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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跑新郎带球跑_分卷阅读_56

  “从今天起,奉上我的心和忠诚,做你最坚定的后方。支持你,理解你,包容你。我爱你,至死不渝。”容胜岳说。现在说的是梁若谷的盟誓词。
  余庆看他,“你想结婚了?”
  “这样的婚姻是没有法律效应的。你知道?”余庆说,“这只是我哥配合我妈陪她玩一场婚礼的游戏而已。”
  “相爱的两个人没办法作假。”容胜岳说,“古代的人还不是拜堂就算成亲,追求的只是一种彼此心里套上一个属于彼此的心理。”
  “你电视剧看多了吗?”余庆笑说,“可不是只有拜堂了就算成亲,奔者为妾,无媒苟合,这都是犯法的。”
  容胜岳沉默了一会,“我只是打个比方,你非得这么破坏气氛吗?”
  “好。”余庆表示配合,你说什么我都听。
  容胜岳又酝酿了一下,“你能把手里的蛋糕盘放下吗?”
  余庆看看手里的蛋糕,看向容胜岳的眼神充满了不可置信,这蛋糕这么可爱,你竟然让我放下它。
  “好吧,你继续端着。”容胜岳妥协道,抬眼就看到星空,觉得接下来的话还是对着本人说比较好又从沙滩上坐起,斜看着的角度也不太好,容胜岳改成蹲在余庆面前,最后改成舒服的单膝下跪的模式。
  “余庆,我们认识相爱十年了。我知道我平常说爱你的时候很少,但是我相信你也知道,我多么的爱你。当初结婚是我犯浑,是我做的最错误的决定,我逼的你远走他乡,离开我四年。这离开的四年,我每一天都在责备自己,我为什么会做这么伤害你的事情。”
  “大概六年的相处给我一个错觉,你不会离开我。所以我才会那么肆无忌惮,明明知道这样做不妥,还吃定你爱我不舍得离开我,会迁就我。你走了以后,我找你,疯狂的找你,但是我找不到,我人生从来没有那么恐慌过,我怕你从我生命里消失,你不会再出现。”
  “那是我才明白,不是你离不开我,而是我离不开你。”
  “为了你能再回到我身边,我做了很多不像是我做的事,可我不后悔,只要你还能回到我身边,我什么都愿意做。”
  “我知道你对我还不信任。”容胜岳苦笑着说,“不知道你有没有感觉到,我对你,也有深深的不安定感,我怕你会再离开我。像当初一样决绝,头也不回。”
  “你现在愿意再给我一次机会,我很感激。”
  “可是看着你哥的婚礼,我知道心里的渴望是什么。我想和你结婚,就算没有法律认可,可我们彼此认可,我不在患得患失怕你离开,你也可以敞开心胸重新信任我。”
  “我全部的钱给你,全部的人和心给你,全部的爱和忠诚给你。此后漫长的人生给你,死后身旁的墓地给你。保险的受益人是你,遗产的唯一继承人是你。”容胜岳从兜里拿出戒指盒打开,“你愿意嫁给我吗?把你的心和剩下的一生交给我。”
  余庆少不经事的时候想象过容胜岳给他求婚的样子,但是毕业后再没有过这样不切实际的想法,他以为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今天才知道,求婚才是这世界上最浪漫的告白。
  即使法律不认同,可是彼此认同,彼此约束。
  余庆开始暗恨自己怎么没有把手里的蛋糕盘放下,现在手里拿着蛋糕盘一定很傻,而且,他腾不出手去拥抱他。
  他从少年时期就爱慕的人,他此生的初恋和唯一的爱人。
  余庆的沉默让容胜岳惴惴不安,“我会把乐乐当成我唯一的孩子,他可以在我老后继承容氏,给我一个机会证明,嫁给我不会错。”容胜岳说。把戒指盒打开,璀璨的钻石排戒,比星空更闪耀,“我宣誓对你忠诚,以你的意志为我的意志,嫁给我吧。”
  余庆忍住眼泪,容胜岳是个骄傲的男人,此刻他褪去骄傲,却是最真实的渴求,余庆突然笑了,把手里的蛋糕糊了容胜岳一脸,容胜岳心里拔凉的时候,余庆扑上去,容胜岳往后倒,两个人不受控制的在沙滩上打了几个滚。
  余庆舔着容胜岳脸上的奶油,“既然你这么想,我就答应你了。”
  容胜岳还没回过神来,余庆把自己的爪子啪在他脸上,“戒指呢,快给小爷带上,小爷我看合适不合适。”
  “我哥哥的婚戒可是十二克拉的方钻,我的戒指可不能少太多,就十克拉好了。”余庆傲娇的说,“不行,钻石戒指太闪了,我还是要一个祖母绿的戒指,这个不拘泥多少克,越漂亮越好。”
  容胜岳像是被点了激动穴,“真的,你愿意嫁给我了?”
  “你快点啊,再不给我带上戒指,我就反悔了。”余庆笑着说,眼睛滴溜溜的,像是天空最亮的心。
  “吼——”容胜岳反转身把余庆压在身下狠狠的亲一口,起身绕余庆跑了一大圈,后又赶紧回来把手里攥着的戒指给余庆带上,接下来,竟然脱了上衣,跑到海里去游一圈,以示庆祝。
  余庆伸着手欣赏刚好和自己的手指契合的戒指,美滋滋的。
  ☆、第58章 有野心的女人(上)
  沈曼柔是到B市上学后才真正的了解了人应该要怎样活着。可惜她明白的太晚,高中的不努力让她只考上B市的一家私立大学,有钱就能上,就不能奢望这个大学有什么好的氛围。可惜她明白的地点和契机都不对,身边的女孩子不是家里有钱就是年轻漂亮能换钱,她们过的奢侈的生活,沈曼柔羡慕,家里却支撑不了她想要过同样的生活。
  省吃俭用,偷偷打工只为了买一条三千的裙子,恨不得晚上洗了白天又穿,初开始有人羡慕,后来就有人说她穷酸,比穿一百元裙子的人都穷酸,这让她受不了。一时气愤把裙子扯烂,后来又躲在卫生间偷偷的哭。
  那可是三千块,肉疼。
  梁若谷喜欢男人这事,沈曼柔是从她妈妈,吴阿溪的妹妹口中得知的。当初说的时候吴阿玲口气有点幸灾乐祸,两人亲姐妹,姐姐嫁给工人,她嫁了一个农民,即使后来她老公下海经商赚了钱,家里条件远远超过姐姐,吴阿玲对她姐姐还是有一种羡慕嫉妒在。
  双职工家庭,福利房,各种待遇,医保退休金,还有一个从小就优秀,听话懂事力压所有平辈的儿子。考上名牌大学,进大公司,舍得为父母花钱。
  而她,老公农民,就算在城里买了房子,也不愿意把户籍迁到城里来,经商后是有钱,可是花花事也不少,吵着吵着最后也只能由他在外彩旗飘飘,先生了一个女儿,有钱后为了拴住丈夫的心,高龄又生下一个儿子,即使再好的化妆品也掩盖不了她的疲态。女儿不会读书,只会要钱,稍微给的慢一点,就又哭又闹,说父母偏心。
  直到爆出梁若谷喜欢男人的那事,吴阿玲像是吃了灵丹妙药,一下子就精神焕发起来,每天都去陪着吴阿溪,看着她哭泣的神情就好像自己什么烦恼都没有了。她倒是没说梁若谷是变态什么的,只到事件慢慢平息后,和吴阿溪的来往恢复如往昔,甚至更冷淡。
  吴阿玲知道梁若谷把老两口接到B市后,也会打电话问问情况,之后也会打电话给沈曼柔,让她努力留在B市,以后把妈妈也接到B市去享福。吴阿溪说漏嘴要和儿子去普吉岛举办婚礼,吴阿玲和女儿打电话说,“两个男人也要举办婚礼,你大姨真是老糊涂了,还高兴的很。”
  沈曼柔知道梁若谷要去国外办婚礼,心思一动也想跟着去。她没出过国,平常同学讨论这个话题时,她都插不上嘴。她也想见识一下,就让吴阿玲去跟大姨说,这边一个亲戚不去也不像样,就让她做代表去。
  打了几通电话后,吴阿溪最终还是同意让沈曼柔跟着去,吴阿溪没让她到家里来,就在机场见面。沈曼柔对梁若谷倒没有什么羡慕之情,因为有一个长的帅又会读书的表哥也是她的谈资。
  可是直到见到余喜,沈曼柔就开始深深的羡慕起梁若谷来,学习好,工作好,现在找的男人都这么好。这让别人怎么活。
  比起长相,余喜的家世更让沈曼柔眼红,包机泰国,又乘直升机到岛。豪华酒店,非富即贵的朋友。从前在老家看起来就是普普通通小市民的大姨姨夫,现在看来也满身贵气,毫不露怯。
  才到岛的时候,大部分人都先选择休息,沈曼柔拿着手机相机,到处拍照,自拍,直到手机相机都没电了才恋恋不舍的回房间。选择性的上传一些相片到围脖上。
  酒店一层有许多商店,沈曼柔只敢在外头拍照,不敢进去。晚饭后陪着吴阿溪出来散步,逛到商店区,撒娇说明天参加婚礼都没有礼服穿,要给表哥丢人了。吴阿溪问道,你不是带了一个箱子衣服来吗?
  沈曼柔说那些都不高档,穿着出去,别人要笑话表哥了。
  吴阿溪被她磨的没办法,就说那你买一件吧。沈曼柔试了又试,最后选中一条九千八的紫色抹胸礼裙。吴阿溪刷了卡。沈曼柔一口一个好大姨称呼着,心里却想,大姨这是真的不一样了,这么贵的衣服能眼睛不眨的买下,以后要好好巴结大姨。
  吴阿溪刷了一条这么贵的裙子心里也很舍不得,回房间和粱有才说起后还很心疼,“买都买了还说这些干什么?”粱有才说“你这个外甥女和她妈似的,小心眼忒多,回B市后不要和她多联系,粘上就扯不掉。”
  “怎么说也是我亲外甥女,她要跟我亲近我还能拦着不成。”吴阿溪说。
  “她亲近你是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钱。”粱有才说,“你还记得妹夫第一年生意赚钱后你妹在你面前摆的谱吗?”
  “小女孩子家家的没那么复杂。”吴阿溪说,“多接触接触优秀的人,以后也能找个好老公留在B市。妹夫的钱都是要留给小儿子的,曼柔说起来也可怜。”
  “你不信我说的话就等着看吧。”粱有才说。
  沈曼柔经过几天的了解,知道了大多数人的家底,余喜是梁若谷的男人,她可没胆子和梁若谷抢男人,余下最出挑的就是那个叫容胜岳的男人,帅气,多金,虽然现在的男朋友是余喜的弟弟,但是他结过婚,他能接受女人,他需要一个继承人。
  至于余喜的弟弟,一看就很单蠢,不足以为惧。
  见识了金碧辉煌的生活,沈曼柔不想再回去过寡淡的生活。学校的富二代也绝对不能和眼前这些二代比。为了过人上人的生活,沈曼柔的智商是直线上升。容胜岳跟余庆最近黏的跟什么样的,现在不是下手的好时机。
  容胜岳求婚成功,两人好的跟一个人似的,甜蜜到让人无法直视。就维持这样的感觉回到B市,容胜岳要回公司处理公务,余庆在见曹国盛之前,还有一件事要做。
  那就是和余可乐好好谈谈。
  余可乐前几天就情绪不对了,作为一个二十四孝老爸,就算谈恋爱也不会忽略儿子的感觉。
  余庆准备了小甜饼,牛奶和柔软的毯子,父子二人坐在小客厅里,“爸爸,你不用去开店吗?”余可乐问。
  “不急在这一时。”余庆说,“乐乐好久没和爸爸相处了,今天爸爸陪你。”
  “爸爸,你不用去陪容叔叔吗?”余可乐说。
  余庆看着他,“宝贝儿不喜欢爸爸陪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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