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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级大佬在虐文(快穿) 第159节

  大城市的人多,人来人往,不爱交流,别说多个人,大江里死十个八个人都不稀奇。
  于是她说服方得权去从军,跟着他跑到平锦城。
  其实她想跑得更远些的,平锦城离榴花镇还是太近了,但方得权的妹夫宋局长在平锦城有人脉,能将他塞进军部。
  当时方得权安慰她:“等我升官,位置更高些,就不怕罗家了。”
  方得权在榴花镇抓革|命|党的功绩让他进入相关的部门,职位虽不高,但抓住一个革|命|党,就能得到大笔赏金。
  两人来到平锦城后,很快就在这里安定下来。牡丹于是有了新的期待,她想当正头娘子,但方得权只想纳她为妾。
  方得权现在有权有势,来往的人不乏达官贵人。
  毕竟方得权现在所在的部门,就像古时候的东厂,没人看得起,但也没人敢得罪,敢得罪的,一个罪名下来谁也吃不消。
  在那些达官贵人的忌惮之中,方得权开始膨胀,以为自己也是什么大人物,人人必须避让他、讨好他。
  见识过外面的精彩后,又拥有无上的权力,方得权开始觉得牡丹配不上自己。
  再者,如果让那些同僚知道他的妻子曾混迹风尘,这面子里子都会丢光,牡丹现在不得不依靠他过日子,给她一个妾的名份足够了。
  方得权开始相亲,那些名门闺秀他不敢肖想,出身清白的商人嫡女,上过大学的女大学生,他还是配得上的。
  他现在都是大人物,正妻当然得讲究一些,妾的话,出身青楼红楼都没人理会,反正都是玩意儿。
  牡丹得知后,为此伤心了好些日子。
  当初方得权勾搭她时,可不曾嫌弃过她的出身,果然男人发达后,都是一个德行。
  牡丹越想越不甘心,方得权现在混得那么好,她的功劳是最大的,如果不是她提议他离开榴花镇,他怎么可能混到现在的地位?
  而且方得权还长得那么难看,正妻之位也就罢了,要是给他当妾,那她还不如去找个地位比他更高、生得比他更好看的,她干嘛非得吊死在他这棵歪脖子树上?他以为自己是罗家明呢?至少罗家明有脸有钱。
  虽然方得权所在的部门地位特殊,其实官位并不高,不仅没有多少钱,也没有脸,她干嘛要委屈自己呢?
  在方得权不知道的时候,牡丹开始盘算着找下家。
  等再过几年,她就要三十,再不嫁,就嫁不出去了。
  在又一次跟方得权大吵一架后,牡丹终于决定离开方得权。
  方得权当然不干,他对牡丹还是有感情的,两人勾勾缠缠地玩了一把虐恋情深,直到方得权被一枪爆头,当场死在牡丹面前。
  夜路走多了,总会碰到鬼的,更别提方得权干的都不是人事呢。
  看到方得权死在面前,牡丹快要吓死。
  她知道这年头乱,到处都会死人,可她从来没亲眼目睹过,榴花镇还是比较太平的,方得权的死让她意识到,原来当官了也不安全。
  牡丹虽然侥幸没死,但她开始连连做噩梦,梦见自己被人杀了,连门都不敢出,在租界的房子里抖了半个月,终于振作起来。
  方得权的死亡对牡丹而言,最大的好处是她继承了他暗中贪污贿赂的一大笔钱财,就算是他妹子方得丽都不知道。
  天降横财让牡丹终于开心点儿,如果不是这年头兵荒马乱,生命没保障,再多的钱她也保不住的话,她真不想再找男人了。
  如果真想找男人,她大可去包养小白脸。
  牡丹振作精神,决定给自己找个好金主,当然若是能能生下一儿半女,那就再好不过。这次她一定要睁大眼睛,她可以不挑脸,但一定要找有权有势、能保住她命和财产的男人。
  花了好几个月,牡丹罗列出不少人选,可惜最后满意的一个都没有。
  金主年纪太大的不行,孩子都生不出来,她怕过门没几年,金主死了还得换。
  主母太厉害的也不行,那种将小妾当消耗品的人家她可不敢进,皇帝是下台了,明面上也鼓吹人人平等,可后宅死个人,有钱的贿赂一下有权的,什么鸟事都没有。
  有特殊癖好的也不行,她只想享受过好日子,没有找罪受的癖好……
  牡丹长长地叹了口气,选来选去,发现还是罗家明最好。
  罗家在榴花镇是首富,家明耳根子软、心思浅,容易掌控,再加上年轻、长相帅气……
  牡丹甩去心里无用的后悔,将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出门,目标是平锦城最好的咖啡馆。
  她不爱吃牛排,也不喜欢咖啡,但她喜欢吃得起牛排、喝得起咖啡的男人。
  她在咖啡馆里还真打听到不少消息,还制造不少偶遇。
  “王二爷。”牡丹的声音媚得入骨,对送她回家的男人道,“你不进来坐坐?我这里有漂亮国进口的咖啡哦,不尝尝?”
  啤酒肚宛若八个月孕妇般大的王二爷摸了摸自己半秃的脑袋:“这个……不大好吧,咖啡不是加很多糖吗?大夫说我吃太多甜的东西会胖。”
  牡丹昧着良心夸:“王二爷只是瘦得不明显,再说了咖啡是苦的,甜的东西会变胖,苦的东西只会让人变瘦。”她故意掐了掐自己纤细的腰,“说起来,我自喝咖啡以来都瘦了十斤,那咖啡啊,我是不敢再喝的,王老爷不帮忙喝也只能扔了。”
  就像许多胖子一样,王二爷对减肥的东西没有任何抵抗力,马上道:“走走走,咱们去喝咖啡。”
  曾经的牡丹嫌弃方得权长得丑,可长得丑的方得权也不想娶她当正妻,她对男人和情爱终于彻底死心。
  牡丹现在就想保住她的钱,最重要的保住自己的命。
  她可不想像方得权那样,哪天就被人一枪爆头,脑袋仿佛一个被嵌入钉子的西瓜,血流得满脑袋都是。
  王二爷虽然生得丑还老相,其实年纪并不大,刚三十出头,最重要的是,他兄弟能干,长兄在财政部、弟弟在军队,手里有兵,安全感爆棚!
  牡丹刻意买的咖啡已经有点潮,不过没关系,这潮不潮的,反正王二爷也喝不出来,他就是一个土狗,喝咖啡不过是赶时髦。
  就像他穿西装,即使肚大如箩,也是时髦的。
  咖啡喝完,咖啡|因的刺激让王二爷留下来与美人共渡春宵。
  激烈的运动让王二爷出了很多汗,王二爷美滋滋地想,自己流了那么多汗肯定能瘦。
  “哎哟,这咖啡效果就是好,我现在精神极了。”王二爷摸着新得的小心肝的手,“我在家里也买了个磨咖啡的机器,日后你就专门为老爷我磨咖啡吧……”
  牡丹大喜,这表示王二爷同意她进门了?
  她满心喜悦,决定这次可不能像以前那样拿乔,管他三七二十一,先进门再说。
  王二爷家虽然已经有五个妾,但她自信自己在后院还是能挣得一席之地的。
  “二爷……”
  牡丹娇滴滴地喊着,不合时宜地想起罗家明,他也是二爷,难道她这辈子就跟叫二爷的锁死?
  就在这时,大门“砰”的一声被人砸开。
  巨大的声响不仅引来了左右邻居探头查看,也让屋子里抱在一起的男女吓得跳起。
  牡丹看到出现在门口、阴森狠戾的男人,顿时花容失色,失声大叫:“家……家明!”?
  第104章 穿成一只猫19
  仇恨是最好的良药,罗家明为了能亲自到平锦城抓牡丹,他忍住复健的痛苦。
  他已经不是过去的他,自从三条腿都受伤,醉酒时莫名其妙地浑身都疼痛以来,他就尝遍前三十多年都没有尝过的痛苦。
  身体的疼痛忍耐着就过去,让他忍耐不了的是内心的痛苦。
  回到榴花镇后,他曾出过门,街上但凡见到他的人,都指指点点,想看太监长是什么模样的。
  “听说太监都不长胡子。”
  “你看他果然没胡子。”
  “听说太监没长腿毛?”
  众人的视线朝他的腿看去,恨不得将裤脚拽起来观察一番。
  “我还听说太监经常漏尿,身上都很臭……”
  “……”
  真是够了!罗家明阴戾的眼神扫过去。
  那些说闲话的人马上闭嘴绕道而走,罗家再怎么说在榴花镇都是大人物,他们可得罪不起。
  不过,不能当面说,背后说也是很快乐的。
  这一趟出门,让罗家明的心千疮百孔,那种想要毁灭一切的冲动又涌到心口。
  尔后他不再出门,但憋在家里的日子让他越发的难受。
  徐氏见不得丈夫这样子,双眼含泪,说道:“家明,我们离开榴花镇吧,去一个谁都不认识的地方。”
  榴花镇实在太小了,只有四条街,只要出门都是熟人。
  罗家明以为自己是能忍的,可是他发现自己实在忍不了,只要想到未来的自己每次出门,都要被人指着鼻子骂太监,他就觉得人生一片黑暗。
  他木然地问:“咱们能去哪呢?”
  徐氏急切地说:“哪里都行,大城市也成,小乡村也成,只要咱们一家子能在一起。”
  罗家明看着徐氏,她被他两度踹伤,第一次伤到肺部,在床上躺了三个月,咳嗽了一个月。第二次时,脊椎也伤到了,又卧床两个月。
  受伤卧床也不得安宁,一直要为他操心,短短半年,终于有了三十岁妇人应有的模样。
  以前的她虽然生了四个孩子,年纪不小,但保养得宜,比牡丹还显得年轻,她的头发乌黑亮丽,和他在一起时,总是笑得甜蜜,如同捡到宝贝,或许在她心里,自己就是她的宝贝。
  不管是何三娘还是牡丹,若是被他二度弄成重伤,就算不恨他,也会心生恐惧,靠近他都会迟疑。
  可徐氏看他的眼神永远那么平和温柔,仿佛他亲手杀了她,她依然爱他,一如往昔。
  罗家明怔怔地看着徐氏头发上夹杂的一根白发,她竟然长白发了?
  以前他不知道徐氏对他怎么会有那么炽热的感情,总觉得厌烦,仿佛被黏糊糊的空气包围着喘不过气,一心想逃离。
  现在,没人爱他了,何三娘和牡丹都背叛他,他爹娘也有新的儿子,他稍稍靠近那小崽子,他们就提防,生怕他害了刚出生的弟弟。
  让他心里更滋生出强烈暴虐的破坏欲。
  罗家明说:“如果爹娘不分家产给我们,我身无分文,你也愿意跟我走吗?”
  徐氏惊喜地看他:“当然,你到哪我就跟到哪,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你没钱也没关系,我还有嫁妆……”说到这里,她脸上露出懊恼,“早知道就不该花太多钱找何三娘,嫁妆花去三分之一。”
  罗家明冰冷的心稍稍回暖,那些女人都想从他身上得到金钱,只有徐氏舍得为他花钱。
  经历了这么多的事,罗家明第一次没觉得徐氏对他的感情是桎梏、是枷锁,他甚至有些庆幸,世界上还有无条件永远爱着他的女人。
  罗家明终于下定决心。
  “不过,我还有一件事需要处理。”罗家明神色阴狠,“等我从平锦城回来,咱们就考虑分家的事。”
  以前他不想分家,是因为他知道爹娘舍不得钱财,肯定分不了多少,他宁可待在罗家,三不五时出现在爹娘心肝宝贝的小儿子面前,吓都能吓死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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