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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但他另半张脸仍然隐没在黑暗中,混杂着吐息而出的烟雾,成了一道静谧的剪影。
  那其实也是我第一次见他抽烟。
  如今回想,其实那时我已经隐约感到,他对我的情绪并不是纯粹的恨。但究竟多了什么,却也说不清楚。只是本能地回避,甚至不太回家夜宿。
  裴追抬头看向我,烟还含在口中,他淡淡道:“沈无,你回来了。”
  那日,我已喝了许多酒。但不知为何,他这样冷清的一个眼神,竟像是一团比什么酒精都烈的火,引燃到了我身上。
  ……
  我回过神来是,发现小孙已经打量我一会。
  “沈哥,你这表情……在想什么?”他挤眉弄眼道:“女人吗?”
  我立刻被空气呛到,急促地咳了起来,好不容易见缝插针地辟谣道:“胡扯。”
  小孙看起来有点不信。过了会,他又一脸八卦地问道:“那这么说,沈哥你是不是还没女朋友?咱们工地好几个大哥想把妹妹介绍给你呢!还有办公室里的小姑娘都中意你!”
  多亏最近几次“被男人感兴趣的意外”,我现在已经对自己长相尚可这件事有了清晰的认识,于是十分淡定地拒绝:“绣花枕头不中用,活不长,靠不住,还是别耽误人家姑娘了。”
  小孙全当我这话是玩笑,哈哈大笑起来。但他笑着笑着,末了神情也渐渐有些失落。
  “说的也是,真找了这儿的女孩,就得在这儿安家落户。但要真想在这大城市落脚,你看那房价没?咱们干几十辈子,把从城东到城西的房全建起来也赚不够。而人家大老板随便坐拥一栋楼。比如咱们现在盖得这栋,不就是给那个有名的裴氏集团盖得?”
  这男孩其实是性格十分稳定朴实的。但世上素来不患寡而患不均,一线城市贫富差距巨大,有的人的一顿饭是别人一家人省吃俭用一辈子的口粮,自然就会有怨气、酸楚、不忿。
  我当作没听出这意思,笑道:“你也不用在这里安家啊,老家那姑娘还等着你回去结婚了。那里山清水秀,空气比这儿好许多,我还等着你带我去玩。”
  小孙便也开心了一些:“是啊,咱普通人不就那么过吗。我只想早点攒够钱回家,我妈最近身体又不好了,媳妇爸妈也在催着办婚礼。”
  是啊,普通人不就这么过吗。
  春华秋实,生老病死。虽然时间比常人短了些,但是我好歹也体验了一回。
  小孙为了和我多聊几句,特意找了熟人代班。
  我们靠在阴凉处有一搭没一搭地闲扯,看黄土漫天而起,钢结构架就像一只金属的怪物,高处的工人就像怪物红色的骨肉,撑起这个光怪陆离却又充满烟火气的都市。
  “虽说普通人也有自己的活头。但每天都面朝黄土地干活。今天忽然抬头看看,感觉城市好大,自己好小。”这来自乡野的年轻人忽然没头没脑地说了句这样的话。
  我还没答话,他便又有点羞涩地笑起来:“沈哥你别笑话,这是电视剧里看到的一句话,觉得说的特别到心里了。真羡慕那些高高在上的有钱人、大人物,他们一定每天都很开心,有用不完的钱和房子,有那么多的大见识。”
  工地面朝黄土的小伙子笨拙地抬起手,画了个半圈,代表“大”。
  我笑了笑,没说话。
  所谓的大人物,不一定开心,更不一定多什么见识。
  生于贫苦固然会限制眼界,生来天赋异禀一样也会,只看到见高山云顶便会看不见脚下的路,故而心生傲慢。
  我曾尝过超越世俗的力量,权力财位唾手可得。自以为天地如棋盘,我为执棋人。却忽略了敬畏人心,结果“人心”狠狠地给了我一个悔恨终身的教训。
  好在,我有了机会挽回,逆流时间,一切重来。
  我望着脚下、眼前漂浮的尘土,看着这些满头热汗的人,更远处嬉笑拉着父母手过马路的小学生,街边亲昵的情侣。
  而在旧时间线的这个时候,千人刹那命陨,血雾升腾;街道上已被炸的支离破碎、空无一人。
  孩童很难生存,我曾亲眼见到一位母亲抱着腐烂多时的婴孩跳海,见过情侣夫妻为一块生肉相残。
  所以,即使我如今绝症缠身、命不久矣;
  即使我如今身如尘土、卑贱落魄;
  即使孤茶冷盏,往事不可追,念一人却终不可见,相见亦不识不语,茕茕独行至坟冢;
  一切都值得。
  ——至少那一刻,我是这么想的。
  如果没有发生接下来那些事。
  小孙见我许久不语,估计是觉得我对这话题不感兴趣,便搜肠刮肚地闲扯起来。
  “要说在工地上干,别的都还好,就是危险。容易出意外。”
  因为房东的死,我近来对“意外”一词有些敏感。
  “什么意外?最近谁出事了吗?”
  “那倒没有。”他挠了挠头:“咱们工地安全性算很高哩,近几年的文明标兵。是听老乡闲扯过几件其他地方的奇事。”
  “比如西城区那边有一桩,说是钢结构架倒塌。哦,还有个老工人,老婆带女儿去找他,他一开心,没留心放稳卡车上的重型货,那东西滑下来把他给压死了——总之挖出来的时候骨肉都烂了。人居然还有意识,死得特别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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