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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面便利店_分卷阅读_11

  可惜,丧尸晶核再好,对他也没有半分用处。
  他不是科学家,对研究这些东西不感兴趣,而且他自身也没有异能,身体构造和异世界的人类也不一样,根本用不了丧尸晶核。
  至今为止,除了能见识到形形色色的人,便利店没有给他带来其他的好处。或许黄金、晶核等物品都是值钱的东西,拿出去就能换取很多钱,而且运作好了能成为人上之人也说不定,但是他本身对物质的要求不高,能够养活自己就行了,所以冒着被有心人盯上的危险去搞这些,实在是太不合算了。
  活着就很不容易了,何苦为了争名夺利减少自己享受生活的时间?
  因此,路鹿没指望用便利店赚大钱,他只希望便利店不要亏本,不影响他的正常生活就行了。
  抱着一丝歉意,路鹿还是说出了老早就订好的店规:“抱歉,每次每名客人只能购买三件商品,多余的不能购买和带出。”
  “为什么?便利店不是希望客人越买越多才好吗?”
  “因为我穷。”
  穷?赵雪被这个理由惊到了,但她仔细一想就明白了原因,他们世界的货币在这个世界不通用,如果这个世界的人没有异能就不能使用丧尸晶核,那么尽管丧尸晶核在他们的位面很珍贵,只要在这个世界用不了,就一文不值。
  赵雪明白了缘由,就把晶核收了回去,她在口袋里摸了一会,最后摸出了一只钻石戒指,这是她在清扫珠宝店的时候捡的。
  在末世位面,金银的价值已经越来越低了,尤其是钻石,已经低贱到连石头都不如的境地了。在基地里唯一的硬通货是丧尸晶核和食物,也因此,她去的那家珠宝店还没被抢光,大堆大堆的银饰和钻石饰品被丢弃在那里,只有最值钱的首饰才被拾荒者挑走。
  现在普通的钻石戒指连一口杂粮饼都换不到,自然没有人会把没用的东西捡回去。
  在末世呆久了,刚把钻石戒指拿出来的时候赵雪还有些懊恼,觉得自己怎么把这么不值钱的‘垃圾’给掏出来了,但是她很快就想起来这是一个和平的位面,说不定在这个世界钻石和他们那儿一样值钱呢?
  于是赵雪问道:“小哥,你们这个世界的钻石值钱吗?”
  “很值钱。”
  赵雪大喜:“那好,你把这只钻石戒指拿去,它应该能抵过这堆东西的钱了。”
  赵雪猜测的没错,她拿出的钻戒正好有一克拉大,在路鹿这边的世界这种钻戒最便宜也要五万元,而且这个钻戒做工很好,拿到商品里卖没有十万是拿不下的。
  路鹿承认,即使这个钻戒拿到当铺里卖也能轻松得到两万块钱,但他还是拒绝了赵雪的请求。
  “不行,我不会把这些金银丢到金店去买的,只会把它们压箱底积灰。”
  “胆小鬼,你只要卖出去就能小赚一笔了,有什么不敢的。”
  “不卖,加上你吃的罐头和酒,你只能带走你开封的香烟。”路鹿坚决地道。
  第十一章
  赵雪费了好一番力气,也没让路鹿松口。无奈,她只能带着裤兜里的香烟,遗憾地离开了便利店。
  尽管没有买到想要的东西,临走的时候赵雪还是把钻石戒指留下了,这东西在他们那里不值钱,几乎和石头一个价,所以她留下也不心疼,就当是和路鹿结个善缘了。
  一脚踏到门垫上,当赵雪再次睁开眼时,看到的就是自己的世界了。
  她环顾了四周,自己正好站在原来消失的地上,她的前方就是她原本想要清扫的便利店了。
  赵雪推开便利店的门,里面尽是一派荒芜的景象,这让赵雪有种诡异的归属感,对嘛,这样才是她的世界嘛。
  这样破破烂烂的景象才是他们世界应该有的画风。
  便利店的门原本锁着,但是里面的食物却一丝也不剩,应该是便利店的店长在逃跑的时候把食物全都带走了。
  赵雪走到冰柜前,冰柜里面的雪糕都化成了一滩水,显然断电之后它们不能继续维持在冰冻的状态了。
  赵雪抱着试探的心态开了一包雪糕,结果被淅淅沥沥地雪糕水淋了一手。
  她仔细嗅了嗅,发现雪糕水发出了一股恶臭味,应该是变质不能喝了。
  自从末世降临后,赵雪就再也没有吃过雪糕了,然而再怎么惋惜,她也不敢尝试喝变质的雪糕水。
  末世的药物甚至比食物还金贵,如果她喝了雪糕水染上了病,她的小命就会因为贪嘴交代在这儿了。
  扔掉拆封的雪糕纸,赵雪暗暗决定下次去便利店的时候一定要买只雪糕吃。
  雪糕、饮料、零食……这些东西在末世前她从来没在意过,直到末世来临之后她才知道了它们的可贵之处,然而,这时候去珍惜这些微小的幸福已经来不及了。
  离开盛放雪糕的冰柜,赵雪开始进行她的清扫工作,她把便利店的每个角落都看过,最后从杂物间里拉出一只丧尸用火烧掉,接着扣上了便利店的门,朝约定好的集合点走去。
  在前往集合点的路上,赵雪已经想好了,她要把从便利店得到的香烟分给她的队友。
  至于理由,就说在便利店捡到的就好了,在末世经常会有幸运的人在边边角角找到没被人拿走的好东西,她发现一盒香烟并不奇怪。
  不同位面的时间流逝不同,赵雪那里还似乎白天,便利店的外面俨然已是墨色的黑夜了。
  在赵雪离开后,路鹿又陆续见到了几位前来购物的客人,都长得奇形怪状的,和人类的形象一点也不搭边,但是好在能沟通,所以交易也就勉强进行下去了。
  时间过的很快,转眼又到了十点半,此时路鹿已经放弃了把宋程赶回家休息的举动,任由他愿意读到几点就读到几点。
  路鹿曾经借宋程的书看过,和很多古装剧演的一样,宣纸做的书,书上写满了竖排的文字,还有一股淡淡的墨香味,十分好闻。
  宋程的书大多是四书五经,纸面由一曲清秀的小楷组成,路鹿看过宋程的字迹,就猜测这些书都是宋程自己抄的。
  比起用银子买书,自己动手抄书还能便宜一些。
  出于对古代文化的好奇,路鹿经过宋程的同意,拿起一本《周易》翻了两页。虽然《周易》尽是繁体字,但路鹿半蒙半猜也能看懂一点,只是翻完两页后他开始无比怀疑自己的智商,书里的字他大都认识,可是连起来他就看不懂这书讲的到底是什么了。
  放下让人头晕眼花的《周易》,路鹿不禁对宋程有了钦佩之情,能看懂如此复杂的书,学的还如此努力,宋程应该也是古代的学霸了吧。
  古代的录取率低,科举的难度比现代考985,211学校都难,更别说宋程家境贫苦,连寒门都算不上,在这种恶劣的条件下想要科举成功,那就真是努力和运气缺一不可了。
  “咕噜咕噜~咕噜咕噜~”
  在路鹿准备休息的时候,便利店里突然出现了这样的声音,他下意识的向宋程看去,只见宋程痛苦捂着肚子,眉毛都拧成一块了,却仍然在坚持读书,口中念念有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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