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4节

  我知道我不可能对你做什么,当时不知道你究竟想要做什么,就跟着你把戏演下去。
  回国后我让人调查了你的身份,大概猜出你来的目的。”
  这下该轮到谭洛汐惊讶了,“所以一开始你就知道?”
  “小傻瓜,你真的以为你的戏演得那么好?还是说在你心中我真的有那么蠢。
  要真是这样的话,帝凰早就倒闭了,哪能等到你的出现。”
  谭洛汐羞得无地自容,亏得她还愧疚呢,其实人家早就知道了一切。
  “你,你明知道我是有心之人,你还留我在帝凰。”
  “起初你来的时候我并不喜欢你,这是实话,是太太留下了你,她也知道你的目标。
  当时我极力反对,太太说愿意相信你,就留了你下来。
  后来我慢慢喜欢上你,发现你其实真的很认真,也很勤奋。
  我相信你是一个商量的女孩,洛儿,知道我为什么从来不和你做到最后一步?”
  谭洛汐小脸红红的,“为什么?”
  “因为我怕你最后还是选择了攻击帝凰,那样的话我们就只能分开,所以我不想伤害你。”
  想着那几次的火热场景,原来他心中都是为了自己着想。
  谭洛汐此刻心情很复杂,没想到顾锦竟然这么相信她。
  还好她没有走偏,不然林均是真的要和自己分手的。
  “喂,你们是在秀恩爱吗?”谭晴的怒气也消失了很多,发现这两人对她毫无感觉,还谈论这样的话题。
  林均一把将谭洛汐拉入怀中,“以后你要是对她不满意可以打我,但是不能打她。”
  谭晴:“……”
  “她是我妹妹。”
  “她是我女人。”
  横在两人之间的考验终于通过,林均嘴角上扬,他就知道他没有看错人。
  “谭家的事情我很清楚,三年前我家太太和先生还没有结婚,是你父亲做错了事情让爷动怒,收购了高尔夫球场。
  价格是明码标价,没有让你们吃亏,是你父亲自己沉迷于赌博。
  如果你因为这件事而恨帝凰,想要和帝凰开战,我奉陪到底。”
  说着他牵起谭洛汐的手,“我们回家。”
  谭洛汐稀里糊涂的就跟着他离开了,都忘记了被晾在一边的谭晴。
  以至于被林均给拉上了车她才反应过来刚刚究竟发生了什么。
  “均哥哥,你,你真的不怪我?”
  “怪你还能带你回家?”林均给她系好安全带。
  回家,听到这个词语谭洛汐心情变得很好。
  “好,我们回家。”
  林均回家第一件事就是煮了鸡蛋给谭洛汐敷脸,“还疼不疼?”
  “早就不疼了,她毕竟是我姐姐,没太用力。”
  “还说不用力,当时你脸都红了,你怎么那么傻,她打你就站着让她打?”
  “均哥哥,其实我姐姐很不容易的,这几年谭家一天不如一天,爸爸卷款而逃,留下一堆烂摊子。
  姐姐一边要照顾妈妈,一边勉强撑起这个公司,为了我们,她连她的初恋都分手了。
  姐姐不能去怪爸爸,就找到帝凰当成发泄口,把所有过错都归咎在了帝凰身上。
  我不想看姐姐那么辛苦,所以我才会主动回来帮她分担,说对你使用美人计,哪知道你早就知道了。”
  提到这里谭洛汐很不好意思,亏她还以为自己表现很好呢。
  “洛儿,还好你过关了,其实我也害怕你会真的做出对帝凰不利的事情,那样我们就是真的没有机会了。”
  “均哥哥,其实我晚上睡得一点都不好,我老是做噩梦,现在说开了就好了,希望姐姐也能想通。”
  “你姐姐比你聪明,给她一点时间她会看清楚一切的,时间不早了,回去休息吧,明天是我们第一次约会,不许迟到。”
  潭洛汐被他一本正经的语气逗笑,“知道的人以为我们是约会,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来面试。”
  “晚安,洛儿。”
  谭洛汐躺在床上松了口气,回家发现她的手机上多了一条姐姐的信息。
  “他对你好吗?”
  “姐姐,他对我很好,真的很好。”
  “好就行,女孩子还是留个心眼,别随随便便就将自己交出去,到时候他不要你了,哭都没地方哭。”
  谭晴就是一个嘴硬心软的人,谭洛汐已经可以看出她对自己的在意了。
  “姐,你不怪我了?”
  “哼,女大不中留,留也留不住。”
  “姐,你放心吧,他人真的很好,太太对我也好,我没有受委屈,你也不要怪司总了,真不是他的错。”
  “还没出嫁就胳膊肘往外拐了,周末回家看看妈,妈很想你。”
  “好,我后天回来,明天我要去约会,我们第一次约会呢。”
  谭晴隔着屏幕都能感觉到她的喜悦,无奈的勾起一笑。
  “记得好好打扮,别丢脸。”
  第571章 分手费
  天刚刚大亮谭洛汐就精神抖擞的从睡梦中醒来,笑着醒来也是一种幸福吧。
  想到今天的约会她显得有些紧张,这可是她和林均的第一次正式约会。
  破天荒的她早起洗澡的时候敷了一张面膜,姐姐老说她不够精致,今天她必须要好好打扮一下。
  裹着浴袍站在衣柜面前,衣柜里一共也没几件衣服,她只好将昨天买的裙子一条条拿出来试。
  这些全是按照她平时喜欢的风格买的,似乎都不太适合作为约会的穿着。
  烦死了,她的衣橱里面怎么没有一件有女人味的衣服?
  男人应该都会喜欢有女人味的人吧?就像是詹啸,哪怕他并不喜欢郑欣,后来不也收了郑欣么?
  想着在国外的时候,自己万年不变素颜和平底,郑欣是那种不管在任何时间都能比别人早起半小时化妆的人。
  除了体育课,去哪里她都要穿着高跟鞋,为了在别人面前展现出她漂亮的一面,她需要比其她人曾受更多的痛苦。
  谭洛汐拿出了她那一双很少穿的高跟鞋,最后选择了一条红色的碎花连衣裙。
  不爱美甲的她涂了一层红色的指甲油,打上粉底,描上眉毛,勾勒黑色眼线,还抹了一点腮红。
  放下平时扎好的头发,长发柔软的披散在脑后。
  这样一打扮,她漂亮得像是一个瓷娃娃,大眼睛,小嘴巴,衣服虽然不性感却透着青春和靓丽。
  门铃响起,她心中一紧,他来接自己了。
  打开门,林均端着一份意大利面站在门口,他见过谭洛汐衣衫不整的样子,唯独没有见过她这个样子。
  很惊艳的感觉。
  “好,好看吗?你给我买的裙子。”谭洛汐也有些不自然。
  总觉得她的裙子是不是太短,她的高跟鞋太高,她的眼线太妖。
  “很好看。”林均端着意大利面进屋,擦肩而过的时候他补充了一句,“我说的是你。”
  不是裙子,而是你好看。
  这男人说起情话来都不打草稿的吗?
  “愣着干什么,过来吃早餐,我约了人,九点见面。”
  谭洛汐睁着大眼睛看他,“不是说我们约会吗,你还约了谁?”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快吃。”
  谭洛汐总觉得好像有什么惊喜似的,为了早点能看到他,她很快就吃完了,还有些意犹未尽,他的手艺真的不错。
  “等我去补一下口红我们就出门。”
  “我帮你补。”林均从她手中拿过口红,托起她的小下巴认真的描绘着她嘴唇的轮廓。
  其实谭洛汐的唇很漂亮,尤其是笑起来很好看,只要稍微有一点弧度都是带着笑意,给人很舒服的感觉。
  谭洛汐呼吸凝固,像是木偶人一样一动不动,对上林均认真的双瞳,这样的表情她只在他工作的时候才能看到。
  很帅,也很有魅力。
  “好了,你看看还有没有什么要补的?”
  谭洛汐照照镜子,涂得很均匀,几乎没有超出来一点。
  他有一双很巧的手,“要不是知道你之前没有女朋友,我都要以为你是经常给别人化才练就了这样的技术。”
  “也不是什么复杂的事情,走吧。”
  林均走了几步才发现她今天的步子比较慢,应该是穿了高跟鞋的缘故。
  他停下脚步,主动将手伸给了她,谭洛汐挽住他的胳膊。
  车子在车水马龙的街道行驶着,谭洛汐的嘴角一直微微上扬。
  “你喜欢什么颜色?”
  “唔,我没有特别喜欢和特别讨厌的颜色,怎么突然问这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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