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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缘起

  首先附上本文设定:
  世界分为天九荒,人间(凡界),云天都三个部分。
  天九荒的设定是以蓬莱,苍茫,引阳,上阳,横川,灵州,南华,吴氏为首的九大门派(世家)为首的修仙圣地。是一存在于凡界,与凡界相通又与凡界隔绝的近似于“仙境”的洞天福地。九家除却南华是佛修,及吴氏乃世家而非门派外,其余七家掌门皆以“上君”称之。
  凡界即人间,修士较少,除个别镇守凡界的隐世家族,其余皆为散修,少大能。
  云天都与天九荒相对,是妖魔鬼怪聚集地。常年沐浴于星空和阴云之下,极少有阳光。疆域辽阔,“云天都”之名本是特指都城,后被用以指代整个疆域。
  ————
  阮软从小就是个倒霉孩子。
  怎么个倒霉法?
  他打出生起就被爹娘遗弃在郊外,但正巧被个好心的夫人路过遇见,动了恻隐之心,带回了家。
  那夫人是当地一个员外的发妻,丈夫刚刚带着十岁的爱子出门办事,留她一人在家。她把这孩子带回来,估摸着收做义子,也好跟自己那孩子做个伴。
  但第三天就传回了消息,她的丈夫不幸死在了土匪刀刃之下,同行的十岁的孩子也不幸遇难。
  那夫人当场晕了过去。醒来大哭了一场,便似乎平静了下来。
  但第二天丫鬟打开夫人房门时,一根白绫,一条人命。
  刚刚被收养的孩子就没了家。
  大概是医者仁心,附近村里有个年近花甲的老郎中听说了这事,颤颤巍巍地抱起这孩子,转头带回了家。
  那时小阮软似乎挺好养,老人家喂点羊奶给他,他也就心满意足了。
  老郎中很开心,决定了收养这个无父无母的娃,瞧着他软糯糯的可爱模样,并着他襁褓里的那块玉佩上刻的阮字,给他起了个名儿,阮软。这也是他乳名的由来。
  就这样过了几年,小阮软从襁褓里长大了,长得很是粉嫩可爱,笑起来还有两个深深的小酒窝,瞧着就招人稀罕。
  但他却不是个省心孩子。长得个小天使的好皮囊,却成天不干小天使干的事。今天偷了老李家的瓜,明天翻了孙寡妇的墙,后天放了老陈家的牛,大后天又弄哭了老杜家的闺女……
  每每被抓包,这个不过六七岁的小包子却能叉着腰狡辩,死活不认,于是就要请老郎中来赔笑赔钱,还总看人眼色。
  村里的人都说,这孩子是个讨债鬼。
  当然,事后阮软大魔王也难免被追着打,但最后一般都是老郎中气喘吁吁地放弃追赶,摆摆手叹息:“你这孩子哟……”。
  无关痛痒。
  就这样在老郎中家潇洒到了八岁,一场突如其来的病,让老郎中缠绵病榻。
  村里头很多人都过来看望。但不久后,所有人都无法为老郎中的病哀叹了。
  ……瘟疫。
  瘟疫是多么可怕的东西,相信村头那些个没读过书的小乞丐都懂。
  这个村子陷入了前所未有的恐慌。
  医者难自医,老郎中对自己的病无能为力,很快去了。
  村里也陆陆续续死人。
  阮软永远记得,那天突然有很多人围到他家院子里,远远的,捏着鼻子对他们的院子指指点点。
  他很茫然,然后看着那群熟悉的人捂着口鼻冲进来,一把火点燃了院子。
  熊熊火光冲天。
  映红了他的眼。
  老郎中的尸体还在他身后的屋子里。他也还在火海里。
  火灼伤了他的面颊,一片火辣辣的的疼。他的眼睛也刷地流下泪来。
  村里的老人看不下去,直叹“造孽哟”。隔壁院里的老李不忍心,竟不顾众人阻拦,冲进火海硬生生将已经懵了的他拽了出来,
  “他到底是个孩子啊。”老李抽抽鼻头,对乡亲们解释道。
  “什么孩子!明明是个煞星!”
  “烧死他!烧死他!”
  村里德高望重的老人家制止了大伙过激的行动,冲阮软指指远方,“这个村子容不下你了。”
  驱逐与流浪。
  阮软刚出生就被遗弃,两次被收养,都克死了人。
  他离开了这个村子,从此过上了浪迹天涯的生活。平时跟一群大乞丐一起在镇子上乞讨,饿了就去讨些剩菜剩饭或者是馊了的包子馒头,实在不行,很多人家养的大黄狗跟前的碗里头,也盛着食物呢。
  下雨了就往富裕人家的屋檐下躲,破庙里往往人满为患,他一个小孩子也抢不过。当然,如果人家的护卫赶人,他也只能一户一户换地方,直到找到安身之所。
  为什么没有遇见其他好心人收养他呢?
  遇见了,当然遇见了。
  那是一个老妇人,据说也是守寡多年,家里还立了牌坊,出了名的好心肠,之前还收留了好些个流浪儿呢。但这位好心的老人家身体不好,一身的病,竟没过几个月就撒手人寰,她没有子孙,微薄的家产被她收养的孩子瓜分了干净,哪里轮得到他一个小屁孩。最后他什么都没得到,被人赶了出去。
  他再次流浪,又日益孤僻,后来还有谁会主动招惹他。
  这般辗转了两年。
  阮软永远记得,他十岁那年的秦淮雨夜。
  那时是梅雨季节,黄梅雨,青池塘,蛙声绵。
  他靠在城墙角里,遥望着不知名的地方。
  秦淮秦淮,销金窟,温柔乡。
  但所有的才子佳人,莺声燕语都与他无关。所有风花雪月,温柔缠绵都与他无关。
  他只摸着瘪瘪的肚子,考虑着下一顿去哪里找食物。
  天突然又下起了雨,街道上所有人不约而同加快了脚步,他挣扎着想起身换个地方避雨,但连日未进食让他没了力气,重新跌入雨尘里。
  他捂脸,无声笑起来。
  轻轻的脚步声传来。
  他放下手,入目的是一双银白色的靴子。
  “你怎么在这里?不去避雨吗?”年轻男子弯下腰看他,笑得温柔。
  他一身锦衣华服一瞧就知道价值不菲,但整个人看起来十分亲和。换句话说,看起来像个吃多了没事干的富家公子。
  阮软轻轻摇头,他没心情耗费力气说废话。
  男子一顿,“你怎么了?饿了?不舒服?”
  阮软抿唇,还是选择了说话:“你……要做什么?”
  “哈?”
  阮软想起了他曾经在书院附近乞讨时听过的一句话,于是张嘴便道:“无事……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男子哈哈大笑,摆摆手,“我可没什么目的,你这小家伙防备心真重啊,你有什么值得我图的么?”
  阮软不说话了。
  “真是有意思的小东西。”男子摸摸下巴,“你要不要跟着我?”
  “有什么好处吗?”他话说得愈发有气无力。
  “我是散修,可以领着你踏入大道,长生不老。”
  “能吃饱么?”
  “……应该能。”男子摸摸鼻头,然后正了正脸色,肃然道:“你跟我回去,我保你衣食无忧。”
  “哟,咱们裴二公子也想找徒弟了呐。”
  梅雨湿润了泥土,朦胧了他的眼。
  乌金衣衫的女子在雨中走来,伴随着轻佻的话语,和微微挑起的眼角,停在他面前。
  ——长得真好,不过不能给我当饭吃。
  这是阮软饿晕过去的最后一个念头。
  他在一片云雾中醒来。
  微风轻动雾云开,日照峰巅香烛台。
  身侧飞湍瀑流,松云白鹤,萦青缭白,四望如一。
  他抬手,遮住大半张脸,也拭去了面上水雾。
  水珠从指尖砸在地上。
  视线也逐渐明朗。
  “诶,姓裴的,这小子醒了!”女子率先发现他睁开眼。
  裴姓男子立刻转头,然后哈哈一笑:“小子,你睡了两天一夜,可算醒了!”
  “……这是哪儿?”阮软抬脸看着两人,满面茫然。“这到底是哪里?”他茫然地环顾,似轻声询问,似喃喃自语。
  很美的地方,美到不真实。
  “这是方外。”揉揉他头发,衣衫华美的男子先往他嘴里塞了块馒头,乘着他鼓起腮帮子咽食物的时候,指给他看,“就是你们说的仙境。”
  高山寒树,飞湍激石,白鹿饮溪,土膏微润。清风拂面,也吹去了对岸苍然暮色下一番桃花开尽的乱花飞漠漠,花动一番春色。
  “夫诸,过来。”
  通体莹白的小鹿动作顿了顿,臀部扭了扭,接到又一声呼唤后,两只前蹄才不甘不愿地转了个方向,把头从溪水里抬起来,长鸣一声,撒欢般扑向主人。
  “又重了。”被扑倒的男子也不介意,笑眯眯地摸摸怀里小鹿的头,“又贪嘴,百十斤肉都喂不饱你。我才走了几天,嗯?”
  突然想起来什么,他抬头看着身边仍然坐在地上的阮软,挑眉一笑:“小家伙,你是过得多凄惨,啊?这脸,这身板,还是饿晕过去的,连我家夫诸都不如啧啧啧……啊!”
  阮软一口咬在他右臂。他连忙想摆脱这个熊孩子,但似乎顾忌这小家伙的身体,也没真敢用狠劲,而阮软便得寸进尺,等血腥味充斥了口腔,这才松了嘴。
  一旁的女子咯咯直笑:“裴回铮啊裴回铮,你也有今天!哈哈哈……”
  名为裴回铮的男子一边捂着血淋淋的伤口,一边更悄然施力按住了怀里蠢蠢欲动的小鹿,给了个警告的眼神,才作出咬牙切齿状:“你们两个都是没良心的……”
  “我怎么没良心了?都说医者仁心,我当然有良心。”女子挑眉,冲阮软勾了勾手,“小家伙,过来,我看看你恢复得怎么样了。”
  阮软一脸防备。
  “姜灵心你不看看我的伤么!”
  “你这皮糙肉厚的能有什么事!”姜灵心瞪他,却还是摸了一个小瓷瓶扔过去,才发现阮软根本没动,哼了一声,索性自己上前,“小家伙,你的亲人呢?”
  “亲人?”阮软面露迷茫。
  “就是你的爹娘呢?”
  “我是孤儿。”他回答。
  “嗯?孤儿?你……”惊疑不定的目光上下打量着眼前人,“你……这……”她瞟向裴回铮。
  后者摸摸夫诸的皮毛,头都不抬就咧嘴一笑:“孤儿就孤儿,小家伙,你跟着我,我让你顿顿吃饱,怎么样?”
  他眨眨眼,又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带着点纠结和怯意开口:“你……是仙人吗?”
  裴回铮“哈”了一声,显然把欲出口的话咽了下去,才笑眯眯地摸摸他的头,温度透过手掌传递到阮软的头顶,而耳畔响起的是温柔轻缓的语气:“我只是小有所成的散修。你愿意留下来,你会走得比我更远。”
  这是个很好的选择。不是傻子都知道怎样做更有利。
  阮软咬唇,盯着那只张着湿漉漉的大眼睛瞪他,显然颇有灵性的小白鹿,又看一眼裴回铮手上已经痊愈的伤,居然直接噗通跪下,重重给磕了三个头且沾了一头草屑之后,大声道:“从此我就算是你门下弟子了!”
  “好好好,徒儿你身体还没好全乎,快起来。”裴回铮松开夫诸,笑得见牙不见眼,丝毫不见芥蒂,然后才想起来一般开口询问:“对了,徒儿,你叫什么?”
  全程目瞪口呆的姜灵心:“……”
  阮软面不改色,抬手一擦头,却忍不住皱起包子脸,但也没有抱怨,只老老实实回答自己新出炉的师父道:“阮软,阮软的阮,阮软的软。”
  “……这谁给起的破名儿。”裴回铮装作没看见他的动作,只是露出一脸嫌弃,也懒得追问他话里提及的字,反正这名儿听起来就要不得,便道:“师兄说这一代弟子都是重字辈,阮软当做乳名还行,阮重软什么的就太不上台面了……嗯,我得想想……”
  姜灵心:“阮重重?都是叠字,还谐了虫虫的音,多好养活。”
  一大一小面无表情的看着他。
  裴回铮握住自家小徒弟的手,然后用阮软的手指了指阮软的脐下三寸位置,“带把的。”一顿,“男的!”那破名字还是省省吧。
  姜灵心抱胸,撇嘴。
  “起什么名字呢……”裴回铮摩挲着自己的下巴,思绪转了几转,依旧拿不定主意,“我那几个师侄都叫什么来着?……师兄门下的重明重华,启师弟门下的重光重耀……啧啧啧……”
  “重生如何?”姜灵心又忍不住插话:“这小家伙跟了你可不就是重生了……多好的名字。”
  “闭嘴吧你!”裴回铮哼了一声,突然想起了什么,眼睛一亮,“不过“生”倒是个好字……重笙!就叫阮重笙!”
  反复咀嚼了这名字几遍,觉得实在很有些意味在里头,于是欢欢喜喜的点头。然后阮软——哦,不对,是已经答应更名为阮重笙的他问裴回铮为什么取这么个风雅的名字。
  裴回铮:“风雅?……哦,只是她刚刚说起师兄,突然想起来我有个故友最爱笙乐,所以干脆让你叫笙了。”
  阮重笙:“……”
  “你还别不信。”裴回铮伸手在身上摸索了几下,却一无所获,皱皱眉头,又往自己腰间的布袋里摸,掏啊掏,先是拿出了一根笛子,又摸出了一把阮,终于掏出了一个……长得很像笙的东西。
  “这就是笙。”收到小徒弟疑惑的眼神,裴回铮抿唇,“我当初在师门的时候,师兄非要我通音律,但我实在不乐意,到头来也就勉强学会了点笙。”想起曾经的时光,他目光更柔和了几分,“这是师兄在我弱冠那年送给我的,虽然长得奇怪,却曾经是当年残损遗失的魔族至宝,未月笙。这还是师兄机缘巧合得来的,转头修改了好一番才送给了我。”
  姜灵心平静的看着他,平静地开口:“这么多年,你居然还留着。”
  “到底是个宝贝,留作纪念也好。师兄如今都当上掌门了,我们也回不去啦。”
  阮重笙问裴回铮,为什么他的师兄当上了掌门,他却浪迹天涯,居无定所。
  裴回铮摆摆手,说,其实他当年也是年轻气盛,才选择远离师门,当个无拘无束的散仙。
  姜灵心就在一遍,嗤笑着拆台:“你师父当真应了这名儿,回回傲骨铮铮,也是可怜真真。当年你厉师伯那样为他谋划,他还是带着一身伤离开蓬莱——如果不是我师父好心救他,如今的风流侠客,不过是马下香尘罢了。”
  裴回铮摸摸鼻子,“我是辜负了师兄……等等,姜灵心,你枉为医仙,怎么如此刻薄?!”
  “你的那点破事虽不稀罕,但我就能说上三百年,你信不信?”
  两个人吵吵闹闹,又岔开了话题。
  ——果然人的第一印象都是用来幻灭的。
  但阮重笙联想了一下,大概在心底推出了一个放荡不羁的弟子死倔着离开师门,多年后功成名就的故事。
  也不知其中有多少故事。
  这一年他九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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