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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逆袭成男神 第389节

  时间一长,再加上刘香兰私底下不止一次说了自己在小金鲤出生之前的经历,做什么都顺利的老金家人自然深信,从此就跟洗了脑一样,全心全意的疼宠金鲤。
  从此,刘翠枝所生的小闺女金鲤,在老金家人的共同宠爱下,开启了幸福又平顺的团宠生活。
  这是整篇年代锦鲤文的脉络。
  至于季言之亡妻留下的小萝莉,在整篇年代锦鲤文中,只提到了寥寥几笔。
  说是金鲤出生的前一天晚上,小萝莉捡到了一条红彤彤、金灿灿的大鲤鱼。只是,不知道是不是饿得没力气的缘故,在父女俩准备杀了大鲤鱼生吃的时候,大鲤鱼跑了。
  书中虽说没提大鲤鱼怎么跑没见的,又跑去了哪儿。但已经接收了原主记忆,以及整个故事脉络的季言之不用怎么动脑筋,就知道从原主父女俩手中跑走的大鲤鱼因缘际会的跑到了老金家,刚好被晚上做了‘好梦’的刘香兰发现,把大鲤鱼放生了。
  季言之真佩服自己在大鲤鱼从小萝莉手中脱手,来个金龙摆尾,企图通过破破烂烂还有大洞的木板门逃生之时,凭着本能用匕首把大鲤鱼扎实。如此一来,那条应该在建国之前成精的鲤鱼精,自然不会……
  咦,不对。如果鲤鱼精报恩的话,应该把锦鲤运给刘香兰啊,毕竟刘香兰才是救她一命的恩人,为什么要把锦鲤运给金鲤。
  想到本身饥一顿饿一顿,导致脑袋和身子差不多一样大的小萝莉,居然有那个运道抓住四五斤重的大鲤鱼,再想想老金家那同样性别为女的团宠金鲤……
  某个位面被妖精报恩狠狠恶心了一把的季言之突然脑洞大开,会不会那条先被小萝莉捡到,再被刘香兰捡到放生的鲤鱼精,原本打的主意是夺舍。所以先选择了小萝莉,只是小萝莉就只剩下一个爸,家徒四壁,父女俩还想吃它,所以干脆就逃走。
  刘香兰捡到鲤鱼精,将它放回水里,算是帮了鲤鱼精。毕竟如鱼得水的说法可不是假的,在干燥的陆地,鲤鱼精实力大打折扣,估计只能够找年老体弱的妇女托个梦,可是一旦回到水里,啧……应该就有能力夺舍了吧。
  毕竟尚未出娘胎的婴儿是脆弱的,很容易受到外来的各种伤害。
  不过夺舍的话,那条鲤鱼精应该没有成功,而是被来自后世的金璃给吞噬了,自然也就拥有了心想事成的锦鲤运。
  “也不知道金手指被吃的女猪脚,‘天生福运’会不会打折扣,哎呀,怎么看‘天生福运’都会一分为三,锦鲤女主只占三分之一。”季言之幸灾乐祸一番,然后顺手抱起睡在他怀中,打着盹儿的小萝莉。
  小萝莉被惊醒,揉着眼睛,呆呆萌萌的发了一会儿呆,才疑惑不解的问:“粑粑,我们去哪儿?”
  季言之改换了抱的姿势,将小萝莉举高,坐在了肩膀处。
  “去找吃的。”
  季言之扫了一眼地上红彤彤,时不时闪烁着金光的鲤鱼鳞片,灵机一动,将它们全部收进空间里,这才架着小萝莉,往不远处的深山老林里走。
  带着孩子,空间里一些精致东西不好拿出来,但是季言之有信心,能够在深山老林中找到让他们父女俩顺顺利利活下来的物资。
  第448章 锦鲤闺女三岁半(02)
  季言之所在村庄, 叫金水村。整个村子,金是大姓。其他比如说刘、张、季、安等姓氏的村民,都是当初战乱之时逃荒来的。
  季言之他爷叫季怀安, 看着忠厚老实, 实际上心眼儿比马蜂窝还多。
  这不是吹捧之词,而是事实。早年季言之爷爷季怀安,因为家穷的缘故, 十二岁还是十三岁, 被爹妈卖给了贝勒府做长工。后来刚刚成年, 大清就亡了,军阀混战,贝勒爷害怕殃及池鱼,赶紧就带着受宠的小妾以及小妾生的庶子庶女, 丢下身为正房的福晋,以及福晋所生的嫡女跑去了外国。
  由于季怀安曾经受过福晋的恩惠,面对仿佛天塌下来的福晋, 以及花容正貌、眼中都哭肿了还没从被父亲抛弃中回过神来的大格格,原本单独回老家安顿的季怀安,一咬牙,就带着福晋和大格格, 以逃荒的名义来到了金水村, 安顿下来。
  福晋出身瓜尔佳氏,历来身体并不怎么好,再加上舟车劳顿,到了金水村就一病不起。临死前, 做主让季怀安娶了大格格。
  大格格知书达礼, 季怀安则大字不认识几个。如果不是战乱, 天壤之别的二人根本没有再一起的可能性。如今战乱,隐姓埋名过日子,两人倒也和和美美。成婚后不到一年,就生下了季明睿,也就是‘季言之’他爸。
  与心眼儿多得如马蜂窝的季怀安不同,季明锐别看名字带个睿字,但却是个老实孩子,在乡野粗生粗养的长大,娶的媳妇儿却是个不简单的。这么说吧,季家之所以家徒四壁,只剩下季言之和现年三岁半的季萝莉,都要赖在季言之这辈子的生母,刘彩娥身上。
  相比金水村其他的外来户,刘家也称得上金水村的大户。
  原本季怀安、大格格给季明睿做主娶刘彩娥,是看重刘彩娥精明能干,家里又有兄弟姐妹帮衬。结果季怀安聪明反被聪明误,就没想过精明过头了,不止不能帮衬,反而容易害人。
  刘彩娥安安分分几十年,等到儿子‘季言之’结婚生子,世道也就变了。不知道是谁捅出了季家阿奶的真实身份,一时之间,原本三代同乐即将迎接第四代的季家,顿时支离破碎。
  刘彩娥在父母、堂姐刘春兰的帮助下,顺利和季明睿离婚,脱离了关系。甚至在儿媳遭遇难产,儿子找上门求救的时候,直接闭门不见,说生死由命,她可没那个能耐救命。
  于是妻子煎熬了一天一夜,艰难生下弱得像小猫儿似的季萝莉,随即就血崩撒手人寰。从此,三代同堂的季家短时间分崩离析,只剩下‘季言之’带着一出生就没了妈的季萝莉讨生活。
  而由于是落后分子,那幢足足有三进的季家大宅子,被收缴充公,成了如今的知青院。季言之和季萝莉目前所住的破烂茅草屋,位于村子的末尾,背靠大山,前面不远处还有条贯穿了整个金水村的金水河,平日里根本就没什么人来。
  也没什么人愿意来,毕竟季家如今穷得连睡觉的木板床都没有,来干啥?
  来给季言之、季萝莉父女俩收尸吗?可以说基本上,整个金水村的人,都避着季言之、季萝莉这对父女。而季言之,不提以前,反正现在和以后,季言之也会带着女儿,远远避开整个金水村的人。
  《七十年代锦鲤女》原书剧情,那条逃走的大锦鲤死后,季言之和季萝莉这对父女,没多久就饿死了。直到尸体臭了,偶尔路过的刘香兰闻到味儿,金水村的人才发现了父女俩的尸体。
  可以说整篇《七十年代锦鲤女》故事,只寥寥记录了几笔的季言之、季萝莉就是一个悲惨的布景板。他们父女俩用短暂的一生,书写了饥荒年代的悲歌,以及对女主金鲤的警醒——鲤鱼精不是想吃就能吃的,一旦被察觉跑了,可不得报复嘛。
  “粑粑,那里有小兔兔。”
  抱着季言之脑袋,两只小脚丫不断晃动的季萝莉突然兴奋起来,小手挥啊挥,连带扯了季言之一把头发。
  季言之:“……”
  季言之纯粹是因为头发被扯掉,那一瞬间产生的疼痛而回过神的。他顺着季萝莉小手指的方向,定睛一瞧,发现那儿居然有一窝兔子,在不停的吃着窝边草。
  吃窝边草的兔子?还是一窝?
  季言之有些吃惊,不过想到昨晚上被他们父女俩分吃殆尽的鲤鱼精,顿时有些明悟。
  果然,与其求所谓的锦鲤保佑鸿运滔天,还不如将锦鲤给吃了呢,这样消化吸收,多多少少还是能够沾点锦鲤运的。瞧瞧这才上山多久啊,季萝莉就找到了一窝兔子。
  季言之将脑袋上顶着的季萝莉放下来,让她在一旁待着,摸出昨晚那把结果了鲤鱼精的匕首,快速的将好几只正在吃窝边草的兔子一窝端了。
  季言之熟练的给好几只兔子开膛破肚,码上食盐暂时性的腌制起来。然后就近捡了一些树枝,架起篝火将一只肥美的兔子烤了,当做早餐和季萝莉一起分食。
  别看季萝莉如今只有三岁半,但因为饥一顿饱一顿的缘故,食量可不少,一只兔子差不多吃了两根兔腿,这才在季言之的制止下,坐在一旁舔着只剩下骨头的兔腿儿。
  季言之开始硝兔皮。方法很简单,不一会儿的功夫,季言之就将兔皮上的血管经脉、脂肪祛除,一张张的重叠起来。
  季言之又用匕首割草,编织了两个草网兜,一个装已经掏除了内脏,用食盐腌制好的兔肉,一个装硝好的兔皮,然后将季萝莉继续顶在头上,双手一边一个拎着草网兜,继续往大山深处走去。
  此时已经寒冬腊月,只有深山老林,才能有大型的猎物,比如说羚羊、梅花鹿甚至野狼。只有猎捕他们,季言之才能以最短的时间,赶制出毛皮大衣以及毛皮毯子。
  在死得不能再死,连魂儿都被穿越而来的金鲤吞噬了的鲤鱼精,的‘保佑’下,季言之、季萝莉这对父女俩的运气极好,简直可以用心想事成来形容。
  这不,季言之才想着要来大一点的猎物,没过一会儿,就遇到了一群羚羊在山坳间的小溪流旁喝水。
  季言之对此还能说什么呢,当然是将季萝莉放到一旁,然后握紧匕首,开始疯狂的收割羚羊的生命。片晌,就将十多头羚羊全部留在了原地。
  “粑粑,宝宝想睡觉觉。”
  季言之正准备给十几头羚羊开膛破肚,就见季萝莉揉着眼睛,声音软软糯糯,就好像棉花糖一样,含甜量十足。
  “就在兔兔毛上睡好吗。”季言之含笑的对季萝莉说,并没有伸手揉季萝莉那一头好似稻草一样乱糟糟的头发,却很温柔。
  季萝莉乖巧的点头,然后歪着脑袋站到一旁,看着季言之忙活。
  季言之手脚很快,季萝莉打瞌睡的时间更快,几乎当场就给季言之表演了什么叫一秒入睡。小脑袋一点一点的同时,季萝莉居然就这么站着,进入了梦乡。如果不是那小呼噜打得像小猪,季言之还真不能发现季萝莉站着就睡着了。
  季言之:“……”
  季言之哭笑不得的从空间掏出一床轻薄的羽绒被,盖在季萝莉的身上,并且裹了一圈,将已经裹成了蚕宝宝的季萝莉小心翼翼的放在,已经在草地上铺得整整齐齐的兔皮上。
  季言之这时候才专心致志的处理起猎杀的十几头羚羊。
  这一回羚羊身上的所有东西,包括内脏,季言之全部都收拾干净,放在空间里。等季萝莉一觉睡醒,天色已经接近擦黑。
  “闺女醒了?”正在用锯子切割木料,准备自己造一张床的季言之抬头冲着季萝莉笑了笑。“饭在碗里,闺女自己吃行吗?”
  季萝莉歪着脑袋,像是在疑惑家里明明空荡荡的,连耗子都不爱待,哪里会有碗,肚子咕嘟就响了起来。“饿了。”季萝莉瘪瘪嘴巴,“粑粑,宝宝饿了,碗碗在哪里鸭!”
  季言之用手指了指门口,没有说话,继续忙活造床。
  季萝莉就在门边,低头看了看,果真有个楠竹做的竹碗,里面放了一个大概有大人拳头那么大的玉米窝窝头。
  季萝莉眼睛就跟灯笼似的,一下子变得明明亮亮,动作十分快速的拿起窝窝头,迫不及待的咬了一口。
  然后停下。
  “粑粑。”季萝莉迈动小jiojio,跑到季言之的跟前,献宝似的将玉米窝窝头举得高高的。“粑粑,你吃,很甜。”
  “粑粑,吃过了,这个是特意给闺女留的。”
  “粑粑,你吃。”季萝莉固执不肯将小手手收回去,“粑粑吃饱了,才能好好干活,养宝宝鸭!”
  “粑粑就算不吃饱,也能将宝宝养得白白胖胖。”
  季言之心中盈满了感动,无法拒绝闺女的孝顺。最后只得张嘴,小小的咬了一口玉米窝窝头,然后干劲儿十足的继续干活。而小可爱一只的季萝莉则双手捧着玉米窝窝头,蹲坐在一旁,一边吃着玉米窝窝头,一边目不转睛的看季言之忙活。
  都没有说话,父女之间的气氛,温馨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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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o(* ̄︶ ̄*)o
  今天有无法预料的事情,所以抱歉,三更只能看明天了。
  第449章 锦鲤闺女三岁半(03)
  季言之大概是天色彻底擦黑的时候, 将长方形的木床框架造出来的,还剩下打磨,上床横梁的工序。而后续工作, 季言之打算明天继续。如果速度快, 一个上午就将床横梁上了,并且打磨不扎皮肤,季言之下午打算砍几根楠竹, 做几个吃饭用的竹碗以及筷子。至于现在大多数用来煮饭的瓦罐, 如果能买到, 季言之就动用空间存放的老货币买。
  如果不能买到,还是得想办法买,谁让季言之空间里根本就没放锅呢。哪怕是大的那种可以放在火上煮东西的不锈钢盆,也没有。冷不丁面对真.家徒四壁的情况, 季言之还真有点儿犯难。
  “要不明儿上午做家务,下午去河边走走,看看有没有石板。”季言之蓦地想起了后世泡菜国的石板烤肉, 不就是火上架着薄薄的石板来烤吃的东西吗。“就算没有石板,捡个大的、圆不溜秋的石头,用匕首慢慢的凿,总能凿出来一口石锅。”
  季言之越想越心动, 很快就打消了找机会去城镇买东西的想法。
  主要是现在管理严格, 没有村上开的介绍信的话,可以说寸步难行。而且还有一个问题,已经穷到连睡觉的床都没有的季言之,哪里来的钱买瓦罐砂锅?
  绝对季言之前脚把东西买了, 下一刻就由不要脸的人, 跑来强行索要。原本季言之领着闺女‘搬’到村尾的小破屋里, 还剩下的几件生活用品,不就是被村里不要脸的人打着落后分子不配和他们享受同等待遇,拿走的嘛。
  原主被爷奶养得文文弱弱、满是书卷气息,面对和强盗没什么差别的行径,只能忍气吞声。而季言之……好吧,季言之的字典里,就没有忍气吞声这四个字,
  要知道作为一个随时将‘三观’字眼随时从字典里抠出来,然后又安回去的霸霸,季言之从来都是人不犯我,岁月静好;人若犯我,必须还以十倍甚至百倍报复的真小人。
  如果敢来要他家的东西,哪怕一只死耗子,没经过他的同意,季言之都会打得他叫霸霸。
  季言之无惧他人,且有自信在饥荒、动荡的年代带着季萝莉生活得好好的。他只是讨厌麻烦,特别厌烦将时间浪费在无关紧要却如苍蝇、蟑螂一样的人身上。所以哪怕自己动手打造生活用品,很耽误工夫,季言之也只是想了一下用钱票买东西,就放弃了。
  季言之摸黑,用不能打造家具,零零碎碎的木材搭了一个篝火,就在面阔大概有两间的堂屋里。火光摇曳驱散了黑暗的同时,也带走了寒冷。就着摇曳的篝火,季言之开始缝制毛皮毯子。
  季言之拆了几件空间里的黑色防寒服,缝制毛皮毯子的时候,用拆出来的人造太空棉,就着纯白棉布薄薄的缝了一层里衬。
  说起来,其实季言之很少做针线活儿,不是性别为男不好意思的原因,而是以往的世界,季言之真的很少有动手做针线的时候。可现在,什么都得季言之动手,毕竟季萝莉才三岁半,可不敢让她拿针线学习缝缝补补,哪怕穷人的孩子早当家,那也不行。
  季言之长针大针,快速的将硝得漂漂亮亮的羚羊皮,连同人造太空棉缝好。很快,一条长约2.2米,宽大概1.95米左右的毛皮毯子就缝制好了。季言之整理了一下今儿在深山处趁着季萝莉睡觉之时,捞的干草,将毛皮毯子铺在上面,示意季萝莉去睡。
  季萝莉开开心心的在毛皮毯子上滚来滚去,原本像稻草一样的干黄头发变得更加的凌乱。这时候,季言之发现自己好像忽略了一件事,自己脏得像叫花子,而季萝莉则是小叫花子。
  叫花子除了脏以外,还盛产虱子。
  季言之敢肯定自己身上有,季萝莉身上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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