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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逆袭成男神 第469节

  她从小到大都很听穆爸、穆妈的话,他们让她干什么, 穆安然就干什么。可是现在, 穆安然真的想为自己活一次。
  “早点休息。”穆安然出声道。“后天凌晨两点的飞机, 得好好的养精蓄锐。”
  季言之没有反对。他将晚饭吃完,就将餐盘子碗筷都放在厨房里的水槽里,放水泡着。然后拉着穆安然上床, 一夜无梦到天明。第二天十点左右,季言之、穆安然两人醒来。一人做饭,一人收拾。然后一下午的时间, 都在家里宅着。
  到了晚上十点左右,穆安乐到了,等待的季言之、穆安然这才带着穆安乐这只金毛犬,招了出租车直奔飞机场。而到了飞机场后,又在候机室等了一会儿,凌晨一点半的时候,广播通知季言之、穆安然、穆安乐三人上飞机。
  飞机直达季言之老家x市的省会飞机场。全程七个小时,抵达x市后,天色已经完全大亮。
  出了飞机场,季言之先带穆安然、穆安乐俩姐弟去吃早点,然后转道汽车站,又做了差不多十来个小时的汽车,才抵达季言之老家所在地——位于山区的偏僻村子。
  穆安然、穆安乐姐弟两的到来,在整个总人口不到千人,基本上都姓季的村子,造成了难以想象的轰动。三大姑八大姨,从穆安然、穆安乐姐弟跟着季言之去拜会季爸、季妈不过短短十来分钟,就齐聚季家门外,像看稀奇一样,纷纷伸长脖子往院子里张望。
  第一次拜会公婆,又有外人围观,不得不说,穆安然整个人异常的紧张。季爸、季妈也很紧张,毕竟为了表现重视,穆安然全然听从了季言之的建议,穿得比较珠光宝气,而且给季爸、季妈的见面礼,也是按照季言之说的,999含量的纯金手镯,以及一箱价值一千多块的茅台瓶。
  不是没有上万的地道好酒,只不过依着喜欢喝白酒的季爸见识,茅台酒算是最好的酒了。可以说穆安然这一手,很让季爸、季妈满意,人自然就紧张起来。甚至不住的想,这未来的大儿媳妇看起来好有钱,会不会不好相处,他们老两口子要怎么做才能家庭和睦。
  实际上,季爸、季妈其实不是贪得无厌的那种人。就是标准的普通人思想,会占小便宜,抠抠索索这舍不得那舍不得,重男轻女是常态,因为觉得要靠儿子、儿媳养老,女儿再好嫁出去后就身不由己,一年半载都难得回来一次。
  要说有什么坏心思,那是坚决没有的,最多就是喜欢唠叨说什么挣钱不容易,要省吃俭用,不能想当然就花销。
  怎么说呢,婆婆妈妈的,能接受并且说什么都不吭声,标准左耳朵进右耳朵出,日子会过得很好。可儿媳妇又不是提线木偶,没有自我思想,依着穆安然的性格,如果和季言之结婚之后跟婆家人住一块儿,日子必然是一地鸡毛。
  这个时候,便是体现老公会做人的时候了。和稀泥,万万不可取,季言之敢保证,如果自己没来,依着原主自尊自傲又自卑的性格,如果婆媳出现了矛盾,十有八九首选和稀泥,这样子一来,穆安然的日子必然一地鸡毛,让穆安然渐渐心生疲惫,然后消磨尽了那份轰轰烈烈,宁愿飞蛾扑蝶死也要在一起的爱。
  季言之既然选择不跟穆安然分手,而是继承原主的一切与责任,与穆安然一世一双人的走下去,自然不会和稀泥。
  建议穆安然穿得好看点,礼物往俗气却高档次送,而不是优雅有格调送见面礼,就是居于这点的考量。而答案很明显,季爸、季妈超满意穆安然这个未来大儿媳妇,甚至连穆安乐这只金毛犬的嚣张不客气,也被季爸、季妈看成了富家儿女的理所当然。
  回来的时候,已经临近天黑,所以给了见面礼后,季言之就去打水,让穆安然简单的洗脚。
  穆安乐目瞪口呆,有些不满意的哔哔抱怨。“我呢,我呢?季言之,你莫是忘了我吧!”
  “自己去倒。”季言之收拾行李顺便铺床。“温水瓶里有热水。”
  穆安乐:“……”
  等了一会儿,穆安乐见季言之真的不理他,只得悻悻然去倒水,泡他一双臭脚,然后总算问了一个勉强在智商及格线上的问题。“晚上我睡哪?”
  “晚上你跟我睡。”季言之指了指外边放着的一张床道。“没发现,这是一间大屋隔成的两间屋子。”
  穆安乐:……还真就没发生出来。
  穆安然:“早点睡吧,安乐不是说想上山走走吗?明天早点起,让言之哥带你上山走走。”
  穆安乐嗯了一声,估计挺期待明天上山玩,洗完臭脚丫子上床后很快就睡了。倒是季言之快睡着的时候,被季妈叫去了老两口屋里说话。
  “妈,什么事?”季言之面色平静的问。
  季妈看了一眼季爸,季爸咳嗽一声,压低嗓门说话道:“那个言之啊,我听村长说你现在可有本事,还开起公司赚了很多钱。”
  季言之瞬间愣住了,他一毕业就利用自身才能挖掘第一桶金然后开游戏工作室的事,虽然并没有遮掩,但在a市也属于小范围能够知道的事情,他又没有打电话告诉父母,那么问题来了,季爸、季妈是怎么知道的?
  而且听这个口气,好像有什么想法。
  季言之眼神暗了暗:“爸妈,你们是怎么知道?”
  “老季啊,俺就知道俺的大儿子是十里八乡最最有出息的娃子。先是考上那个首府k大,然后现在居然开了公司。可太有出息了。”喜上眉梢的季妈忙着自豪,一点儿都没有回答季言之的问题。
  不过季言之也问得蠢,季爸前面问话,就说了他们是从季村长口中听来的。
  季言之沉默间,让他心中咯噔一跳的不好预感,果然来了。只听季爸紧跟着说道。“儿子,咱们做人要有良心。你发达了,可不能忘了两个姐姐和一双弟妹,还有街坊邻居相亲父老都曾帮助过你。”
  季言之:“我知道。”
  季爸很满意季言之的反应,紧接着又道:“当初为了供你读书,你的两个姐姐早早辍学嫁人,还有季语之,今年老师跑来家里说,我才知道他居然悄悄的退了学,说是要打工供你读书。”
  “小弟退学了?”季言之有些生气:“我今年每个月寄一千五回来,还不够他和春玲的学费?”
  季妈脸色立马变得讪讪然:“这,我和你爸也是老师找上门来才知道。”
  季言之呵呵:“说什么打工供我读书?我需要他供?别是和大姐、二姐一样,根本不受读书那块料,所以这才退了学吧。”
  什么两个姐姐早早辍学嫁人,是为了供他读书。
  这锅季言之可不背,季言之永远记得当初乡亲们你五块我十块的将他的学费给凑了起来,可不是单靠读书不努力,高中考不上,想读职高学费又出不起,所以就早早嫁了人的季春娟、季春美单单的功劳。
  季言之明白,今儿季爸、季妈找他说话的原因,说白了就一个意思。季言之这个大儿子出息了,自然该拉扯一把兄弟姐妹。
  可怎么拉扯,把刚刚步上正轨的创世游戏工作室分一半给季语之吗?
  帮衬亲朋好友甚至乡亲父老可以,但是要想季言之没有底线的帮衬,那就万万不可能,首先他得对得起他自个儿,然后才说其他。
  “小弟也有十六了吧!”季言之突然道:“成天无所事事可不行,我未来的岳父在部队上有一定的关系,要不我豁出这张脸不要,让我未来的岳父开后门,把小弟送去部队当几年兵?”
  季爸、季妈本意是想让季言之出钱给季语之做生意,万万没想到季言之居然神来一笔,假借穆爸在部队上有关系,想将明显有变混混趋势的季语之丢进部队,让郭嘉粑粑教导季语之好好做人,可以说完完全全把季爸、季妈弄懵了。
  季爸搓着手,一张脸涨得通红,不敢置信的问:“送部队,能行?”
  季言之很坚定的点头:“能啊,有我未来岳父出手,肯定行。爸你不是一直有个当兵梦吗?可惜身体不好常年累月的吃药,现在小弟身体可以,就让小弟帮你圆一把梦想吧!”
  季爸脸色更加红润了,整个人激动极了。
  “好好好,就按照你说的办。”季爸‘确定’了季小弟的前程后,就转而说起了老四季春玲。“春玲的学习成绩还可以,倒是可以继续读。不过大儿啊,咱们镇上的教育质量真的不好,你要是有心,就把你妹接到a市,让她在a市读书,也好让咱们老季家再出一位大学生。”
  这事倒可以答应。其实季爸现在不提,等季春玲周末回来,季言之也会私下问她的意思,将季春玲接去a市让她就在a市读书,如今季爸提了,季言之自然立马点头说好。
  第577章 凤凰男,孔雀女(11)
  对于如今的季言之来说, 帮衬家人可以称得上一种责任。必须得做,但做多做少,怎么做, 主导权必须握在手中。
  就像季宇之, 季春玲的事情上, 适当帮衬可以, 但是要让季言之现在就养着季宇之、季春玲,季言之那颗喜欢计较的心, 真的做不到。不是说他没有亲情观念,而是他自认没有那么圣父的心。
  帮衬亲人, 帮衬乡亲父老都可以, 可是得按照他的想法, 他的规矩来。
  现在的季言之就觉得,把季宇之丢到军营当兵, 再好好培养本身成绩就好的季春玲读书,这样的主意简直不要棒棒哒。
  季爸也很满意, 至于季妈,她的意见其实并不算很重要, 反正在老季家, 当家做主的从来都是季爸,而不是她。
  又说了一会儿话, 季言之就回了房间休息。
  一夜无梦, 早上起来, 简单的红薯稀饭配酱菜吃了后,季言之就牵着穆安然,领着出笼撒欢儿的穆安乐上了山。
  季言之的老家位于山区,物产丰富, 可惜交通不便,村民们习惯了日升而出,日落而息的生活,所以日子一直过得很苦。这种苦,是物质上的,也是精神上的,却不会在吃食上受亏待。
  这么说吧,一上山,就遇到了很多兔子到处蹦来蹦去,根本不避人。
  季言之利用从季宇之房间里顺来的弹弓,打了两只兔子。正好山蘑菇大面积生长,又采了一兜子的蘑菇。
  “山里的蘑菇不管鲜吃还是晒干以后泡水和鸡一起炖,味道都挺鲜美。”季言之对着一脸稀奇,看什么都有趣的穆安然道:“喜欢的话,我下午再单独上山,多捡一些蘑菇晒干,等回去的时候,给伯父伯母带点尝尝鲜。”
  穆安然一个劲儿的点头,包括穆安乐这只金毛犬在内,对目光所及之处都感觉到特别的新鲜。
  “那里有木耳。”
  穆安乐夸张的大呼小叫,把没见识的城里人展现得淋漓尽致。
  季言之走近一瞧,然后一爪子糊在脑门上。
  “那是木耳?那明明是灵芝。”
  挨了一巴掌的金毛犬炸毛了。“胡说,明明是木耳,哪有灵芝是黑色的。”
  “多读点书,你就会明白,灵芝不光有黑色的,还有红色、紫色的。”
  季言之怼了不学无术的金毛犬,便开始小心翼翼的采集看到的灵芝。个头不是很大,年份大概三五年左右。简单炮制一下,留着煲汤挺不错的。
  临近中午,三人就下了山。收获不错,两只兔子扒皮切块,和新鲜的蘑菇一锅炖。季爸还杀了一只鸭子,季言之就用带来的红酒去腥,炖了一锅魔芋红酒鸭。
  他的手艺比穆安然的更好,不过平日里穆安然心疼他,所以在a市的时候基本都是穆安然做饭。而回老家之时,季言之就跟穆安然说好了,不让她帮忙做任何事,还让她把有钱人家娇生惯养的人设立稳了。
  不是季言之喜欢以最大的恶意揣测人心,而是这么说吧,如果一个女人有钱还贤惠,人之常情不会想她本身就那么好,而是想这样的女人喜欢一个一无所有的穷小子,是不是本身有什么不好讲的毛病。又或者女方下贱,上杆子倒贴。
  季言之敢保证,如果穆安然想表现,想给季爸、季妈留个好印象。一次两次,季爸、季妈对穆安然这个未来儿媳妇的印象肯定十分的好,可是日子久了,难道不会觉得穆安然软弱好欺负吗?
  自古婆媳相处就是一个问题,太好说话反而容易被欺负,就冲昨儿季爸、季妈不知道从哪儿得知他开了一个公司,也不想公司到底盈利还是亏损,就迫不及待想让他帮衬家里的态度,谁知道会不会看在穆安然软糯、好说话,一步步的得寸进尺。
  季言之可不想真的发生这样的事情,才想着补救。还不如一开始就把可能会出现的问题扼杀掉。
  季爸、季妈不是坏人,普通老百姓一个,有喜欢的肯定也有厌恶的。而且还会对有钱人有一定的敬畏,穆安然脾气好但是不做事,心安理得的享受丈夫所创造的一切,季爸、季妈不会觉得不应该,反而理所应当。
  这只是小小的心理把控,季言之做得分外的得心应手,一点都没有觉得自己为了将来的和谐生活,坑亲爸亲妈有什么不对。
  很快,蘑菇烧兔肉,魔芋红酒鸭做好了。出锅分别盛在大大的钢盆里,小酒给倒上,季爸喝得美滋滋的。至于穆安乐这只金毛犬,则一直埋头啃肉,哪怕沾了肉的蘑菇炖得满口都是汁水,格外的香滑,也一口不沾,惹得穆安然哭笑不得。
  “在家饿着你了吗?”
  “在飞机上饿着了。”穆安乐一点儿也不客气的道:“不知道经济舱提供给乘客的饭菜味道都差啊,都不知道哥你怎么吃得下去的,看我姐,就扒拉两口不吃了。”
  季言之:“……不是,我怎么记得你在飞机上都把饭菜吃完了?”
  还吃了他姐那份,两人份的餐食还不够,就叫饿着了?
  简直欺负他出生差,不懂什么叫吃货。
  季言之抽抽嘴巴,没再理会专注于吃就忘乎所以的穆安乐。他给穆安然夹了几筷子蘑菇,就开始和喝着小酒儿的季爸说起了话。也没说什么,主要是问季宇之既然没读书了,怎么没在家?整天在镇上闲混像什么话。
  季妈帮着季宇之说话。“明天跟小妹一起回来。小弟没在镇上闲混,就是不放心小妹姑娘家,一个人在镇上读书。小妹每周回来一次,小弟得陪着吧。”
  “今天周五,明天我就在家等着小妹、小弟回来。”季言之喝了一小口白酒,继续说话道:“大姐、二姐那儿可以晚几天去,反正我这回带安然回来,会在老家多待一段时间的。”
  季爸瞥了一眼吃得格外优雅,比穆安乐还要格格不入的穆安乐,很快收回视线,出声道:“难得回来,就在家里好好待着,多陪陪穆小姐,你大姐、二姐那儿,拖人去个口信,让她们回娘家就是了,大儿,你不必浪费那个时间。”
  季言之眼睛微微眯了眯,却没有拒绝季爸的提议,反而对穆安然道:“安然,你不是说这个蘑菇味道好吗,等下午我领着你和安乐再去山上,多采集一点,等晒干带回去给伯父伯母尝尝鲜。”
  穆安然笑着点头:“多采点,不然可不够分。”
  “我和你阿叔都会帮忙的。”季妈有些拘谨,主要是富足的生活让恬静的穆安然看起来就像过去的大家小姐一样,一看就有种距离感,高不可攀。所以隐隐的,有点儿讨好的味道。
  季言之心知肚明,甚至有意造成这样的情况。拘谨、想讨好有钱的儿媳妇没啥,这样反而更能促进双方相处和谐,有时候得寸进尺,都是太过熟稔的缘故。
  吃过午饭,下午全家出动,包括季爸在内,都上山采蘑菇去了。几箩筐的蘑菇无论大小捡回家,洗干净烧水过一遍儿切片放进簸箕中晾晒。日头好的话,不过一周左右,就成了易保存的蘑菇干,特别适合带回a市给亲朋好友。
  “明天还去吗?”穆安然十分兴奋的冲季言之说话,并且还扳着手指头算都要送给谁谁谁。“齐天昊、罗梓寒,你肯定是要送的,还有我那儿,爸妈,萧家,还有穆安乐的女朋友家。”
  正躺在凉席晒肚皮儿的穆安乐:“……等等,什么女朋友,我怎么不知道我有了女朋友?”
  “又周抛了?”穆安然皱起了眉头,忍不住说教道:“安乐,你说说你,能安安分分的只谈一次恋爱吗?”
  穆安乐:“不能,我可不像姐你那么死心眼,认准了一个,也不管认准的那个是不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就死心塌地的……呵呵呵。”
  穆安然就,很想抽他。“说什么呢,我看你今儿胆子肥想挨打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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