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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六章 安危之主

  经济学家们,能用各种复杂的数学工具去建立模型,然后准确的预计物价变化的规律,而后可以因此制定最合理市价。
  李孟羲不是经济学家,他数学也并不多好,凭空干算,他无此能力。
  只有靠慢慢收集数据了,派人下去各处收集军粮征收之后当地的情况,然后以此调整军粮征收的价格。
  最好的情形是,大军每过,当地百姓因为卖给大军粮食,卖了很多钱,大军过后,百姓们用卖粮的钱,去稍远的地方去买回同样的粮,还剩下不少的钱。
  因为卖军粮,百姓因此小赚一笔,那么可以预料,下次大军再过,百姓都追着卖粮,这不就是百姓赢粮景从?呵,这叫经济调控手段下的赢粮景从。
  而且,利益对人的驱动力是巨大的,只要卖粮有利可图,消息很快传遍十里八乡,不用专门再派人去乡里催粮了,百姓自己就会打听大军啥时候路过。
  相比派大量人力挨家挨户的去强征军粮,可以省很多人手,也有效率的多。
  除了在价钱方面,照拂当地百姓。
  官府也可出(喵)台政策,比如给征粮地免去一部分赋税,等等。
  还有除去经济调控手段以外,还可用行政手段去引导。
  古代消息传递速度很慢,隔个山,山那边打仗打十几天了这边才知道。
  因为消息不便,把粮食送到边境,转手卖掉就能获利,可很可能,很多百姓都不知道这个消息。
  官府可以加以引导,张榜相告也好,带头组建卖粮队也好,都行。
  于是,在经济调控和行政调控的两下加持之下,由边境地区,和次边境地区,就形成了一套健康的贸易体系。
  边境区的人屯粮,把粮卖给路过的大军,得到了钱之后,再从次边境地区买粮。
  而次边境地区,可从再次边境地区买粮。
  军队征粮,是急切之间,而区域之间粮食的流动,可缓缓进行。
  从未独自领兵的李孟羲,在深思兵法之后,再加上自己的思考和理解,于是他知道该怎么最有效率的征粮了。
  只要财政状况好,只有钱够,筹集军粮会很简单。
  【力屈中原、内虚于家,百姓之费,十去其七;公家之费,破军罢马,甲胄矢弩,戟楯蔽橹,丘牛大车,十去其六。故智将务食于敌,食敌一钟,当吾二十钟;
  杆一石,当吾二十石。】
  中原,在春秋时的语境,应该代指中原战场。
  即,这段话的意思是,在战场上,军力耗尽,在国内财源枯竭,百姓私家财产损耗十分之七。公家的财产,由于车辆破损,马匹疲惫,盔甲、弓箭、矛戟、盾牌、牛车的损失,而耗去十分之六。所以明智的将军,一定要在敌国解决粮草,从敌国搞到一钟的粮食,就相当于从本国启运时的二十钟,在当地取得饲料一石,相当于从本国启运时的二十石。
  此段兵法,李孟羲有很多具体的数据。
  按古代行文习惯,喜欢用约词,比如三五百,十之七八,这种不怎么精确的数量词。
  然而结合上下文,李孟羲认为,
  《孙子》中所述,【百姓之费,十去其七】,大概不是约词,而是一个精确的数值。
  孙武一生,历战无数,一战打没一年赋税的六七成,大概春秋时的常态。
  也就是说,打起仗来,一年百分之七十的gdp都被用于军事了。
  春秋时,一战耗尽国财六七成。
  春秋时和汉末相比较,生产力有一定进步,但进步不了多少。
  相较于春秋时期,战场上最大的变革有两点,一是铁质兵器取代了青铜兵器,二是骑兵淘汰了战车。
  汉末战争烈度比春秋时更大,对物资和人力的消耗也更为严重,但严重不了太多。
  故,根据孙子兵法中记载的数据,根据春秋时期的战争消耗来算,李孟羲认为,一场仗,至少要消耗国家五成粮赋。
  而要是大战,一战耗空数年积累,也不是不可能。
  【故杀敌者,怒也;取敌之利者,货也。车战得车十乘以上,赏其先得者,而更其旌旗。车杂而乘之,卒善而养之,是谓胜敌而益强。
  故兵贵胜,不贵久。
  故知兵之将,民之司命。国家安危之主也。】
  意为,要使军队勇敢杀敌,就要善于激励部队;要使军队勇于夺取敌人的物资,就要善于奖赏士兵。因此,在车战中,凡缴获战车十辆以上的,就奖励首先夺得战车的人,并且把车上的旗帜换成自己的旗帜,派出自己的士兵夹杂乘坐;对俘虏的兵卒要优待和供养他们。这就是所谓战胜敌人而使自己强大的道理。
  兴兵打仗,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因此用兵作战最贵速胜,不宜久拖。
  真正懂得用兵之道、深知用兵利害的将领,掌握着民众的生死,主宰着国家的安危。
  《孙子》,第二【作战】篇结尾,涉及到李孟羲很熟悉激赏之法。
  李孟羲现在义军中行使的激赏之法,用于木匠营和民夫之中,收效良好。
  但能用于民夫中的激赏之法,并不太适用于战兵之中。
  对于缴获物资的安排,孙武按谁缴获的归谁所有,古典时代,这种分配方法很普遍,操作起来也很简单。
  但李孟羲于此又有了不同看法,古典时代,大多谁缴获的就是自己的,可李孟羲清楚的记得,革命军队的军纪是,打仗听指挥,一切缴获要归公。
  两种分配方法,一个是把缴获分给士兵,一个是士兵不得私藏缴获,统一分配。
  李孟羲细思两种缴获分配方案,认为还是统一分配的好。
  若让士兵缴获到的东西归其自己所有,那士兵正打着仗呢,敌军钱袋掉了,于是就慌着捡钱去了,影响杀敌。
  再者,容易发生为挣钱战利品大打出手的事情。
  若是破城之后,士兵杀入城中,既然规定了缴获归士兵个人所有,那么士兵入城,就难免有人去抢劫百姓。
  破城之后,允许士兵进城大掠三日,这在古典军队是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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