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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敌[强强]_分卷阅读_136

  “这就是你的作用了。”安德烈的表情很平和,说出来的话却让寒云毛骨悚然,“这种方法比初拥好得多。得到的血液越多,得到的能力也就越多,虽然你的能力实在是……但现在也只有你了。”
  “你,你究竟想做什么?”寒云几乎能感觉到,插在血管里的针头在迫不及待地吸着他体内的血液,就像他去吸人类的血一样,甚至还更快一些。
  “你不用知道了……”安德烈拍拍他的脸,替他把眼睛合上,“不是说要为我效劳吗?这就够了。”
  第111章 升级
  他今年三十多岁,在好多商场干过,但因为他手不干净,总喜欢搞些小偷小摸,所以在哪家都做不长。到展览中心这里,也就才干了两个多月。
  其实这次的珠宝展览,他早就眼红得很了,然而人家安保做得很严,巡场的都是退役特种兵,再加上那么多监控摄像头,根本无从下手。当然了,那些东西也都太值钱了,刘清波也就是小打小闹,可不敢偷那么贵重的东西。
  不过即使不敢偷,心里总归还是惦记,今天他查线路到地下车库,看见车库门边没有像往常一样有人守着,就忍不住走了进去——那些宝贝好像都装车停在车库里,不敢偷,远远看两眼也好啊。
  他一路走下去,不觉奇怪起来——怎么一个保安都没看见?倒是有股奇怪的味道从车库深处传出来,像是水腥味,但又浓得多。
  刘清波很快就看见了停在车库里的一溜大卡,五辆车排排坐,非常整齐。每辆车都擦得干干净净,就连车后的货柜都——刘清波忽然伸了伸脖子,那车身上溅的是什么?暗红的,好像……
  下一秒钟,刘清波就知道那溅上的是什么了,因为他看见了地上躺着的人。头歪向一边,胸口似乎是被什么东西插了进去,形成一个血肉模糊的可怕伤口,血流出来浸透了衣物,又在身下漫开。
  而且还不止这一个人。车库里灯光比较暗,刘清波走得近了才发现,地上足足有七八具尸体,清一色都是黑衬衫黑西裤,要是他没记错的话,都是这次展览从国外带来的安保人员!这些人里,有一半是胸口被掏了个洞,还有几个却是脖子上被撕开了口子,更有两个不知怎么的,整个人都像被抽干了似的瘪了下去。本来西方人轮廓就深,现在已经失去弹性的皮肤蒙在骨头上,简直就像是骷髅架子,骇人之极!
  刘清波哆嗦着手去摸对讲机,脚下却不受控制地往前走。那些价值连城的展品应该就是放在那些车上的,他看见有一辆车的后箱打开了……
  走到那辆车后面,刘清波就腿软了。车库的地面是黑色的,看起来还不明显,而车箱内部却是刷成了白色,使得漫开的暗红色血泊格外触目惊心。一个金发碧眼的年轻人躺在车厢内,把一个装好的箱子都扑了下来,箱盖敞开,露出里面一个玻璃盖的丝绒盒子,淡金色丝绒上是一条镶着大块绿色宝石的项链,映着灯光熤熤生辉,简直能让人看得移不开眼睛。
  这要是能抠一块下来,不就发了……
  刘清波想着,口水都要滴下来。但看着眼前血淋淋的场景,他也并没有那个胆子在这时候还想着偷东西,只是结结巴巴地找到自己上司:“车库,车库死人了!都死了!你们快下来啊,全是血……”
  他颠三倒四地说完,才忽然想到,如果杀人凶手还在车库里,那要杀他不是也轻而易举吗?
  刘清波顿时后背就起了一层鸡皮疙瘩,惶然四顾,发现空荡荡的车库里除了他之外再没有站着的人了,这才松了口气。他在原地转了半圈,忽然觉得踩到了什么东西,低头一瞧,却是个发亮的玩艺儿,形状像牛角,只有不到两厘米长。
  刘清波把它捡起来,才发现这东西有个切口,似乎原来是个项坠之类的东西,从中间断裂了开来,变成了牛角形状。
  刘清波在好几家商场都干过,那时候他就最爱看人家卖黄金珠宝的专柜,所以也有点眼力,现在一看手里这个东西,他就能确定,这坠子的底座是真金的,少说也有五六克黄金!
  不但如此,这坠子上头还镶了宝石,有蓝色的有透明的,看起来很像是蓝宝石和钻石啊!
  要是真的……刘清波不由自主地就把这半截坠子揣兜里去了。上头的宝石看起来并不大,但真要去卖,一颗几十块总能卖得出吧?这上头的蓝宝石有三四颗,那些钻石倒是碎碎的不太值钱的样子。但如果加上黄金——几千块是值了!
  这东西应该不是展品。刘清波回忆了一下,确定展出的珠宝里没有这东西,顿时就心安理得了。其实他很想再看看有没有什么能摸的东西,但这场景实在太吓人了,他怎么也鼓不起勇气去碰那些人……
  背后传来脚步声,刘清波连忙转身,却发现来的不是自己同事,却是两个陌生的年轻人,顿时头皮就是一炸:“你,你们是什么人!”不会是杀人凶手又返回来了吧?
  两个人都没回答他。刘清波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就退到了车箱门前,正在这时,他眼角余光看见一只手动了一下。
  车箱里只有一具尸体,就是那个金发碧眼的年轻人,刘清波知道,那就是安德烈·莫洛佐夫,这个私人展览会的发起者,这些展品的主人,大富豪!但是,但是他已经死了啊!胸口也被不知名的凶器插出了一个血洞,明明是死了的啊!
  刘清波连面前两个陌生人都顾不得了,牙齿打着战把头慢慢转过去,就见那具尸体的手果然又动了一下,然后头也动了一下,稍稍转向刘清波,睁开了眼睛。
  刘清波一声没吭,两眼一翻就顺着车厢外壁滑坐下去,吓晕了……
  唐骥和顾颐进入车库,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副鲜血淋漓的凶杀现场。所有的人都死了,只有安德烈,胸口虽然被抓了个洞,但没有把心脏完全掏出来,吸血鬼强大的愈合能力还是让他活了下来……
  尸横遍地,警察把地下车库团团围住,安德烈则被唐骥和顾颐带到了车上——真把他留在那儿,分分钟就要露馅!哪有人类胸口被掏个大洞,还能自己爬起来的?
  “……本来想来看一下,准备明天就把东西都运回去……”安德烈还很虚弱,说话都断断续续,“突然就被袭击了……”
  他抬手摸了一下胸口,那个血洞正在慢慢地长平,伤口处血肉微微蠕动,十分骇人。
  “应该,是被这个挡了一下……”安德烈另一只手摊开,掌心里是一根白金链子,上头有半个断裂的坠子,“那些人可能以为我也是人,所以也没用全力……”
  对于吸血鬼,是要把心脏完全掏出来,或者用银制武器穿透才能杀死。但对普通人,胸口上来这么一下,把心脏抓裂就足够致死了。大概正是因为把安德烈当成了人,所以袭击他的凶手虽然先抓断了坠子,以至于抵消了一部分力量,但也没有再补一下,因为对人类来说,这一下已经足够了。
  “是什么人?”唐骥已经去调了监控来,但是从今天早晨六点开始,地下车库的摄像头就都被破坏了,因为这几天车库都被封闭,所以展览中心的人也没有发现。
  安德烈看了一下顾颐,才低声说:“是血族。其中有一个,我一见到他,根本就没有抵抗的能力……”
  顾颐脸色阴沉,能做到这种程度的,除了路易还会有谁?不过,安德烈——他看了安德烈一眼,不知是不是上帝之血的碎片现在只剩一半的缘故,遮盖能力也减弱了一些,在如此近的距离他已经能感觉到,安德烈不再是当初那个十三代的小血族,而且也不再是个乔凡尼了。
  “我,我……”安德烈的头几乎垂到胸口上,偷偷看了一眼唐骥,欲言又止。
  顾颐面无表情地说:“说吧,不用瞒着他。”
  安德烈低垂的眼睛里闪过一丝狠戾,随即就抽了抽鼻子,泪汪汪地抬头看着顾颐:“对不起,我,我一直不敢说……”
  “不敢说什么?”顾颐淡淡地说,“不敢告诉我,你早就认识吴会长?不敢告诉我,你一直在提升世代?”
  安德烈眼眶更红了:“你不知道我那时候过得有多艰难……战争虽然结束了,可是生活并没有变好,到处都是饥饿,有些人根本就是以抢劫为生……我本来是想用上帝之血的,可是如果用了,我一定会饿死,我打不过他们的……”
  顾颐默然了。战争一旦出现,就绝不是结束就算结束了的,后续带来的影响甚至可能拖到十几年乃至几十年。就是他,刚刚穿越边境回到家乡的时候,也一样过得有些艰难,更不用说战斗民族那地方……安德烈如果不是血族而真是个十六岁的少年,那日子恐怕真的没法过……
  安德烈揉了揉眼睛:“不仅仅是这样。后来,那里还有血族来过,似乎还是来打听你的消息,幸好都不是什么高阶。但是有一次,我也被发现了,幸好那只是个十二代,我向邻居求助,还借了枪和狗来,才把他干掉了……”
  十二代血族,这位阶也够低的,基本上除了会变蝙蝠和力气大点,比普通人也强不到哪里去,说起来恐怕还比不上战斗民族里的好手呢,结果被一群人一拥而上,硬生生给干掉了。
  对别人来说,这是杀掉了个怪物,烧了就行。但是安德烈需要吸血,他又不敢随便去吸邻居的血,就从这个血族身上取了些血来充饥。
  同类的血,喝了之后居然颇有些效果,甚至自己的能力似乎都增强了些,安德烈就动了心。而且他是从顾颐那里听说过逐级初拥法的,就打起了血族的主意。
  说起来也巧合,他第一个干掉的就是他的亲长。那位因为战争起来就扔下他跑回原籍,而战争结束之后,又挂心自己在这边的产业,又跑回来了,还带了一个十一代的同族一起。
  结果这两个都被战斗民族的同胞们设了个埋伏解决了,而安德烈用这个十一代的血,把自己升级成了十二代血族。
  不过这个方法也只能对付低阶血族,再往上升,从十代血族开始,就不是普通人能对付得了的,即使是有毛熊血统的战斗民族也不行。
  但是对安德烈,这种获得力量的方式却让他一发不可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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