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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种你再跑_分卷阅读_214

  因果每年都会举行同性恋大游行,这是国家允许的一种游行,每年都会有很多人参加。
  这种事情,田远觉得和自己没什么关系,他上他的学,他学他的知识,这里游行堵住路口,他大不了提前转弯。
  可别忘了有一个潘越。
  这女人,简直都不能叫女人了。扛着相机,就兴致勃勃的要去拍照了。田远抱着电脑包,要提前转弯绕过去。潘越一把拉住他。
  “你也是他们其中的一员,你为什么不游行啊,抗议啊,要求人人品等啊。”
  “我觉得我很平等,我和潘雷我们不是他们中的那些人,我们只是相爱了,爱了之后,才知道是同一性别而已。我们两个在一起,没人敢歧视,父母都赞同。我生活很好,我不觉得,有什么不公平。”
  他和潘雷是比较幸运的,没有什么坎坷,他们就在一起了,还很好,他觉得不需要抗议什么的,人们思想不解放,这是游行能解决得了的吗?
  爱上谁,怎么爱上的,这都是自由的,只是有了他多大饿有色眼镜,才让这一种爱情得不到理解而已。
  潘越不管啊,潘越塞给他一把抗议歧视同性恋的旗子。
  “我要收集照片,你不去我可去了啊。”
  田远拉不住他,潘越转到人群里去了,田远叫了几声没叫住他,没办法,也只好跟了进去。怎么着都是女人啊,他也是男人啊,他要保护姐姐啊。
  人太多,他挤来挤去,就为了找潘越,潘越滑溜的就像是泥鳅,诶词都刚找到他又丢了。田远被人群记得头晕眼花。有人趁机还摸了他几把去了,他也忍了,奶奶的熊,再摸老子一把,老子发飙了。
  又看见潘越了,田远想把他拖出人群,就感觉有人摸了一下他的屁股。田远回头一看,一个金毛猩猩对他挤眉弄眼。
  “我擦你大爷的,老子废了你。”
  田远真的火了,背起电脑包,刚要挥拳,潘越就上来了,一把拉过他,抬起一脚,直接飞踹他个金毛猩猩的裆部。
  “你大爷的,我弟妹你也敢非礼,老娘踹的你蛋碎!”
  他这一脚引起骚动,人群乱了,有人上来理论,警察本来是维护治安的,一看要打群架,赶紧制止。
  然后游行队伍就开始和警察打起来了。
  惹事的两个手拉手跑出人群,潘越眼珠都红了,脸上是一种兴奋,那模样和潘雷有几分相似了,潘雷是扛了枪就兴奋,他是看见打架的就兴奋。
  “你在这等着我,这是快门,懂吧,会按快门吧,拍几张好照片啊,让你看看咱们潘家人是怎么打架的。”
  把田远推到一个商铺下边,让他在这躲着,按快门。
  潘越挽起袖子,嗷的一嗓子就加入战团,捡起地上的石块就冲着警察丢过去。高喊着,打倒八国联军,打倒美英主义,大鼻子滚出我们中国!
  田远估计戴着眼镜的话,会摔得稀碎了。
  老姐啊,这是在人家英国的地盘好不?你以为喊着国语,就没人听的懂是不是啊。还打倒八国联军,你和潘雷真是亲姐弟啊,你们的口号都是一样的啊。
  有了这位热血女人的加入,所有同志们行动起来,和警察奋力抵抗,推搡,互殴,捡起砖头丢向警察,把警察车扯过来,一顿胖揍。
  场面乱成一锅粥。
  田远赶紧按动快门,咔嚓咔擦的拍个不停。
  心里一直在庆幸,幸亏他们两口子爱的平静,幸亏他们两口子顺顺利利的,没人敢鄙视他们,没人找他们麻烦,没有跑大街上呼喊着爱情平等。这也太野蛮了啊。
  朋友捡起一根棍子,一条棍子舞的虎虎生风,五个警察都不能近身。
  还有人吹口哨助阵,这群人,都疯了啊。
  潘越一个一马平川,就撂倒了五个警察,和身后赶上来的大部队继续前进。
  “打倒法西斯,达到希特勒,打倒一切不平等法律,人人平等!”
  大姐,这不是五四爱国运动,您老悠着点啊。
  田远收起相机,冲上去拉出潘越,这不行,再继续游行下去,估计他要去警察局把他弄出来了。
  死拉活拽的终于他把弄出人群。拖着她往回走。
  潘越是高兴了,也不顾被人拉车的乱七八糟的衣服,查看相机,一看照片,拍拍田远的肩膀,好弟妹,不错,有前途,做不了医生,跟着大姐我混,我保证你成为一名优秀的战地记者。
  潘家人太彪悍,田远再一次确信这一点。
  他觉得吧,所有潘家人,他最喜欢的还是他丈母娘,潘雷好,但是有时候也不好,他管得太紧了。还是伟大的母亲才是女神啊,潘越这样的,就是一个女魔头,少惹为妙。
  这段日子被他这么一闹腾,竟然过得很快,他不知不觉之间,潘越都来了半个月了,这半个月他到没时间去想潘雷,总怕潘越搞出什么幺蛾子。
  这一家子,哪一个都不是省油的灯,嗷的玩太极剑法,父辈们喜欢CS,小辈们喜欢拳脚相加。就连一个女人都如此,他还能对谁抱有幻想啊。
  潘越是打酱油的,他跑这来搅乱了田远的生活,然后,背起行李包,就又要走了。
  “弟妹,拟合潘雷结婚的时候,我肯定做你的娘家人。姐姐给你出气啊,潘雷敢欺负你,姐姐帮你揍他。”
  田远把他的手从自己的肩膀上拿下来。
  “姐,我和潘雷会结婚,但是,是我娶他,我带着婚车,去军属大院把他娶走。”
  他来这几天,倒是把他的生活搅得天翻地覆,他这一辈子都没有打过架呢,没有参加过游行呢,没有雇请保镖跟前跟后呢,他来了,就把很多先例给他开了。
  有很多人就是可以天生就能驱赶寂寞的,潘雷是这样的人,潘越也是。他在这里,胡搅蛮缠上蹿下跳,搞得四邻不安,可是,时间过的飞快。
  他不得不承认,潘越和潘雷一样,都是活的很潇洒的人,如果潘雷不是特种兵,他也会从事雇佣军吧。
  潘越是天生的流浪者,潘雷就是天生的军人,他们身上有一种匪气,一种霸道。
  潘越在的这段时间,真的弥补了他对潘雷的思念。他有时候会以为,他在房间里制造噪音的人,就是潘雷。潘越虽然有时候很讨厌,可那不就是潘雷最开始给他的感觉吗?
  那时候,他也觉得潘雷很可恶,可她走了,还是会思念。
  他觉得,潘越走了之后,他也会想他的。这么一个特例独行的彪悍的女人,其实,和丈母娘一样,都很可爱。潘雷有一群很好的家人,这些家人,也和他相处的都不错。
  潘雷给他的,他喜欢。不管什么脾气,他都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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