人就是程有德的毒蛇老婆,眼见着躲不过了,她又拉开窗子,假惺惺地吓了一跳:“哦哟,有义啊,你怎么把车停这里啦?我一没留神……”
  新车买回来才多久?车牌都还没上,玻璃就被砸烂了。
  程有义只喝了二两米酒,却整张脸都涨得通红。他出离愤怒地吼道:“你他娘的给老子死下来!”
  老婆被人骂了,程有德马上跳了出来:“你骂哪个?有胆子再骂一遍!”
  刚才还把酒言欢的兄弟俩一言不合就撕破了脸。程奶奶家离得不远,他们动静闹得太大了,老太太忍着脚上的痛,急急忙忙地往巷子里赶,这时候已经晚了——两个人已经动了手。
  程奶奶怎么喊都没人听,眼见着两个儿子越打越凶,她慌忙上前阻拦。拳脚无眼,程奶奶非但没拦住,还被谁的胳膊肘撞了一下,重重地摔了一跤。
  这一跤看起来没有之前磕掉门牙的那回那么严重,程奶奶连医院都没去。可是自打摔了这一跤以后,程奶奶的身体每况愈下,一天天坏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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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上好!我长了一回///w///
  第60章 耗儿街小炮仗曾经有过一段孑然一身、当独行侠的日子
  程奶奶摔跤那天,撕掉的日历纸上写着“霜降”。
  短短一个秋天过去,程旷瘦了一圈,他身上本来就没有几两肉,稍微瘦一点就有了嶙峋的味道,连下巴都尖了起来。章烬晚上睡觉的时候,耍流氓都跟摸骨似的,摸得心里发酸。
  章烬觉得再这样下去,他的小帅哥就要被姓程的王八蛋搓磨得连渣子都不剩。
  当时学期过半,作业一天多似一天,压力像空气一样无孔不入,七班好些五花肉们都悄悄地柴成了瘦肉。
  章烬眼看着程旷快要在书呆子的道路上一去不返了,心一横,撸起袖子开始作妖了——他对学习没有什么热情,对妨碍程旷学习却有极大热情。
  那时晚自习比以往自由,办公室里各科老师都在,学生随时可以去问题目,因此教室里的座位常常坐不满,这就使得一些人有空子可钻。
  章烬打着“学习”的幌子,在晚自习时,把程旷拐到五楼的空教室,让学霸教他写作业。
  空教室里堆着桌椅,周遭一片寂静,只有站在昏暗的走廊上,才能听见下面的读书声,学习的气氛薄而又薄。
  教室外不远处就是天台,视野开阔,晚读铃声响起时,天色就暗下来,偌大的地方只有他们两个人。
  程旷讲完一道题,把书推到章烬面前,说:“自己写一遍。”
  他说完,转头继续刷试卷,没注意到章烬的三心二意。
  章烬的头低下去,一直碰到桌子,压在了书页上。他盯着程旷握着笔勾画的手看了一会儿,然后在程旷翻页的时候,伸出犯欠的爪子,把试卷抽走了。
  程旷把抽到一半的试卷摁住:“你干嘛?”
  “没干嘛,学习学累了,脑仁疼,”章烬眼也不眨地说,“想跟学霸谈会儿恋爱。”
  程旷用笔杆在他手背上敲了一下:“谈个屁。”
  章烬压着试卷没动。
  程旷看了章烬一眼,难能可贵地退让了一步:“……渣渣,先把题写完,什么时候写对什么时候谈。”
  “这可是你说的。”
  章烬瞄了眼题目,对程旷刚才的步骤隐约还有些印象。他用两根手指夹起笔,笔杆在指缝间转了一圈,开始写了。
  这是一道基础物理题,考查对公式的应用,需要计算火星的同步卫星离地心有多远。章烬的记忆从提起笔的那一刻起,突然开始变幻莫测。
  提笔之前,那玩意儿是写实派,提起笔的时候,迅速变成了印象派,而当他落笔,画面扭曲潦草起来,成为了大师本人也不太明白的抽象派。
  章烬挣扎了一会儿,将笔往桌上一扔,破罐子破摔了,心想:管它爱多远多远,老子不算了!
  他大老远跑这儿来是为了学习吗?
  章烬扔完笔,空出来的手又马不停蹄地祸害起了程旷。
  程旷字写到一半,笔被人像拔萝卜一样拔走了,试卷上划出了一道锋利的黑色墨迹。程旷脾气不好,要是换个人敢这么干,早就被他像栽萝卜一样种回地里了。
  章烬拔走了笔不够,还要得寸进尺,把程旷拉出了教室。过程中,这个胆大包天的人甚至蛮横地说了句:“老实点儿,别逼我动粗。”
  程旷:“……”
  他有点想对傻炮儿动粗了。
  夜晚的天台不时有风袭来,隔着长长的楼梯和走廊,可以望见对面灯火通明的教室。在所有人一刻千金地埋头刷题时,程旷在姓章的秤砣不遗余力的拖拽下,在天台挥金如土。
  吹了几天晚风后,章烬发现,程旷心里压着事儿,神经松不下来。偏偏这讨嫌的小王八蛋能耐极了,担着一肩心事还能埋头学习,嘴里不漏半点风声。
  直到有天周末,章烬跟着程旷回了一趟燕石街,见到神色恹恹程奶奶,他才大约明白了点什么。
  耗儿街小炮仗曾经有过一段孑然一身、当独行侠的日子。
  章烬跟着他的单亲妈妈从姥姥家搬出来后,向姝兰一个人撑起了母子俩的小家庭。她既要照管棋牌室,又要顾及家里,难免左支右绌,经常连一日三餐的柴米油盐都保证不了,更不必说什么虚无缥缈的“陪伴”。
  那会儿章烬正处于一个叛逆的年纪,他每天早晨醒来,烦躁而阴郁地走去学校,到傍晚时又烦躁而阴郁地返回家里。家里又冷又空,就像他的胃和他的精神一样。
  当时章烬整天顶着一脑门的官司,看谁都看不顺眼,几乎有几分像武侠小说里孤标傲世的大侠。可其实在章大侠那又冷又空的精神世界里,大约是需要一点爱的,父爱母爱友爱不管哪种爱。
  有一天,当章烬一如既往烦躁而阴郁地走在回家的路上时,有一团毛茸茸的东西绊住了他的脚。章烬低下头看过去,看见脚边有只小狗崽。
  这条狗丑极了,跟只缩小版的狗熊似的,不知道是哪个旮旯的混血儿,混出了一身不三不四的杂毛。
  章烬不耐烦地赏了它一脚,继续往前走。
  谁知走了没两步,这玩意儿又屁颠颠地追上来,没长眼一般往他脚上撞。
  章烬停下来对它喝道:“丑东西,滚一边去,别挡老子路!”
  小丑狗不知听没听懂,低眉顺眼地“嗷”了一声。
  章烬撇下它,没想到这不识抬举的狗又一次追上来碰瓷了。
  它就这样追了章烬一路,章烬进家门了,它还在铁门外摇头摆尾地晃悠,不时发出“嗷嗷”的叫声。
  章烬把书包扔进家里,蹲在石墩子上啃火龙果,那条狗就蹲在院子外一动不动地盯着他。章烬啃完火龙果,把果皮往铁门外一扔,果皮像一顶小帽子罩在狗头上。
  杂毛狗顶着果皮帽跟他面面相觑。
  章烬在空荡荡的院子里笑起来,再看那条丑巴巴的狗时,突然就顺眼了。
  就像杨过和他的雕,从此章烬走回家时,屁股后面多了一只摇头晃脑的狗。
  下一周的周末,程旷下楼时,章烬堵在楼道口拦住了他。
  他的意图很明显,程旷问:“你还要跟我回去?”
  章烬理直气壮:“奶奶让我常去。”
  程旷没拦他,却听章烬没头没尾地问了句:“奶奶讨厌狗吗?”
  “她以前养过狗。”程旷说。
  闻言,章烬吹了声口哨,把杂毛儿从狗窝里召唤出来,对程旷说:“它在家没人管,我叫辆车,捎上它一块儿遛遛。”
  杂毛儿是一只其貌不扬而且凶巴巴的土狗,瘸了一条腿之后更是丑得雪上加霜。它第一回 见程旷的时候,龇牙咧嘴想咬人,被章烬带到程奶奶家时,却老老实实地趴在地上,乖顺得几乎像条好狗了。
  程奶奶很喜欢杂毛儿,就像她很喜欢章俊俊一样,又是喂吃的,又是摸脑袋,看着杂毛儿吃饱喝足摇尾巴的样子,老太太咯咯笑个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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