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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之我的老婆是知青 第12节

  春丽也一样,如果她本质就是坏的,没有家人的拖累,她依旧会选择那条路。
  想到之前奶奶跟他说的话,他觉得自己还需要更严格。
  “你是学生,现在首要任务是学习。我说到做到,你和向民只能有一个上高中,咱们村上高中的名额只有两个。陈明友家有钱学习成绩又好,肯定要占去一个。不是,我想给你上你就能上的。你好自为之。”
  宋向军念起前世的事情,还是不忍太过苛责她。
  即使前世的春丽真的是嫌贫爱富,才自甘下贱当别人的小三,可她也确确实实养活了小弟,也孝顺了他妈。他们确实是得过实惠的人。
  他还是愿意给她机会的。只是,也只能是最后一次机会了!
  等他走了,宋春丽看着他的背影,双拳握得死死的,指甲狠狠掐进手心,她却感觉不到疼。
  她讨厌这种被人羞辱的滋味,他凭什么羞辱她?
  不就是因为他养活一家人吗?所以,他才敢这么教育她!
  说到底,还不是因为他无能,她何必要自己辛辛苦苦考中专。要是他有能力,直接在县里给她安排一份工作,她就不用学得那辛苦了,都是他的错!
  宋向军还不知道自己对春丽口下留情的话,却让她更加嫉恨了。
  这件事情,表面上是解决了,就像大海里的一个小浪花,风平之后就归于静。可实际上却给两个人带来了影响。
  向民虽然原谅了自家大哥,可却像是被刺激了一样,拚命学习。上课认真听讲,下课问老师问题,成绩也有很大的提高,老师还专门表扬了他。
  宋春丽觉得自己就像自行车的车胎一样,打得气太多了,稍不留意就要炸了。
  她没想到这件事情没有把二哥扳倒,反而让他更有斗志,一看到他的脸,她有一种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感觉,别提多憋闷了。
  临江市市政府家属院,院子里的那棵梧桐树不知何时已经满了一片碧绿之色。
  陈伊容一大早起来,刷完牙洗过脸之后,看到他爸坐在饭桌前等着吃饭。
  她觉得自己一点做保姆的潜质也没有,立刻拉着陈援朝的胳膊撒娇,“爸,今天你做饭吧。”
  陈援朝捧着一本□□语录,看得津津有味。头也未抬地说,“不去。”说完,还把她拉着他胳膊的手甩了甩。
  陈伊容委屈地扁了扁嘴,她真的不想吃自己烧的菜呀。
  她嗲声嗲气的,又撒娇又讨好的,陈援朝都不为所动,就是坐在原处不肯起来。
  陈伊容委屈地一跺脚,怒道,“爸,你是不是嫌弃我了?”
  陈援朝凉凉地看了她一眼:“我想提前享受一下女儿的孝顺。”
  陈伊容:“……”
  最后,陈伊容使尽浑身解数都没能让陈援朝再拿锅铲,只能瘪着小嘴,任命地走进厨房。
  又是炒得灰不溜秋的大白菜,稠密的白米粥。
  陈援朝丝依旧像往常一样毫不在意菜色有多难看,很镇定地吃了下去。
  陈伊容看着他爸这毫不停歇的动作,咽了咽口水。她爸真不愧是军人出身,这么难吃的东西,她爸都能面不改色吃下去。而且,这一吃还就是半个多月。她不佩服都不行。
  她皱着脸的时候,肚子叽里咕噜地叫唤起来,陈伊容在心里默念“这是山珍,这是海味!”,狠狠心一咬牙把菜吃了下去。
  陈援朝见她乖乖吃饭,不再抗拒,也放下了心。
  只要开了头,后面就不难了,陈伊容似乎是不经意想起来,“爸,你最近怎么都不买报纸啦?”
  陈援朝听到她问这个,咳个不停。
  陈伊容忙起身给他顺背,“吃个饭还会呛着,爸,你可真行!我又没有问很难回答的问题,你至于的吗。”
  陈援朝摆摆手,自己喝了口水,“没事儿,刚才是爸想事情太入迷了。”
  陈伊容神色有点复杂地看着他,回到自己位子上。
  “爸,最近把报纸拿到办公室看了。哎,我的工作还是太清闲了呀。”
  “白省长还是架空你?啥也不让你做?”
  陈援朝点点头,“不过,爸已经发展了自己的一点小班子,不会任他摆布的。”
  “你看着办吧。反正我也不懂。”
  “嗯”
  *****作者有话要说:
  说实话,为什么会给男主制造那么多的错误。
  是因为我看过太多的文,主角重生之后就把前世的记忆当成圣典,丝毫不怀疑是否是假的。
  比如说,女主前世遇到一个渣男,重生之后,她拚命虐渣,然后和前世错过的男人在一起,我看文的时候总是怀疑,难道这个男人就一定不是渣男吗?未必吧!重生了也不能把90的智商瞬间提高到150,他们提升的其实是自己判断事非的能力,而非那些先知…………
  好吧,我写这么多,其实就想说,我的男主智商虽然不是天才,但他也不是傻子,小天使们别抛弃他啊!嘤嘤嘤~
  第17章 、
  周末一大早,范菊花和宋春丽就到田野里一人割了一篮子的野菜。宋向民到山里砍了一捆柴禾。
  虽然现在封山,禁止乱砍乱伐,可村民们还是可以到山上砍树干上多余的枝条当柴禾的,这样不仅能让树长直,还可以用来烧火,一举两得。
  只是一旦过了秋收,就不允许队员进山砍柴了,要是被人逮到是会被批评的,到时候整个大队都会跟着蒙羞。
  三人回来没多久,宋春丽就看到自家大哥扛着锄头回来。
  她忙跑过去,一脸谄媚地问,“大哥,你拿着锄头干啥呢?”
  宋向军把锄头放回堂屋门后,“翻自留地。”
  宋春丽‘哦’了一声,她小声地凑过来说,“大哥,我和妈刚才在田里割野菜,看到陈大柱在山上打了一只野鸡。听说,卖到食品站,一斤能卖两毛钱呢。”
  陈大柱也是林家村的,因为力气大,经常到山里打猎。照理说山是属于公有财产,山上的动物自然也是。可你也不想想,通常打猎都只能打到一只两只的,这么点东西够谁分的?
  所以,除非是生产队里组织的大规模捕猎需要平均分配,个人打的通常都是谁打到就属于谁的。
  宋向军‘唔’了一声。
  宋春丽有些拿不准自家大哥的心思,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自从爷爷死了以后,他大哥整个人都变了,变得沉默寡言,脸上常常没有笑脸。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在生气呢?
  再加上之前的小偷事件,她发现大哥比以前聪明了不少,性子也没有以前那么冲动了。难道是因为爷爷的死让他瞬间长大了,人也变聪明了?
  宋向军要是知道宋春丽的心思,估计只能哀叹了。前世的自己性子有点冲动,要不然自己也不会差点打死了人,更甚至还背井离乡了二十载。
  就因为自己这冲动的性子,在香港那边经常惹得老板不高兴,甚至被辞退了好几次。直到后来,他意外救了大老板,大老板感激他的救命之恩,帮他办了香港身份证,甚至还让自己做他的贴身保镖,工资直接翻了好几倍,他感激大老板的慷慨,发誓一定会好好工作。
  可,保镖这工作,看似很简单,可做起来并不容易,不仅仅是要身手好。做这种工作的人,最忌讳的就是冲动,当初为了改掉这个毛病,他吃尽了苦头。
  只是这些事,宋春丽怎么可能知道呢,她现在总觉得自家大哥变得特别冷淡,她潜意识里也认为自家大哥可能不愿意养他们三个小的。
  毕竟他也到了成家立业的年纪了。
  所以,她现在一心想要讨好大哥,尽量不惹他生气。也希望他能忘记之前的事情,好继续养她。
  即使,她刚刚说的意思,是想让大哥到山里打猎,见他态度冷淡,她也不敢再说了。
  宋向军不知道宋春丽的想法。等他品出自家妹妹想要吃肉的想法后,她人已经回屋了。
  不过,她说的也正是他现在的想法,这段时间为了开荒,他已经好久没去打猎了,现在刚好有空,可以打点猎物去卖。
  家里的鸡蛋也快吃完了,新买来的鸡还那么小,要等它下蛋,得要有大半年呢。他娘又舍不得拿钱去买,他只能多赚点钱,他娘看在钱的份上应该也愿意买了。
  想到这里,他把弓箭拿出来,趁着天色还早,路上没什么人,踏入深山里头寻找猎物。
  一路走走停停,他小心的观察四周,这里似乎是野兽出没最多的地方,留下不少痕迹,他开始在这附近设置陷阱。
  他手里拿的工具是铁掀,这个工具一直被他放在秘密基地,总不能每次都拿着他出来开荒,要是哪天一不小心遇到村民,岂不是不好解释,毕竟他大部分时间也并不在自留地那里干活。
  挖了个半小时才挖了一个有大半个人高的陷阱,他在四周找来枯树枝,摆得整整齐齐,又在上面铺上一层厚厚的树叶。无论是从高度还是从密度都看不出任何痕迹。
  做好陷阱之后,宋向军在这个陷阱周围的小树上扎上一个布条,这个标记可以提醒别人不会掉进去。
  一连设了好几个,宋向军正想拿着铁掀和弓箭回到秘密基地,哪知道他刚转身,侧面就看到一头浑身漆黑,长着一对獠牙,壮得跟牛犊子一样大小的野猪,那走路一颤一颤的,约莫有三四百斤的体重,四只脚重重踩在灌丛上,刚才还茂密丰盛的草丛立刻被它开出了一条小路,它晃晃悠悠地走了出来,嘴里发出“嗷嗷”的嘶吼声。
  山里的野猪与家猪不同,极喜欢在泥水中打滚,每天在粗糙的树皮、岩石上摩擦自己的身体,身上的皮肤也因此被磨成硬邦邦的,用刀砍都不一定能砍伤那层硬得跟铁一样的皮肤,这显然成了他们的保护层。所以一般打猎的时候,猎人都是用枪直接射击眼睛,那块算是野猪全身上下最脆弱的地方了。
  只是宋向军没有枪,当然他可以用弓箭代替枪射眼睛,最近他都在锻炼身体,箭术水准也经过前世的淬炼有超高的水平,可是他却没有选择这么做。因为距离太近,根本没有时间给他搭弓射击的时间。
  其实以宋向军这些天的锻炼,再加上吃得又好,仅凭他身上的力气要对付这么一头野猪绝对没问题,关键,他刚刚已经挖出一个陷阱,有陷阱不用,反而花力气跟它拼,他不傻吗?
  所以,宋向军只是愣了一下之后,立刻拔腿就往后跑。但因为他刚做完陷阱没有多久野猪就出来了,陷阱离得太近,他怕野猪刚刚已经看到这个陷阱,不肯冲进这个陷阱,他现在要的是把野猪饶晕,动物虽然也有智商,但智商应该也不高,如果把它绕晕了,它还能记得陷阱在哪儿吗?
  他这一跑,刚才还只是朝他威胁叫唤的野猪立刻哧着獠牙追了上来,宋向军的速度很快,可野猪的速度更快,很快就离他只有一步远了,宋向军仿佛都能看到那野猪嘴上,獠牙发出的森森寒光,他立刻改变方向往右跑,野猪受着惯性一头扎向一颗大树,不过它皮糙肉厚,即始被撞了一下,身体晃了晃之后又追了过来。
  一连好几次,宋向军觉得自己应该把它绕晕了,立刻往刚刚挖陷阱的地方跑,快到陷阱处,他跨了好大一步,直接从那陷阱口跨过,而后转身停了下来,喘着粗气,挑衅地看着野猪。
  野猪早就被宋向军撩拨得火冒三丈,它赤红着眼睛,死死地追在后面。
  然后,就悲剧了。
  亦步亦趋,一直紧追不舍的野猪前腿踩空,直接摔进挖好的洞里。摔了个四脚朝天,宋向军平复好心跳,站到陷阱口往里一叹。看到摔得前仰后合的野猪咧嘴一笑。他双手撑在膝盖处暗暗思量。这么重的野猪,应该能卖不少钱吧?
  宋向军打定主意之后,立刻抗着野猪,准备到市里卖。
  虽然他很不想给陈伊容过路费,可他更不想低价卖给食品站,那里给的价钱太低,猪肉只能给三毛钱一斤,实在是太少了。
  他把弓箭和铁掀放到秘密基地,又用铁掀砍下一个猪腿,就一个人扛着野猪走山路到临江市去卖。
  他到达之前那个山脚下是下午一点左右,陈伊容没在,他也不知道自己是庆幸还是倒霉。他瞅着那些民兵,想
  没过多久就有另一班民兵过来换班了。
  原先,他还打着等这些民兵收队的时候,他再过去。可没想到,他们这些人居然是轮着倒的,根本没有休息时间。
  无论他怎么看陈伊容不顺眼,现在,他必须,也不得不承认,只有通过她的帮忙他才能过去。
  他静静地躲在草丛里,等待陈伊容的到来。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陈伊容居然还没来。
  就在宋向军等得腿麻脚麻准备离开的时候,他眼尖地看见,从大路尽头很远的地方出现一抹黄色的身影。
  那个身影先是如黄豆大小,而后慢慢变大,直至到了民兵那边。
  他忍不住直了直身体,眼尖的莫东亮很快发现了他。
  他眼睛一亮,笑着对陈伊容说,“陈姐姐,我去那边摘点野果子。”
  陈伊容顺着他手指的方向,对上他眨得飞快的眼睛,顿时明白了他的意思,摸摸他的头,温柔又惬意,“快去吧。我们一会儿还要回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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