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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门长孙逃荒记 第25节

  第七十五章 合作
  “琉璃?”坐在上首的郑坤眉头轻轻一皱, 在听到管家禀报上来,有个年轻人拿着方家的名帖,找到府上, 说是要和他谈一笔生意的时候, 郑坤是觉得有些荒谬的,他身为衡池郡郡守,乃是郡城中官职最高之人, 向来都只有底下的人变着法儿地巴结他的份儿, 何曾有人如此大大咧咧地来找他谈商贾之事?
  若不是念在方家在衡池郡还算有几分地位,他几乎下意识地便要命人将那人轰出去,不过,仔细想了想, 前两年衡池郡冬季发生雪灾的时候, 方家虽为商户,却能挺身而出,主动放粮赈灾,倒也配得上“仁义”二字了,这件事情他一直在心里面记着呢, 此番倒是不好不给方家面子。
  不过, 郑坤也早已打定主意了,他能够抽出这么一小会儿功夫,见上对方一面就已经相当不错了, 至于更多的, 饶是那小子再是说得天花乱坠,也休想让他改了主意, 这点打算在看到被管家带路领进来的所谓“年轻人”的时候更是达到了顶峰。
  什么年轻人?这就是个半大少年吧!该不会是方家哪一房的孩子不懂事、偷了家里的名帖这才找上门的吧?郑坤心里猜疑不断, 面上却是未曾显露出分毫不悦之色, 反而很是亲切友好。
  不过,令他大吃一惊的是,这少年在行礼过后,便从身上掏出了一件小的圆形物件,递了过来,郑坤伸手接过,这东西背面没什么特殊的,翻过来看到正面的时候,他自己的面容顿时在上面映现了出来,语气有些讶然,这才有了开头的那一幕。
  毫无疑问,找到郑府这里的便是周长宁了,至于名帖,那是方管事在临下船之际偷偷塞给他的,原先想着待周家安顿下来,便可以手持名帖,前往方家拜访,届时无论有什么不好解决的事情,方家看在这张名帖的份儿上也会能帮则帮的,眼下倒是成了周长宁进入郡守府的一块敲门砖了。
  然而,郑坤很快镇定下来,自进门以来,第一次开始重视起眼前的这个少年:“本官也曾见过外邦进贡的琉璃制品,其色泽不如眼前此物透亮不说,还大多都是些华美贵重的摆件,像这么小的琉璃制品倒是第一次见。”
  要知道,琉璃制品在烧制的时候就是已经塑好型了的,而毫无疑问,越是小巧精致的,其烧制的难度就越大,郑坤出身世家,打小见过的好东西不计其数,可像眼前这样精美的镜子,还真是第一次见到。
  “做这镜子的材料唤做琉璃也不算错,只是,学生更愿意称其为玻璃,在制作工艺上,其比烧制琉璃要更加先进些,因此,玻璃的色泽才会极为透亮,不瞒大人,琉璃的价格学生此前也曾了解过,只是,在通过一次次试验得到玻璃的制作工艺时,学生却发现,其制作成本相比于售卖价格来说,要低廉得多,故而,学生才会在今日找上门来。”
  周长宁有童生功名在身,自称“学生”倒也不算错,郑坤同样很敏锐地捕捉到了这个称呼,对于眼前这个年轻人倒是有了几分改观,读书人之间总是有点儿“惺惺相惜”的意思在的。
  “不知公子怎么称呼?”周长宁的意思很是明白清楚,郑坤也晓得,若真如他所说,玻璃成本廉价却能卖出比琉璃更加昂贵的价格的话,其中的利润用“可观”二字已经无法形容了,若是说出去,只怕那几位正着急用钱招兵买马、募集粮草的王爷都要心动得立刻赶过来呢,他心下清楚这一点,却很能沉得住气,换了一个话题道。
  “学生周长宁,前些日子同家人从东阳郡来到了这里,家里不过是普通市井小民,因搭乘了方家的商船,这才从管事那里得来了一张方家的名帖,今日深怕府上门房不肯通报,故而借了方家的名头一用。”
  该露的底儿还是要露出来的,与其让郑坤私下里再去耗费时间慢慢打听这些信息,倒不如他直截了当地说出来,也算是彰显了自己的诚意,周长宁很是清楚,虽说方子掌握在他的手里,可他身边尽是软肋,民不与官斗,既然处在弱势地位,那么在必要的时候退让一二倒也无妨。
  听完他的话,郑坤这才了然,他就说嘛,记忆里方家似乎并没有年龄能够对得上的孩子,不过,周长宁的话虽然说得轻飘飘的,但方家的管事又不是什么大善人,岂会随手将名帖赠与一个无足轻重的人呢?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这个少年还真是人不可貌相呐!
  更何况,提到“东阳郡”,郑坤可没忘记,那边现在正打着仗呢,也不知这一家子究竟是有洞察时局的能人,还是纯粹的运气好,倒是恰巧躲过了这一劫,根据他目前对周长宁的印象,他心里的猜测倒是更加偏重于前者。
  “所以,周公子这是自知吞不下这么大的利润,便打算找本官合作,扯着本官的大旗,让玻璃这门生意做得更顺遂些?”这是郑坤的判断,只不过,他以及他背后的郑家,能量怕是也没有这位周公子想象得那般大,能够提供的庇佑怕也仅够一时所用。
  周长宁也无意兜圈子,很是干脆地点出了其中的关键:“恕学生直言,这门生意,若是放在过去,非得由皇家派人监管不可,其中利润怕是也得有九成上缴国库,现在不同,学生无意去插手东阳郡城外的战争,但这门生意又非得背靠一个有分量之人不可,因此,希望大人能够将学生引荐给背后之人。”
  郑坤的瞳孔猛地一缩,随即又恢复了常态:“什么背后之人?周公子说得莫不是本官的祖父?那可不行,他老人家虽是三朝元老,可早已从朝堂上退了下来,如今在家中颐养天年,老人家精力有限,我们这些做小辈儿的也不愿去打扰他老人家的清净,倒是本官的父亲,现下已经成为了家中的主事之人,可以试着向他引荐周公子,这样吧,待本官去信向之后,且看父亲那边如何回复吧。”
  周长宁面色如常,好似根本没有感受到厅中一下子肃穆了许多的气氛似的:“大人明白学生是什么意思的,学生既然这样说了,那自然不会无凭无据,听说,大人有一庶出姑母,进了先帝的后宫,一朝有孕,诞下了怀王殿下,自己却不幸在生产之后血崩离世,碍于怀王殿下年幼无人照料,先帝这才将王爷记在了安妃娘娘的名下,当然了,饶是如此,这血脉亲缘呐,也是斩不断的。”
  王爷被记在安妃娘娘名下已有近三十年了,知晓他的生母另有其人的,若是身体不大康健,只怕都已经换过一茬儿了,何况,皇家素来只以玉牒说事,若不是安妃娘娘心善,告知了王爷郑家也是他的外家,只怕郑家自己都快要忘记这回事儿了呢,郑坤不曾想过,一个说着自家只是普通市井小民的少年,竟能随口说出距今已有近三十年的宫内秘闻?
  当然了,郑坤这下也总算能够清楚周长宁的最终目的了,从龙之功,谁不想搏一搏?只是,眼前这少年倒是奇怪,放着那兵强马壮的三位王爷不选,偏生打算把宝儿压在一直悄无声息、没有丝毫存在感的怀王身上?
  郑坤是自家人知道自家事,在对怀王殿下的才能、品行以及其封地实力有信心以后,这才敢将全家的赌注都压了上去,可这少年对王爷的信心究竟是从何而来呢?
  第七十六章 投诚
  当然了, 郑坤到底有几分见识,知晓此事事关重大,也不是他能决定得了的, 还是得传信给王爷才是, 便带着温和的笑容道:“你的意思本官明白了,只是,还需要过几日才能给你答复, 这玻璃制成的镜子, 就暂且先留在本官这里吧,方才听你讲是近日和家人一道来了衡池郡的?既如此,这几日倒是可以带着家里人在城中逛一逛。”
  周长宁微微点头:“是,那学生今日就不多叨扰了, 只是, 学生现在所居之地距离大人府上较远,读书人,手无缚鸡之力,身子弱了些,让大人见笑了, 可否劳烦大人派马车将学生送回家中?”
  郑坤自无不可, 双方都是聪明人,郑坤怕周长宁耍什么花招,话里提到了“家人”二字, 周长宁则是闻弦而知雅意, 提出这样一个小小的请求,将自己的居住地抛了出来, 相当于将软肋主动递到了郑坤手里面以示诚意, 故而, 两人心下对于今天的这一场谈话都很是满意。
  在周长宁离开郡守府后不久,郑坤方才就暗示管家派去打探消息的人也都回来了,确认周长宁口中暂无虚言,心里有了成算,入夜时分,一只信鸽从郡守府扑腾着飞了出来,很快便消失在了茫茫的夜色之中。
  这种信鸽是高门显贵人家花了大精力豢养的,轻易不会动用,因此,在接到表兄来信的时候,怀王还有些小小的吃惊,据他所知,衡池郡目前还算是个清静之地,也不知出了什么急事,竟能惹得表兄动用起信鸽来。
  从信鸽的腿上取下信件,怀王展开来一看,上面的内容隐含的信息量颇大,他一时间也无法做出自认为正确的判断来,巧在这会儿是府上刚用过晚膳的时间,大家都还未睡下,因此,怀王也不等明日了,直接便让管家派人去请他府上的幕僚以及郡守府的人前来书房议事。
  不比其他几位王爷,怀王早在来到封地的时候,便慢慢渗透着,直到将整个封地的势力完全掌握在自己的手中,郡守府的人虽说是受朝廷册封的官职,可却早已成为了他的人,原先皇帝还未出事的时候,他只想着能让自己在封地上过得自在一些,不至于有个郡守时常掣肘,可是,在皇帝出事以后,之前所做的那些事情倒是派上了大用场,最起码,怀王可以保证的是,只要他不愿意,他那三个侄子派来的探子休想从栖元郡得到半分消息。
  书房里,郑坤飞鸽传书送来的信件在众人手中依次过了一遍,当下,众人心中便各有各的计较了。
  “诸位,表兄所说之事,诸位觉得是否可行?说起来,本王向来主张‘兵贵于精而不在于多’,可是,目前训练出来的精兵已经是王府的收入所能维持的最大数量了,若是当真如此人所说,做起这所谓的玻璃生意,其中的利润必然相当可观,本王也就能够再次命人暗中招兵、训练强军了,唯一的疑虑就在于,那人是否可信。”
  显然,怀王自己是有几分心动的,想想也是,在眼下这个关键时刻,谁的兵力强就代表着掌握了更大的话语权,对于内心有几分野望的怀王来说,突然冒了出来的周长宁虽然是个不稳定因素,但根据郑坤随着信件一道送来的关于此人的家世背景,怀王自觉,还是能够将此人掌控在手中的。
  “王爷,根据郑大人提供的信息,属下以为,此人能够以农家子出身坦然找到郑大人谈起为王爷做事,的确并非无能之辈,既如此,对于此人便有两条路可以选择,要么,将他的家人掌控住,如此一来,不愁此人不用心为王爷办事;要么,王爷就将此人当做一个年纪虽轻本事却不小的贤能之人来对待,手段嘛,自然也该温和些,以安抚攻心为上。”
  显而易见,这些人一致同意,玻璃这门生意可行,毕竟,赚钱的事情谁会不喜欢呢?他们追随怀王,自然是王爷的势力越大,他们能得到的好处也就越多了,唯一需要王爷来做决断的,便是该如何对待这个周长宁了。
  究竟是将他当做自己人,还是把他当成一把刀、时刻防范着此人噬主?怀王自己也在心中思量,不一会儿便做出了决断来。
  信件传回衡池郡,郑坤也就知道该如何做了,这一日,有一辆瞧上去普普通通的马车停在了周家宅子的后门处。
  周家还没来得及买几个下人呢,因此,这用于下人采买东西进出的后门一直都未曾彻底启用,也就是林氏妯娌几个图方便一大清早去买菜的时候会从此处进出罢了,对此,郑坤自然是清楚的。
  “呀!”林氏照着往常的时间和二弟妹杨氏准备一道出门买菜,然而刚刚打开后门,却发现有一辆马车停在门口,有一小厮靠着车厢正在打盹儿,顿时惊呼出声,虽然马车并不华丽,可他们家初来乍到的,又能从哪里认识到家里有马车的富贵人家呢?难不成,是方管事找到了他们落脚的地方?只是,又为何不从正门拜访呢?
  正当林氏心中惊疑不定之际,那小厮却是一下子清醒了过来,小跑着过来,脸上带着笑,对林氏二人行了一礼道:“两位夫人安好!小的叫阿荣,我家主人有事要拜访周长宁周公子,不知周公子现下可在家中?可否劳烦夫人带路一番?”
  林氏和杨氏对视一眼,原来是寻长宁的,想到自家儿子前段时间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折腾,也不知折腾出了什么东西,这几日倒是恢复正常了,林氏这才明白过来,想着不能耽误了儿子的正事,便道:“弟妹,那今日就要劳你一个人去买菜了,或者,我去喊三弟妹陪你一道去?”
  杨氏眼神嗔怪地看了她一眼,从她胳膊上接过买菜的篮子,挎在自己的胳膊上:“我都一把年纪了,还能买个菜丢了不成?嫂嫂便放心吧。”说着便离开了。
  从后门进入,林氏走在前面带路,那小厮恭恭敬敬地跟在方才从马车上下来的中年人身后,周长宁的生物钟还是很稳定的,早早便起床了,用过早饭以后便开始在书房里温习以前“原身”所学过的功课。
  待到林氏敲门,周长宁开门一看,一眼便看到了郑坤,顿时明白了什么:“娘,家里今日有客人来,您帮着奶奶一道操办着今日午膳的菜色吧,客人就由我来招待。”
  林氏自然不会非要留下来打扰他们谈正事,点点头离开了,周长宁对着郑坤朗然一笑道:“郑大人,请!”
  两人在书房里坐下,谁都没有率先开口说话,就好像是极有默契地同时展开了一场名为定力的比拼似的,待看到郑坤眼神里已经有些许按捺不住的时候,周长宁心里暗笑,终究还是少不了要和郑坤打交道的时候,便先低了头道:“不知郑大人今日来此,有何贵干呐?”
  且不提郑坤在听到他这话的时候心里是如何腹诽他的“明知故问”,周长宁既然“认了输”,郑坤也就见好就收,并不愿意再多卖关子:“想来以周公子的聪明才智,我的来意公子也能够猜到几分,没错,我昨晚收到了王爷的回信,王爷觉得玻璃这门生意可行,对周公子的智慧很是赞赏,还吩咐我一定要好生善待公子。”
  显而易见,怀王这是接受周长宁的投诚了,对此,周长宁的脸上也并未显露出丝毫的意外之色,既然郑坤先改了称呼,对他自称“我”,周长宁也不拿乔:“长宁明白,定会时刻谨记王爷的知遇之恩,好好做事,对了,郑叔若是不嫌弃的话,唤我一声长宁也就是了,不必公子来公子去的,没得听起来格外生疏。”
  郑坤从善如流,顺势改了称呼,唤了一声“长宁”,当然了,周长宁以“玻璃”作为向怀王投诚的敲门砖,但是具体操作起来,可没有这么简单,其中牵涉的利益何等庞大,如何运作、周长宁这个出人又出力的该得几分,这些都是由郑坤代替怀王来和周长宁谈的,故而,等到两人将这一条条细则敲定下来,还真到了该用午膳的时候了,周长宁也就出言挽留了郑坤两句。
  郑坤此时正是深觉和周长宁往后得加强联系的时候呢,便一口答应了下来,坐在周家的饭桌上,菜色显然是周家能够拾掇出来的最好的了,郑坤自己也不是那等“何不食肉糜”的人,脸上并未显露出丝毫嫌弃之色,面对周老爷子和老太太,态度也显得很是尊敬,倒是让周家人心里不由得松了一口气。
  作者有话说:
  本周是单休,所以才到了今天更新~
  第七十七章 工坊
  郑坤从善如流地唤了一声“长宁”, 当然了,说要做生意也不可能一句两句话就这样拍板定了下来,两人在周长宁的书房里就具体的细则章程又商议了足足一个半时辰, 才算是勉强形成了一套体系, 这自然也是周长宁会找上怀王的原因,毕竟,白手起家这四个字, 说起来容易, 想要做到却不简单,在周长宁需要时间发展起来的时候,怀王无疑能够在前期给他提供足够的支持。
  午膳自然是在周家用的,只不过, 林氏的厨艺虽好, 限于见识,也并未鼓捣出什么新花样来,仅仅做了一些家常的菜色,郑坤坐在周老爷子身边,扫了一眼桌上, 脸上并未露出分毫异样之色, 反而在吃饭的间隙,和周老爷子很是谈得来。
  待送走了客人,周长宁这才对着一家子交代了他近日所做的事情, 得知刚刚来的那位客人竟是一位王爷的表兄, 周家人都不由得大吃一惊,周老爷子沉思片刻, 问道:
  “长宁啊, 你鼓捣的那些东西, 我们也都不懂,只是,我老头子到底活了大半辈子,咱们镇上的那些富贵人家尚且不是什么好相与的角色,更何况是身份无比尊贵的王爷呢?王爷的封地在南方,你也并未见过他,又怎能保证找上他投诚,不是在与虎谋皮呢?”
  周老爷子的谨慎是有道理的,毕竟,对于那些个皇家贵胄来说,他们才是王法,这一点,早在周家人从周家村被迫逃出来的时候,就已经清清楚楚了,按照他们一家子本分老实了一辈子的性格,原是应该恨不得离那几位王爷远远的,哪成想,周长宁却来了个先斩后奏?
  只是,周老爷子也并未开口抱怨什么,毕竟,事情都已经发生了,入了贵人的眼还想全身而退,显然现在的周家并没有这样的本事,因此,还不如把该了解的东西了解清楚,如此也能让一家子有个足够的心理准备。
  “爷爷,我虽然来了衡池郡以后也不怎么出门,但是您忘记了吧,我曾经看过那么多邸报呢,在这几位王爷的封地之中,栖元郡百姓的日子是最好过的,因此,孙儿觉得,只要怀王心中有百姓,他的为人也就不会差到哪里去,孙儿既然带着一大家子入了这漩涡,自此便会谨慎小心行事,时刻记着一大家子的安危都系于我的身上呢。
  况且,玻璃这门生意虽然还未起步,但其前景却是极为可观的,待孙儿做出一番成绩,怀王殿下定会想法子与我见上一面的,届时,若孙儿发现他并非明主,也一定会随时做好抽身而退的准备,不会非要在怀王这棵树上吊死的。”
  周长宁这一番话,语气格外笃定,周老爷子虽不知他能有这般大信心的底气源自何处,但也并未深究,左右长宁自己心中有章程就是了,他老了,也该放手了,年轻人想闯一闯那就让他去吧,毕竟,泥人尚且有三分气性呢,他们家从周家村逃荒出来,一路辗转,逃得狼狈,若是能有个改换门庭的机会,就算只有五成把握,他也甘愿去让长宁试上一试,若是失败了,那就是命,他老头子认!
  上次拿给郑坤看的小镜子只是周长宁在书房里用了最简易的法子制作加工出来的,格外费时费力,若是要大规模生产,那样的法子可行不通了,因此,周长宁在接下来的这段日子里几乎是住在了玻璃工坊之中,和匠人们同吃同住,把控着每一道工序。
  郑坤听着怀王的命令,要人给人,要钱给钱,要材料也立刻派人去找,一直待在郡守府的他心下也极为好奇,这个周长宁到底只是灵光一现、虚有其表还是有些真才实学呢,故而,过了这么些天,周长宁派人来请他去工坊验收的时候,郑坤几乎是毫不犹豫地便点头答应了下来,不仅如此,他还带上了他的嫡长子郑旬。
  郑旬翻了年也不过十岁,如今还在郡守府中跟着郑坤请来的先生读书,只是,郑坤自己并非传统的文人,在对儿子的教养上,自然也不愿意他变成一个只会死读书的书呆子,想着“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这才将儿子也带上了。
  看到如今工坊的模样,郑坤毫不掩饰脸上的惊讶之色,毕竟,这块儿地方当初还是他“以权谋私”给周长宁批下来的呢,除了靠近小河滩、周围荒芜之外,没有丝毫特别之处,然而现下,工坊不但是建起来了,里面的工匠也是三五成群有条不紊地做事着,即便他们进来了也并未往这个方向投来好奇的目光,在制作玻璃上,郑坤是门外汉,但他的见识却不是假的,仅凭这一点就足以见得周长宁管理工坊的手段之了得。
  郑坤父子俩往里走着,总算是见到了周长宁,郑旬不由得好奇地看向他,郑坤却是心下吃惊,与上次见面时相比,周长宁黑了些,也清瘦了许多,可见是一心扑在了工坊的事情上。
  周长宁和郑家父子俩打了招呼,便毫不客气地开口道:“郑叔,如今工坊的玻璃产量已经逐渐稳定了下来,经过多次试验,我们做出的玻璃品相比起市面上流通的还要胜过一筹,现下面临的问题就是,该如何把玻璃卖出去。”
  郑坤自然也清楚这一点,毕竟,卖了玻璃、拿到手的银子,那才是真真切切的,不过,在此之前,他总得先看一看工坊做出来的玻璃才行,周长宁也知道什么叫做口说无凭,将郑家父子俩带到了仓库这边,现如今产量最高的无疑就是门窗玻璃和玻璃镜子了,而且,介于有些人或许买不起全身镜,周长宁还特意做出了梳妆镜和便携镜。
  说实话,郑坤父子二人还是第一次见到门窗这般大片的玻璃呢,只要一想到以往只能往皇室进贡的玻璃,现下却是在这么一个小小的工坊里被做了出来,甚至品相还要更胜一筹,父子俩心情便不由得有些奇妙起来。
  “虽然见面次数不多,但我自认为对长宁也有些了解,你这人啊,性子应当是有些走一步看三步的,当初既然主动找到郡守府来,我可不相信,你会没有将玻璃卖出去的法子。”
  郑坤这算是带了些许考校意味了,左右周长宁也不在意,只要能达到目的,让怀王看到他的能力,管他用的谁的法子呢,便道:
  “玻璃现在还算是个稀罕物件,也只有一部分人愿意掏这笔银钱,不如将一批玻璃送往栖元郡,另外,郑大人府上也该办个什么宴会了吧,届时,郑大人的书房换上了玻璃,显得格外明亮,郑夫人将镜子不经意炫耀出去,无论是确实需要,还是出于攀比,想必玻璃这门生意都能打开销路了吧。”
  听到这话,郑坤岂会不知道,说是由他府上打开销路,周长宁实则打的是怀王殿下的主意呢?毕竟,所谓“上行下效”并非说说而已,届时,就算是不愿站队在殿下身后的人,也会有一部分为了保持自家的体面而找上殿下牵线购买玻璃吧,这样一来,不仅赚了银子,说不定还能有些意外之喜呢。
  唯一存在不确定因素的,大概就是殿下到底愿不愿意站出来了,只不过,郑坤身为怀王的表兄,对这位爷还是有些了解的,自然也知道该怎么样拿捏住怀王的软肋,如此,也就不愁这门生意不好做了,郑坤如是想着,殊不知,远在栖元郡的怀王却是突然打了个喷嚏,倒是惹得身边伺候的人好一阵紧张。
  作者有话说:
  第七十八章 顺利
  目前受限于工坊的规模, 每日的玻璃产量还是有限的,第一批做出来的东西,自然是得派人完好无损地送到栖元郡去的, 不过, 为了“宣传”而自留的这部分玻璃,郑坤也并未忘记在信件中与怀王说清楚。
  两人之间的亲戚情分是一回事,相识这些年而产生的信任是一回事, 但郑坤始终记得, 王爷不仅是他的表弟,也是他要誓死追随的人,所谓臣子,就该有臣子的本分。
  不得不说, 虽然周长宁和郑坤相识的时间不久, 但若是知晓了他心里的这些个想法,定然也会对此大为赞同的。
  衡池郡的官宦人家不少,富商那就更多了,为了能够将玻璃的名声打出去,郑坤特意嘱咐了自家夫人, 可以给郡城中名声较好的几户富商下帖子。
  要知道, 本朝虽然对商人的歧视没有那么严重,可到底还是秉持着以往“士农工商”等级制度的旧观念,即便商人的生意做得再大, 有些圈子, 他们也是注定混不进去的。
  因此,且不提得了暗示的郑夫人心里有多么好奇, 自家老爷究竟在忙些什么事情, 还要捎带着用到那些富商, 那厢,收到帖子的几户人家也是惊讶之中带着欣喜。
  然而,事实证明,周长宁给出的这个宣传办法是极好的,无论是官宦人家还是商人,都是已经脱离了普通百姓这个阶层的,也就是说,不差钱,他们所追求的,除了自身的享受,也就是身份地位的象征了,毫无疑问,郑大人府上新装的这玻璃,就是兼具这两种功能的物件了。
  面对着客人们明里暗里的试探,郑坤及其夫人都是故作一副为难的样子,被人再三催促,这才有些心不甘情不愿地说出了玻璃的出处,这自然是因为“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了。
  当然了,周长宁自然不会将客人直接引到工坊去,因此,早早地便和郑坤预定下了城中的一间地段不错的店铺,用来专程销售工坊产出的玻璃。
  郑坤为官多年,小有积蓄,他夫人又极其擅长打理家中财务,这些年来,家产翻了何止几倍?因此,周长宁刚刚一开口,他便二话不说掏银子,将这铺子给买了下来。
  当然了,公是公,私是私,周长宁就这一点也解释了一番,买铺子的钱是先由郑坤垫付,待到玻璃工坊开始盈利,这银子自然还是会还给他的,如此,也好将一目了然的账本呈送给怀王殿下去看,最后这一句说服了郑坤,阻止了他继续推拒的话语。
  话说回来,买下铺子以后,周长宁一边忙着工坊的事情,一边还得忙着铺子的事情,就连睡觉都是大半歇在工坊里的,整个人忙得脚不沾地,于是乎,他并没有什么避讳的心思,直接将自家二叔喊来铺子里帮忙监工了,给工钱的那种,毕竟,他又不可能一天十二个时辰全部耗在这里。
  待到周二柱和装修铺子的人渐渐熟络起来,周长宁来铺子的次数就减少了许多,隔上十天半个月的,过来瞧一眼铺子的装修情况与他想象中的有没有偏离。
  不过,这般功夫终究是没有白费,铺子的装修图纸是周长宁自己用炭笔画出来的,结合了他曾经作为一个现代人的眼光,自然与现在的大多数铺子就区别开来了,同时又契合当下人的审美,不至于太过出格、让人无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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