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辣妹屋>书库>都市>永昼> 永昼_第111章

永昼_第111章

  作者有话要说:  下章预告:
  哼一声孤赏你黄金万两。
  第60章 此生长
  那日白千庭扛着他的金貔貅一路走到长庆殿, 被少微召见时, 他把它端端正正地摆在地上, 黄澄澄的光直晃人眼睛。
  白千庭擦了擦额上的薄汗, 不知在金貔貅身上动了什么机关, 让那貔貅的嘴巴张开, 接着从胸腹中取出一封遗书, 以及一盒敛回的白骨。
  平反不是单凭一张嘴巴和一些十几年前的旧物就可下定论的。
  少微派人核验了遗骨,那骨头上残存着许多酷刑留下的伤痕,可见此人死前遭受了怎样残忍的虐待。而遗书是这人临终前最后的证词, 其中讲述了他当初接了怎样的军令,又是如何假意投奔革朗,作为细作,他传递了多少消息回来, 又为何暴露了身份。
  据白千庭所言,这封遗书是他去敛回父亲白骨时,一个盲眼的革朗老妇人交给他的。那老妇人孤苦无依, 一直得他父亲照拂,心中感念,于是经他父亲的授意,在其死后,若有人来寻他遗物, 便把这封遗书送交。
  遗书上所言,得到了白父同期战友的佐证,那名战友还补充道, 白父是为了传递呼维斜单于的一个消息才暴露的,这消息直接导致革朗的木那塔家族和扎布尔家族决裂,为之后革朗的军权动荡埋下了隐患。
  所以他被污蔑,被刑囚致死,只不过是革朗军的报复。
  他从没有违背军令,从没有背叛长丰。
  多年前的真相逐渐浮出水面,了解过此人的生平,少微钦佩而唏嘘,为这件事下了定论——他为白父平反,准许白千庭入军籍,然后让他赶紧把金貔貅带走了。
  “实在是太俗气了。”容仪宫中,少微半倚在榻上感慨,“亏白千庭想得出来,竟然把自己父亲的遗骨放在那金坨坨里。”
  昭肃在他手心划写。
  ——以金器奉养,既是敬重,亦可招财,这人的确是个妙人。
  少微贴靠在昭肃后背,下巴搁在他肩上,伸手在他喉结处轻轻搔刮:“你不是能出声了吗?为何不试试说话?”
  昭肃笑着摇了摇头。
  不是他不想开口,约莫是喉中尚未完全修复,或者蛊虫有所梗阻,加之许久不曾说话,他现下发出的声音粗噶难听,根本无法连成语句。自己听了尚且难受,他不想荼毒少微的耳朵,惹得他心里也难受。
  少微抱着他:“你就说一句吧?就说一句行不行?”
  昭肃仍是摇头。
  于是少微开始使坏,把手伸到他衣襟里去,这里掐掐那里捏捏地挠他痒痒,边挠边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存心让他不好过,自己又笑得不行。
  昭肃呼吸渐重,抓住少微四处作乱的手,本想止住他的嬉闹,但转头见到他殷切又戏谑的眼神,又打算换一种方式来转移他的注意。
  他握住少微的两只手腕,将他按倒。
  宽大的衣袖从高举的胳膊上滑落下来,年轻的帝王软语哀求:“就说一句话……”
  昭肃堵住他的唇。
  月色正好,初夏的晚风轻摇的没有关严的窗户,解了屋里的一丝暑气。
  少微百忙之中继续威逼诱哄:“说一句话就那么难吗?随便你说什么啊!你知道作者凑这段的字数有多么困难吗?不能少于原章节字数这个规定,是一条铁律呀!这里能加什么情节呢?来一段描景诗吗?咱俩要是能有一段对话,这章基本上就可以重见天日啦!”
  ——关我什么事?反正被骂的是作者那个怂货,又不是我们。
  昭肃十分不屑,是的,他就是那么有骨气的人,他情愿为难作者,也不想让少微听到自己粗哑的不成调的声音。
  少微没想到这样都没用,作势掐出他的脖子说:“哼!你到底说不说?不说憋死你。”
  昭肃笑看着他,拍了拍他的脑袋,就是死倔着不肯开口。
  少微忿忿地咬了他一口:“看你能倔到什么时候!”
  说罢被昭肃掌住了脖颈。
  少微歪头笑了笑:“不说话也行,那你给孤哼一声,哼一声孤赏你黄金万两。”
  昭肃摇头。
  “黄金万两你都不要吗?那你想要什么?”
  昭肃状若思索。
  “那赏你一段良宵要吗?”
  昭肃:……
  “良宵苦短啊,你真这么铁石心肠吗?”
  昭肃不忍再逗他,给出的回应是把人掀翻下去,把这不达目的不罢休的皇帝陛下收拾到筋疲力尽,这才算罢了。
  自始至终,昭肃最多只是喘了几下,但就是没出发出声音。
  少微气得不轻,被抱去南池洗了个澡,临睡前趴在他怀里委屈地嘟囔:“行,你能忍,有本事一辈子别跟我说话。”
  昭肃亲了亲他的额头,拍抚着哄他入睡。
  几日后,昭肃喉咙里那火烧火燎的感觉没了,只是看着有些肿,声音堵着,但不痛。太医诊治过,说蛊虫还算安稳,应当是修补完毕,可以用母蛊操控取出了。
  少微是故意说得很严重的样子,在信中告知江顺,催促女相那边。
  同月,少微派出的那队人马到达长丰边境,高盛将军接到少微支援渠凉王的旨意,刚刚派兵出境,却突然从渠凉战场传出惊天军报——
  渠凉王暴毙而亡。
  少微最早得到的消息是摩罗商局递来的,居然比军报还要快一步。
  消息中说,渠凉王长子淳于信临危受命,继承先父王位,但鉴于朝中动乱,革朗又有趁虚而入之势,便向安远侯提出划分东渠凉和西渠凉,两方隔山而治。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