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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29)

  时间紧急,来不及做陷阱,薛知景只带着大家将一帮海盗捆了,堵着嘴,全塞到他们茅草屋的主屋里面。
  然后她将海盗们的武器分发给奴隶们,又让大家用茅草房里面的各种破布条将脸蒙上,乍看上去,不知底细的话,一大群拿着武器的人还是颇有威慑力的。
  在草丛里埋伏着,见着那大船停留在海上,一帮人换小船上岸。
  有一个灰衣的女子,站在船头,像是领头人。
  他们下小船的时候薛知景数了一下,不到十人,武器不过两三把。
  自己这边虽然是一群没有什么训练的乌合之众,但也有一百多人,还是有胜算的。
  领头的灰衣女子似乎因为岛上有些安静而蹙了蹙眉,但也没有停留,直奔茅草屋而去。
  当他们进入茅草屋之后,薛知景招呼人将茅草屋团团围住,当灰衣女子一行人见着里面一群还在哗哗流血的海盗时,顿时知道不好,出来的时候,却已经落入到了包围圈当中。
  一帮人手里拿着武器,蒙着面,目光冷冷地看着他们,还真有点吓人。
  你们是什么人?灰衣女子的目光中闪过一丝慌乱,似乎也拿不准薛知景这边是做什么,看起来比海盗还像海盗。
  第44章 再见烈歌
  才从船上下来,又被塞到了船上,当做了要被贩卖的奴隶,灰衣女子更是会合理利用资源,没有将他们这帮人塞在船舱底部,而是让他们当起了力工,船上的什么活儿都让他们干。
  她也有自己的一个大本营,也是一座岛,不过条件恶劣,惊涛拍浪,居住的地方都是山洞。
  薛知景观察了一下,这个姐们似乎武力值很高,脑子也很好用,更重要的是为人狠辣,手里的那帮男人都被她治得服服帖帖的,倒是让人佩服。
  本来灰衣女子是想将他们贩卖到占城的,跟一开始想将他们卖去的路线一致。不过后来灰衣女子改主意了,要将他们卖到辽国去,说是占城太穷,就能换点粮食,卖去辽国换铁器更有价值。
  南方大海行船最重季风,冬天刮北风,适合开船往南,夏天刮南风,适合开船往北。所以要去辽国得等待第二年三月开始的南风,薛知景等人就变成了灰衣女子这帮海盗的临时奴隶。
  茫茫大海,真是跑也跑不掉。
  慢慢的,薛知景听见海盗们管灰衣女子叫赵老大,她有一回还问她叫什么名字,赵老大倒是大大方方地告诉她,她叫赵梧桐,还挺文雅一名字。
  不过薛知景挺后悔自己主动去招惹这个赵梧桐,她真的特别流氓,长得倒是正正经经的,这不之前还骗过了薛知景。她看起来不到三十岁的样子,若是看长相,真看不出来是海盗,但她有些恶趣味,总会让薛知景到自己身边调戏着玩,简直像将薛知景当成了自己养的宠物狗。
  来,小家伙,过来给我捏腿~
  来,小家伙,喂我喝茶~
  来,小家伙,陪我午睡~
  一开始,薛知景到是觉得忍忍就完事了,认她调戏调戏,指不定之后还会放了自己。不过后来薛知景发现,这个流氓好像就是比较喜欢调戏,但目光深处对她并没有什么更多的欲望。
  薛知景知道,就算自己答应她的一些要求,她也不会放自己走的,在她眼里,根本就没有什么规则,也不想要自己能带给她的利益。对她而言,自己就是一个现在可以逗弄的小狗,明天可以卖钱的奴隶。
  可能对于她这样在刀口上舔血的海盗来说,只有现在抓在手里的才是自己的,未来的期许,那是什么?
  时间久了,薛知景也不耐烦了,每每对她横眉冷对,她到也不恼,感觉像是跟薛知景的情趣,让薛知景简直天天盼着她把自己卖到东北去。
  三月到来,吹起了南风,赵梧桐便将他们这帮要售卖的奴隶装船,顺着季风北去。
  她真如她自己所言,既是商人,也是海盗。
  船底装了很多的货物,有的是她从南洋买来的,有的是抢来的,然后船舶停靠在广州、泉州、明州这样的地方进行售卖。
  每次停靠,奴隶们都被关在船舱底部,倒是一点都不让见人,连逃跑的机会都没有。薛知景猜测她估计走的都是走私的路径,不然市舶司收税,是一定要将整个船上的货物都查一遍的,怎么可能看不见他们这些要被卖的奴隶。
  从长江口的明州出发时,就又装上了大量的丝绸、茶叶、书籍,准备和他们这些奴隶一起卖到东北去,估计停泊的是辽东半岛的什么港口。
  快到地方的时候,赵梧桐又来调戏了薛知景一番,还说什么,你要是答应做我老婆,我就不卖了你,怎么样?我这个提议如何?
  不怎么样~
  薛知景的语气还是很冷,不过赵梧桐却哈哈大笑起来,她把玩着薛知景那把刻着烈字的匕首,说道,这把匕首是辽国产的吧,看来你这个宫廷女官挺有本事。
  说完,她嘲讽地笑了笑,性格倒是挺刚,不过我告诉你,辽国可跟大成不一样,东北那边辽国控制下的室韦部落,还饮毛茹血呢,我都不知道你们这些奴隶到了那里会有什么样的遭遇。哈哈,如果有一天你从那边逃出来,我们再见面,我倒是真有兴趣,再正式追求你。
  其实我是真的很想知道,你到底是真的无聊了,还是就是把我当一个玩具?被关在船上几个月,薛知景此时再面对赵梧桐的时候,并不如她往常那样,以妥帖和文雅相对,还学了些赵梧桐的说话语气与神态。
  赵梧桐倒是一点都不介意,还哈哈笑着说,茫茫大海,如此无聊,你这么可爱,正好可以解闷。
  我自认并不是可爱那款的。
  你的可爱在于,明明根本就不敌,却还是能想到一些稀奇古怪的招数来对付人。
  薛知景的脸有些绿,哪里不知道她说的是他们第一次见面时,她带着一帮乌合之众充大头,结果一百多人被他们不到十个人给捆了的事情。
  真是往事只堪哀啊。
  东北春雪消融,薛知景他们被卖过去的时候正好是春耕时节,他们便被当作了耕地的奴隶。
  薛知景深深地怀疑是不是这个辽国东部的室韦部落可能还不知道如何种地,所以才要走私他们这些大成的人来种地。
  前后两世,薛知景都没有种过地,这一回,可真是体验了。
  种地可以说是薛知景前后两世做过的最辛苦的事情。
  这边没有牛可以拉犁,犁是靠人踩的,要平整地面,碎裂草根,然后洒上种子,挑水浇灌。一整天,腰部都在承受着巨大的压力。更别提插秧的时节,那腰简直有一种要断了的感觉。怪不得从事农业的人,多有年纪大了之后腰弯得直不起来的。
  每一天薛知景都在寻找机会逃跑,但是他们每个奴隶都被捆住了脚,除了种地,就是回去他们居住的茅草屋里面被关着,日日夜夜都有室韦人在看着,没有一丁点逃跑的机会。
  更关键的是,室韦人的语言跟汉语完全不一样,根本就听不懂,薛知景连发挥一点智慧的机会都没有。几个月下来,她也就听懂了来去吃之类的简单词汇,毕竟,看着他们的人,往往也就会说这些词而已。
  到了春末夏初的时候,事情似乎有了转机,有大量的契丹人骑马过来,不知道做了什么说了什么,室韦人就开始赶着他们这些奴隶,一路往北走。
  为了让他们快点,给他们坐上了马车,就是那种几匹马拉着一个大笼子一样的车,笼子里面挤上十几个人。
  虽然说是辽阔的草原地带,但是坐在这样的车上也不是什么美好的体验,又颠又晕,人挤着人,各种味道充斥着。
  这个时候才知道人类的适应性有多强,去年的秋天,薛知景还是一个衣着华丽,养尊处优的钦差女官呢,然后便被人药晕了送上前往南洋的奴隶船,接着又被海盗抢到了海上,跟着又从大胡子海盗手里去到了海盗头子赵梧桐的手里,然后便被卖到了东北当种地的农民,现在又被当成待宰的猪一样一车车拉着往更北方走。
  什么形象,什么高质量的生活,现在她还能活着,薛知景已经觉得自己特别了不起了。
  我的生命力真强。
  他们从东北的平原越过了山区,去到了蒙古大草原,然后又进入到了茂盛的林区,经过了快两个月的路途,最终去到了一个大湖的边缘。
  湖边布满了无数的帐篷,到处都是人走来走去。
  这一大群的奴隶被关在了离湖区有点远的一个小院子里,院子里有一圈半永久式的木屋。
  这片区域应该是高纬度地区了,树木高耸入云,看起来属于亚寒带针叶林区域。
  西伯利亚吗?西伯利亚最大的湖是贝加尔湖,也就是这个时代称呼的北海,是这里吗?
  第二天,他们这些奴隶被便拆分打散分到了不同的契丹贵族那里,去的时候还给他们洗刷了一遍,水真是凉透了,但洗了澡之后,薛知景白嫩的底子终于透了出来,安排奴隶的大婶便看中了她,让她到帐篷里伺候一个贵族家的女儿。
  万幸,契丹的贵族是说汉语的,她终于可以听懂他们的话了。
  这里果然是北海,是辽国高层夏季的驻地。
  她要伺候的小女孩是辽国宗室,名为萧铃儿,才7、8岁,长得白嫩可爱,正是开始认字的时候,她不但要学习契丹文字,更要学习汉字。
  这个时代中原文化极为强盛,几乎所有的文章典籍都是用汉字书写而成的,要学习的话,务必得要学习汉语才能理解。
  时间久了薛知景也了解到,契丹文字还是一个不太成熟的文字,应该跟契丹语言本身不够丰富有关系,毕竟一个民族的语言跟这个民族的日常生活有关系,契丹族游牧渔猎,能使用到的词汇是远远少于中原地区的。如果要将汉语的文章典籍翻译成契丹文字的话,会缺少很多的词汇,有的意思也不会准。
  萧铃儿是个呆萌可爱的孩子,她认字有点慢,但为人很单纯,一点也不骄纵,不认识的字总是一遍又一遍地写。可惜她的老师要教的学生太多了,她又是个不善言辞不会争抢的,总是被老师忽略。
  就这样,慢慢的,薛知景开始教她口语,帮她学习认字,甚至给她讲解那些书籍的内容。若说比起这个时代的文学大师,薛知景要靠边站的话,教一个刚刚启蒙的孩子,薛知景的学识还是绰绰有余的。
  没几天,薛知景便从一个伺候洗脚的奴隶晋升为教小女孩认字的女奴了,阶级地位,嗯,有所提升。
  目前薛知景的计划是,先在这里待着,到了冬季,辽国高层就要集体迁徙到南方的沙土区域去窝冬,那边已经临近两国的边境,到时想办法逃跑成功的机率就比较高了。
  不然让她从遥远的西伯利亚直接逃跑回中原,薛知景不太相信自己能办到。
  因为跟萧铃儿越加亲近,去参加宴会的时候萧铃儿表示一定要带着她,还一定要她照顾她吃喝。
  薛知景在知道萧铃儿是辽国宗室之后其实都很小心翼翼,特别担心自己会碰见萧烈歌,上一次她骗了萧烈歌,若是被萧烈歌抓住,还不知道对方会怎么对付自己呢。
  上一次还能靠着欺骗人家的感情偷得一点空间和机会,她不相信对方会给自己这样的第二次机会。
  可惜,世界上的事情,总是怕什么来什么。
  萧铃儿似乎很喜欢萧烈歌,见面就扑到了人家的怀里,甜甜地叫起了姑姑。
  薛知景试图躲在别人的后面,更是低着头怕萧烈歌见着她的脸,却不知这样反而更引起了萧烈歌的注意。
  萧烈歌照看自己家的后辈,自然是要连她身边的人也要仔细甄别的,薛知景她可从未见过,又如此鬼祟。
  萧烈歌抬了抬下巴,她身边的女奴便过去将薛知景拉了过来。
  此时离两人上次见面,已经过去快两年了,薛知景也长了两岁,如今也十六了,身高也增了不少,这半年漂泊困苦的奴隶生活更让她的脸上添上了些沧桑。
  但是萧烈歌却还是第一时间从薛知景的眼睛中,认出了她。
  就是她,这个倔强的小奴隶。
  第45章 未来不妙
  薛知景不确定萧烈歌是否认出了自己,可是她见着萧烈歌眼中一闪而过的精光,便心里咯噔了一下,看来是认出来了。
  真是奇了,她自己在水盆里看自己的脸,都觉得跟以前变化很大,萧烈歌是如何看出来的?
  萧烈歌没说话,嘴角噙着一抹笑,抱着她的侄女儿萧铃儿,柔声问道,铃儿,你什么时候换的新女奴?
  萧铃儿慢慢悠悠地用她带着口音的汉语说道,是室韦部落前段时间进献过来的,她叫小景,是个汉人,说是从大成那边从海路贩卖过来的。姑姑,她可聪明了,我的老师教我的功课,平常都是她在帮我学习,她能认可多的字了,一本书都能认。
  哦,是嘛?萧烈歌虽然是在对着萧铃儿说话,但目光却一直是落在底下站着的薛知景身上。
  薛知景沉默地低着头,她的心情有些沉重,两年未见了,她不知道此时的萧烈歌会怎么对她。
  应该是要报复的吧,那么一个骄傲的公主,被自己欺骗了,以她暴烈的性格,是绝对咽不下这口气的吧。
  未来似乎有些不妙啊。
  是啊!萧铃儿是真的很喜欢薛知景,一个温柔、文雅又长得漂漂亮亮的姐姐教她认字,就算知道对方是奴隶,也会投入感情的呀。
  萧铃儿家里人多,父亲有好多个妻子,也有好多个孩子,她既不是最年长的也不是最年幼的,更不是最聪明漂亮的,所以在家中是比较边缘化的一个孩子。
  虽然她脑子慢了些,但不代表她感受不到别人对她的好赖。
  萧烈歌是她的堂堂堂堂姑姑,某一年见她小小的一个人儿独自坐着吃东西,乖乖巧巧的,便拉着她一块坐,这才熟悉了下来。
  姑姑这样对她好的长辈她自然亲近,而薛知景这样不一样的人她也喜欢。她能感受到薛知景对待她,像是对待一个朋友,而不是奴隶小心翼翼地对待自己的主人。这样的感觉让她喜欢,更别提薛知景懂那么多的东西,她甚至觉得,就算是要薛知景给她摘天上的星星,薛知景也能给她弄下来。
  所以萧铃儿对薛知景不停地夸赞着,她可聪明了,是我见过的最聪明的人,什么都懂,那天晚上打雷,我害怕了,她告诉我,看见闪电之后让我再数着数,一直数到打雷的声音传过来,就能知道雷公离我有多远了。那天我数了10个数,她说雷公啊,离我有6里远呢,让我不要怕~
  薛知景一阵冷汗,为什么要哄孩子这样的事情,听起来自己像是个走神秘主义的巫婆一样。
  自从中学她学了光速和声速之后,她每次都爱玩这个游戏,看见闪电便数秒数计算打雷的区域离自己有多远。光的传播速度很快,对于地球上的人来说等同于无限,声音的传播速度是340米每秒,所以只要数你看见了闪电到听到了声音之后的时间,就能大概算出雷电离你的距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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